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说: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王书记结合省纪委对南充拉票贿选案477名涉案人员的不同处理的事例。诠释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刻内涵。
“四种状态”源于何处?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指的是: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如何实践“四种形态”?只有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常态化约谈。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的四种形式。重点在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通过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那些游离在纪律边缘尚未发生质变的党员、干部幡然醒悟、悬崖勒马。这是监督的重中之重。毕竟,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和约谈,是实现教育和挽救的监督要义所在。
心态决定状态,状态决定常态。忠诚在于心态,敬业在于状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四种形态”与保持高压态势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当前,“四风”问题虽然表面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花样翻新,我们必须盯紧其“七十二变”,坚守阵地、一寸不让,越往后越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心态监督保护好执政生态。有效遏制腐败的“故态复萌”、“死灰复燃”。四川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证明:“不能腐”的目标基本实现,“不敢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严格把握运用“四个统筹”。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解决问题方法要辩证统一,实事求是,精准到位。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教育和保护才是初衷。用监督的“白加黑”“五加二”实现执纪的“全天候”“全方位”。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是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生动实践。
压严压实“两个责任”。监督之所以出现“上面九级浪,下面纹丝不动”,是因为压严压实责任落实不到位。为此,必须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要进一步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实践“四种形态”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敢于较真叫板、严肃问责,促进各级责任主体担当尽责。唯有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状态,方能巩固执纪“只能是极极少数”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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