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真是这样吗?律师的说法是: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房子真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案例回放
很多人都认为: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真实的案例吧:
>>父母过世,独生女儿过户房产遭拒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最近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价值约300万元。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手续。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
>>公证处:得把小丽亲戚找到,才给办公证
小丽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小丽得把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
小丽要哭晕: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到哪去找他们?
这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父亲留下的这套房产做为遗产逐层分配,亲戚们都有份:
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她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她母亲,1/2属于她父亲的遗产。
2、小丽父亲死亡时,她爷爷已去世,奶奶还健在!所以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
如果没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小丽奶奶分得1/6。
3、小丽的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她的1/6,小丽大伯、二伯、小姑姑,以及小丽(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均有权继承。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4、小丽母亲过世,当时外公外婆已过世,她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其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
综上算下来,这套房子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大概是7/8。
图表解读
●律师支招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订立遗嘱,并确定遗嘱执行人
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同时办理公证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部分财产可以在生前传承
比如,在父母生前将房产或部分股权赠予儿女。当然为安全起见,父母在赠予时可签定赠予合同,限制对方对财产处置的一些行为。
>>如果父母没留下遗嘱,又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就得出具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或者放弃继承权的证明,并以此类推。
网友观点:
@承诺过去:子女、配偶、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七大姑八大姨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
@跟帖总局特派员:第一继承人是独生女!找那些亲戚干什么?
@凉山州手机网友:就事论事,看本案的死亡顺序。这个继承变得复杂主要是因为他父亲先于他奶奶死亡。他奶奶有继承权,他奶奶去世后,七大姑八大姨那些有权继承她的份额。没什么好说的。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网友:这个很正常啊...直系亲属有继承权...什么恶法..开玩笑啊?
@汉东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在,他们也有继承权,等老人们再去世时,老人的财产又做为遗产,老人的子女有权继承,这里指的老人子女就是你们所说的伯伯、叔叔、姑、姨妈、舅舅们。
@湖南手机网友:真的好多法盲,都没念过初中吗?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知道是啥吗?直系啊!父亲死了奶奶有继承权,奶奶拿到的那部分她的其他子女也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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