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南江碧水蓝天天悦湾1号楼3单元购买住房一套,但是29楼朝河边的业主私自在楼顶加层,加楼梯,成为楼中楼,让原本可以直接去的楼顶的道路改道,现在根本无法直接去顶楼,要去顶楼就必须经过29楼家中的楼梯,他们把公共部分占为己有,装修成住房,严重影响我们其他业主的权利,公共部分是我们业主共同享有的,你29楼凭什么自己占有,有业主去找过物业管理,他们直接说管不了,他们物管管不了,你们作为执法部门,你们能管吗?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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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您反映碧水蓝天天悦湾1号楼顶加层、加楼梯、无法去楼顶等情况基本属实。
经现场勘察,30楼为“阳光房”系商品房,购房户有私自扩建和加楼梯行为,但业主能到达30楼,消防通道畅通。
根据30楼顶违章搭建情况,执法局采取相应措施: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第五条履职尽责;二是责令物业公司申请相关单位,对违建房屋进行停水停电,消除违章建筑;三是执法局对违建行为立案调查,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在此感谢chp88088网友对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并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我们将你的支持、鼓励和信任当做动力,再接再厉,依法行政,为建设富丽安康新南江再立新功。
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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