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纪委: 原巴中市恩阳区住建局局长,现任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局长,以下,是其在任期间所做出的重要业绩。
1.在巴州区任职期间,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巴州区纪委查处,不是是何原因,未追究其责任,而只是降职到巴州区住建局任副局长。
2.恩阳区成立后,到恩阳区住建局任局长期间与单位临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除2000元工资外,保险一律未买,还引以为傲,完全不知道是自己个法盲。
3.2017年2月任恩阳区民政局局长,从3月开始停发临聘人员工资,一直以协商合同、开党组会讨论为借口,一言堂。至今2个月过去了与他们签订合同,也未发工资,你老人家吃好喝好,几十万的车开起,考虑过人家没有工资收入的怎么样生活吗?民政局的宗旨是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你对自己单位的职工的情况都漠不关心,如何还能为全区老百姓谋福利?
4.你在民政局执行了上下班打卡的制度。积极要求所有职工按时上下班,下乡不管多晚都必须回局里打卡,否则就已迟到早退论,扣钱30--50不等。那请问你老人家打过一次卡吗?随时想走就走了,律人先律己的道理不懂吗?
5.你要求全体职工学习局里所有科室的业务,并要求要考试。为什么对临聘人员实行末尾淘汰制?麻烦你学习下劳动法,这是侵权犯罪。
请问巴中市纪委,这样以为生活作风又问题,法律意识全无、完全不考虑职工生活、对职工苛刻对自己宽松的人,能胜任民政局局长吗?能做好为民解忧的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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