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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女子再三请求搭车 翻车受伤后向骑车人索赔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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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衢州67岁的洪老汉算是个好心人,在吴女士的再三请求下,他骑着“顺风”三轮摩托车带她回家。谁曾想路上翻了车,吴女士受了伤。

原本是好心给人搭车,结果洪老汉被吴女士告上了法庭。

5月23日,衢州市衢江法院调解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洪老汉掏出2.7万元了结此案。

老汉好心捎带顺路村妇

半路爆胎搭车人受伤

洪老汉是衢州菜农,骑着三轮摩托车往返于城区菜场和菜地。2015年3月19日一大早,他拉着毛笋到菜场出售,隔壁摊位是卖橘子的吴女士,那天她的电动车坏了,想让洪老汉开车载她一段。

洪老汉好心答应,当天中午12点多,吴女士将电动自行车抬上了洪老汉的三轮车斗里,用绳子简单固定后,她也爬进车斗。

开了几十分钟后,顺风路结束,吴女士本该下车,可她却恳求洪老汉把她送到家。

洪老汉又起了好心,再次答应送她回家。没想到就在这时,三轮摩托车一个轮胎爆了,发生侧翻。洪老汉头部、胸腹部受伤,吴女士被车压住了身子,经医院诊断,她的左股骨干骨折、头皮血肿,伤情严重。

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洪老汉违规载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5月15日,吴女士向衢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洪老汉赔偿7.8万余元。

违章载人需担责

无偿服务可减轻

洪老汉明明是好心带人,怎么就成被告?洪老汉的妻子不理解,看见原告席上的吴女士就开骂。不过双方律师各有说法。

吴女士的代理人衢州市正扬法律事务所律师杨娜认为,好意施惠关系虽不产生合同关系,但并不因施惠行为的目的是好意、无偿而免除施惠人对受惠人的人身和财产保护义务。

洪老汉没请律师,只让儿子做了公民代理,因为他觉得“这个事情谁都能看出来谁不对”。

“我出于好心才搭她,完全免费,是在做好事!爆胎侧翻是意料之外的事,我自己受伤还花了1万多元,这个费用谁承担?”洪老汉有些无奈。

承办法官黄甘富认为,洪老汉无偿服务好意明显,在无偿服务中发生意外,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相应较小。因此,原告的受伤损失自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案载货三轮摩托车违章载人等实际情况,原告损失由被告承担35%、原告承担65%。

经法庭调解,洪老汉赔偿原告吴女士损失费2.7万元。

延伸阅读

好意同乘事故分担责任有讲究

“好意同乘”指在司法上定义为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搭“顺风车”。这类好心办了坏事,要不要赔?怎么赔?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兴华说,好意同乘案件一般是承担过错责任,看事故的原因,按照过失相抵原则处理。比如别人的车撞过来,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司机有酒驾超载操作不当等,司机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责任该怎么分配?有两点挺关键的。

司机好意能减轻责任。2007年12月,温州泰顺法院判决一起好意同乘案件:一辆大货车在隧道内抛锚停下修理,也竖了警示牌,一辆小车一头撞了上来,小车司机死亡,乘客受伤,乘客起诉司机家属要求赔偿。

法院考虑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小车司机承担60%,考虑小车司机完全是出于好意让乘客搭乘,减轻20%的赔偿责任。

能减轻责任但不能免责。2010年底,省高院公布一则规定,提供无偿搭车的车主发生车祸后,如果无责,车主可减轻对搭车者的赔偿,但不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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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18:18
只付医药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18:19
这个判决让人郁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18:41
这是啥道理?做好事还要搭钱,今后谁也别怜悯老的小的。自已要求别人帮你,是爆胎又不是操作不当,天灾人祸怪驾驶员,有天理吗?良心何在!八辈子没见过钱,是不是莫儿莫女靠天吃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19:25
洪老汉遇到了“白眼狼”了!真是好心无好报,那位吴女士你良心何在哟,当心会有更惨的报应在等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19:32
由此看来今后还是少做,更好是不做好事为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19:54
不应该赔钱,这样谁会做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20:42
它妈的看来这好事不能在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20:48
无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22:36
洪老汉虽然违规,按照有关法律可给予适当罚款,但不能赔偿吴女士一分钱,按上述判决,今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我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优良传统将毁于象吴女士这等人的手里。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23:29
洪老汉完全出于好心,是个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要他赔钱的。这女的太不对了

发表于 2017-5-26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事不能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6 08:46
我也遇到过这事儿,搭乘好心人的车出车祸骨折了,但是家人没有怪人家,更没有要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6 10:06
此判决还是合理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6 17:31
为什么中国人~国民素质变得越来越冷漠自私,就看这个事就明白了,这还仅仅是一个很小的例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7 01:10
于情不该赔,于法又应该赔。这就得看受惠人的素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7 09:22
真的有风险呢!做还是不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7 09:55
建议好心人都收起同情心,好事做多了遭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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