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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关于有无(房产、土地使用证)两证房屋(顺庆潆溪街道办 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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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有无(房产、土地使用证)两证房屋(不办理任何手续)改扩建  
的反映
    关于顺庆区潆溪镇潆兴南街居民(几户、几十户私自商量后)将原来有、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旧房屋拆了再改扩建一事的相关问题反应于下:      一、不是建筑中的正常停工,才知道七十几户的修建是违法建筑
潆溪镇潆兴南街几十户居民,在房屋自拆自建的改扩建中,施工方停工好几次,短则停工一两天,长则停工二十几天;当初,老百姓误以为是修建中因混凝土保养期而停工的。
在2016年11月19日再次停工后的几天里,我和几个朋友在喝茶的闲谈中,得到潆兴南街改扩建户是违法建筑的以下信息:                      只要在百度,人民网和麻辣社区南充论坛输入:(潆溪镇大面积违法建筑无人管)、(南充市民你知道吗?你们每天都在喝潆溪人民的粪水)、(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大规模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到底是谁的责任)、(人民网给南充市市委书记宋朝华关于潆溪   违法建筑的留言)就能看到反映和回复的内容。
二、潆溪镇潆兴南街违法建筑的内容                           
1、潆溪镇只有大部分居民的住房、门面(楼房)有出让、划拨、小产权手续;还有部分居民的楼房、门面啥证都没有,为什么没有哪个部门去过问呢?
2、多年来的所有改扩建,没有哪户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该退街道的不退,还大量侵占国家土地、河堤、河床修建。
4、顺庆区政府对危旧房改扩建还要补偿,为什么改建户都不要补偿呢?
5、由于没有统一布局和规划,潆溪镇多年来房屋修建的污水和大小便都直接排放在就近的两条小河沟里,再流入嘉陵江。
6、居民多年来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私自改扩建后,居民手中始终保留的是原来的产权证或无产权证的情况(原来是什么证就是什么证件;原来啥证没有的改扩建后照样没有)。而占用国家土地新增加的土地面积和新增加的房屋面积的房屋一直摆在那里,该住人的照常住房人、该出租、出售的照样出租、出售。
7、原有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这次都在大量侵占国家土地、河堤、河床和不办理任何手续进行房屋改扩建(即:门面改扩建)。
三、潆溪街道办对相关违法建筑已有强制拆除的例子
    在杨蒈当办事处书记的年代里,我们潆溪镇拆除的违章建筑有(有:一二十平米的搭接房屋1、2处;万多平米的大棚1处)。拆除了一点点,保护了几百户、几十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这就是贪腐官员的贪腐计策。
四、南充市顺庆区城中村的潆溪镇类似这样的旧房屋比比皆是,我们好多居民都还在观望和等待机会,都想找一个有利的时机,再送上一个大红包,千方百计也想把自己的门面进行一次利益更大化的改扩建。
五、老百姓已向下列部门反映
1、给宋书记留言(是:顺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回复           
2、在麻辣社区南充论(标题: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大面积违法建筑无人管)的反映中,是(顺庆潆溪街道办)回复。
3、向12345和各职能反映
相关部门的回复(网上可查:可借老百姓的口气打下列电话核实)
六、(顺庆潆溪街道办)的回复内容于下:
你好,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房屋基本情况潆溪南、北街、闹溪河街(原3村1、7、8社)位于潆溪中心城区,该三条街道居民户修建的房屋始建于70至80年代之间,系穿斗、砖木结构。于1994年小集镇建设开始,该几条街道范围内属规划冻结区。1997年对规划区内所有社人员逐年进行了一次性安置,农转非(标准按年龄段每人35006800元)。当时房屋未进行拆迁,至今也未进行审批改扩建,现该片区共有危旧房屋73户、89通,土地证面积6461m2,产权证面积7488m2(其中已转国有出让、划拨共有46户)。近20年人口已增长到约340人,房屋逐渐形成老旧危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能满足现有人口居住。特别是该三条街道居民户房屋于2008年5.12地震后,部分房屋受损严重成为危房。
