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许先生开车不慎撞上大奔,原本还庆幸买了全险和不计免赔,不用再掏钱,结果保险公司告知:不能全赔,因为要扣除车辆维修时所换旧件的“残值”……调查发现,这是行业潜规则,很多人掏了这笔钱,但原本应交还车主的旧件,却被保险业务员或4S店处理了!
>>出险:买50万三者险,还得再掏钱
许先生倒车时撞上了奔驰,定损称奔驰大灯要换,一个1.6万,残值682元。此外许先生的车后杠也要换,残值近200元。二者合计800多元,许先生得自己付。
许先生觉得:自己买了50万的三者险,也买了不计免赔,不该再掏钱。但与保险公司和4S店沟通后,他发现这“陷阱”早就埋在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机动车受损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确定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许先生不服气,几经协商,最终奔驰4S店回收了受损大灯,但表示这只是“帮忙”。
>>调查:残值由谁承担?本就没有定论
那“残值”到底是啥,又该谁承担?湖北省保险协会信访负责人姜国斌说:残值就是车辆维修时换下的废品能卖的价钱。←但这残值是车主承担,还是保险公司承担,没有定论,全靠出险后自行协商。又因为一般人都不知道这个事,于是很多车主支付了残值费用,又没有拿到旧件……
那换下的旧件去了哪里?有内部人士透露,其实就在4S店。许先生如此总结:也就是说,只要车主不较真,保险公司和4S店就可以随意处理这些件了。对此姜国斌说,“真这样可向保监局或保险协会投诉。” ←但如果车主不知道这规定呢?
●揭秘:保险条款中不止这条“双方协商”
其实,像“双方协商”这样的字眼在保险合同里还有很多,由于目前保险行业没有硬性的保险人提醒规定,而被保险人在专业知识方面又往往欠缺,导致被保险人常常处于实质性的弱势,无法争取自己的权益。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良涛就表示:这个问题上车主没有多少选择,若坚持不接受扣款,可能就要等保险公司处理掉残值零件,再进行理赔,过程漫长。所以大部分车主为了早日得到理赔款,只能接受。这就是不太公平的条款。
吴良涛认为:保险公司理应处理事故车辆的残值。而现行做法实际是将废品强制卖给消费者,消费者没有不接受的权利,相关权益没得到足够保护。←对此中南财大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胡宏兵建议:类似残件应由保险公司统一回收。
>>网友热议:保险公司不能总是躺着赚钱
@贝塔:保险公司收保费时各种承诺,真出险理赔就各种限制了,啥都要车主去跑,躺着赚钱不要太轻松。
@上弦月:这事我遇到过,定损时告知需自付残值,直接打投诉专线反映后,没多久定损员又说不用我出钱了……我觉得吧,你出了这笔钱,他就赚了,但你较真不出,也行。
◆微评:车险中的道道,还真是一言难尽……归根到底,出发点是保护车主权益,还是逐利?这中间差别可就大了。你遇到过车险“潜规则”吗?一起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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