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歌说事: 有趣味即新闻 写篇新闻大家看看
按照识别新闻价值的标准:有趣味即新闻。难道说业余通讯员挑战专业记者不是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咋就怜香惜玉不可以报道?先来看看假如我是媒体记者我就会写个这样的新闻,请专业人士评价一下如何看看谢歌会不会写新闻消息:
眉题:到底谁会赢?
正题:事发广安 网民当地论坛“摆擂台”叫板日报记者
副题:连曝三帖媒体装聋作哑不应战引网民围观
导语:本报讯 (据街头社谢歌说事4月27日电)近日,四川广安市网民“谢歌说事”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上发帖下“战书”公开对决广安日报编辑记者,引发当地网民围观。
主体正文:广安普通网民、业余新闻通讯员“谢歌说事”于本月早些时候在全川排名前三的24小时热版“广安论坛”上发出…的帖文。帖文称~~~。(帖文类容略)尽管网络沸沸扬扬但至今尚未有“赛事”消息传出,记者拔打涉事双方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据记者向当地外宣部门求证,被告知,他们其实并不知情。据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灵通人士称,网上有帖文出现,估计也是其编读往来机制尚未建立引发,实属误会一场。但记者注意到,此事在当地已引发网民热议。有网民跟帖直呼:呵呵。
结尾:至于媒体会不会接招,当地网民有期待,本报也将实时跟踪报道。
大家看看,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典型的“倒金字塔”结构写法,对不对?标题编得是不是比那些所谓的“大编辑”编的更具特色和亮点更吸引读者?各位网友来说说谢歌写的像不像新闻?倘若广安日报今日应战谢歌会不会赢?让我来慢慢的从新闻专业的角度公平公正的公开痛打他们个别草包大编辑的脸。想听到啪啪啪声音的网友请跟帖支持谢歌。跟帖越多谢歌的评报第一期越快和大家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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