2、违章建设及处理情况2015年12月26日,潆溪南街的何登权、李伦、陈光军、杨本森等19户、21间房屋,开始私自将原有危旧房屋拆除在原址并超占部分河道进行改扩建。办事处领导和区建设、城管、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曾多次到现场制止、劝阻,并分别发出《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等,但建房户都未听从。他们采取执法人员来时不建走时建、白天不建晚上建等多种方式躲避执法,七月底,街道办组织电管所、城管执法大队还对违规建房的临时用电采取了断电等处理措施。2016年7月28日区政府组织了水务、建设、国土、安监、城管和信访局等部门及潆溪街道办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潆溪南街违章搭建处理协调会。                     
七、12345电话的多次回复                                    
a、几次回复内容举报为:“你们所反映的潆溪镇潆兴南街违法建筑情况,引起了顺庆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人民政府正在研究,各职能部门已发了相应的停工整改通知书”。
b、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几号回复:“你们所反映潆兴南街违法建筑问题,由潆溪街道办牵头,现已断电,已强制停工”。
c、再次修建反映(这次停工二十几天后的2016年9月9日,又开始修建)后,12345的回复:“他们是失地农民,住着七、八十年代破烂不堪的危旧房屋,又窄,不能满足现有人员居住,住着很危险,根本不敢住,居民怨声载道,情绪很大,只能让他们修建下去;就是修建好了,只要是违法建筑,到时,该拆,还是要拆”。
占用国家土地、河提、河床合法吗?已经修了一年多违法建筑的房屋,至今未提一个“拆”字。如果强拆!这几十户三到五层房屋的损失又该谁买单?                            八、相关领导的电话回复
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科负责人2224067回复:“我们只负责管理办了手续建筑中的违法建筑的拆除,没有办手续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
    b、杨蒈局长在(15983790999)电话中说:“顺庆区建设局只负责顺庆区农村房屋建筑的规划建设,潆溪镇是城中村,应由南充市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    在南充“155发展战略”的报道中(即:顺庆区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局长)的杨蒈,在原任潆溪街道办书记和新任建设局局长初期,连一个小小潆溪镇的房屋改造都没能力规划管理,还能负责规划投资一仟多亿的顺庆“155发展战略”工程的规划监督监管理,难道顺庆城区的规模还不如小小的一个潆溪镇吗?
    C、顺庆区建设局局长杨蒈(15983790999)和潆溪街道办事处蒙东主任(13990829228)说:“旧房改造,原地拆,可原地建;原土地使用证是多少平方米,就修建多少平方米,原来是几层,就可修几层;这个改造方案,可以不办任何手续;潆兴南街居民的修建是政府部门认可和默认了的;我再次给你们说,你们不要大惊小怪,更不要串透和煽动群众去向这向那乱反映。”
    九、违法建筑中的两村霸与支持者(杨蒈)                          1、这次七十多户、大面积违法建筑是杨蒈精心操作和安排所为。在杨蒈任潆溪镇一把手的十多年里,给潆溪镇居民创下了数十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在前几年修建数十万平方米的居民户和杨蒈都获得最大利益的驱使下。这次,杨蒈为了捞取更多的钱,再次与众多改扩建户达成(有史以来潆溪镇户数最多、面积最大)改扩建工程的默认协议。                                 2、在老百姓(举报、投诉和网上发表强有力)的呼声下,胆大妄为、有权有势的杨蒈根本不吃你那一套。他财大气粗,权势压人。谁敢把我杨蒈怎么样,我杨蒈不发话,潆兴南街的建筑没有哪一个部门敢去动它一下的。之所以,潆兴南街的违法建筑至今还摆在那儿,没有哪个部门敢去作出具体性处理。
    3、潆兴南街大规模违法建筑是有来头的
    a、杨蒈在潆溪街道办任职十几年,有着根深蒂固的人际关系和霸道权势。
    b、潆溪街道办事处群乐社区唐书记的女儿有三套房屋(即:门面)就在这次潆兴南街的违法建筑中(已修到第四层)。
    C、潆溪街道办事处来龙桥社区的陈书记有几套房屋(即:门面)就在潆兴南街桥头,现已修到四、五层。
    d、来龙社区陈书记这次的自拆自建门面那一排的几户居民既侵占国家土地、河提、超越红线修建不说,还直接靠拢桥头、桥的边沿修建。附片为证;附南充市顺庆区国土勘测队(丁测字5131873).
