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为主题谈了认识体会及落实措施。
“四种形态”为: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
在思想认识上,要明确“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在责任担当上,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于基层干部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切实管好每一名党员干部,破除抓“大”放“小”,重“惩”轻“教”的习惯。
在方法措施上,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纪检干部不违规、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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