    e、从(丁测字5131873)图纸上可以看出,潆兴南街桥的另一头的潆溪邮政所和潆溪工商所那一排房屋(应该是90年代所修建),大约退离桥的边沿十米多宽的距离;今天,来龙社区陈书记的房屋在桥的这一头直接抵拢桥的边沿修建。附:正在修建的照片和顺庆区国土勘测队(丁测字5131873)为证。
   f、在南充市委、市人民政府“155发展战略”的报道中,顺庆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杨蒈说:“对顺庆城区18米以下的小街小巷进行整治”。那为什么对仅有几米宽的潆兴南街又不规划退街呢?硬要留在今后再投巨资进行整治呢?
十、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欺骗领导、蒙混过关、实现承诺
1、回复与实际不符,自拆自建房屋根本不是70、80年前(那个年代的木材,只有退伍军人才有点木材指标,更莫说火砖、外墙瓷砖、水泥、钢筋、等材料了)修建的穿斗、木结构房;不是危房,硬要说成是危房;不是住房,硬要说成是住房;这明显是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转移领导视线,欺骗、蒙蔽上级领导。认为旧房屋都拆了,向上级汇报和回复群众我杨蒈说了算。
2、巧合的是,还有一套所谓的“危旧住房”没有拆。该房就在陈书记和唐建国这次已拆建房屋的后面,未拆房主因修建事项和陈书记没有谈好,才没有拆建。这套房屋足以能够证明所拆房屋的结构、修建时间、是否危旧房、是否房东自己住;这套房屋一直租赁给两家个体经营户(就连房屋门面前的坝坝都租用了的)经营。现将未拆除房屋附图于下(请调查核实),
3、在回复中,潆溪街道办坚持这些房屋是70、80年之前修建的,一直没有进行过改造。这个说法的目的:就是来掩盖举报人所提到的潆溪多年来的违法修建的举报事实。80年以前说能修建附图的结构房屋吗?请相关领导分析这当中的内在原因。这说明潆溪的贪腐问题多么严重!!
4、回答中说:执法人员去时不建,走时建,白天不建,晚上建。是回复的理由吗?明知是违法建筑,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措施、还让其修建到竣工呢?
5、在上述回复、答复中不难看出,顺庆区建设局、潆溪街道办的相关领导还是很讲义气的,在众多群众反映的压力下,他们都能勇敢的站出来为老百姓辩复,并想尽千方百计、以各种借口、口口声声[是危旧住房、无法居住,住房又窄、不能满足现有人口居住、考虑到居民们的具体问题,必须改扩建]。想方设法来兑现自已对居民这次修建的承诺和达成的交易。
6、这次所修建的不是住房,是商业房门面,他们将修好的房屋出租、出售牟取利益。现在,还没竣工的门面,南充的好又来超市就交了租赁2000多平米商铺(即:商场)的定金50万元(是事实,请调查)。
7、我们潆溪的居民,哪家没有三、五套住房;哪家又没有一、二套门面(即:一、二层是商铺、三、四、五、六层是住房)。
十一、无法停止修建的违法建筑(收红包、有承诺,你只管修你的)
1、大规模修建中的偶而停工一两天到2016816日左右的二十几天停工的最后一天,也就是201698日,来龙桥社区陈书记在潆溪综合市场的王大娃(即:潆溪综合市场卖鱼、卖猪脚的个体户)那买猪脚,王大娃问,陈书记,你今天买这么多菜做啥喔,陈书记说:“今天请客哟,这次停工二十几天,整脱我几十万元咯,明天又可以开始修建了。”当时,王大娃说:“我们家的土地要被征收了,请陈书记帮忙把我们的户口划开一下。”陈书记说:“那你和你老婆把婚离了。”请纪委、检察院查一下,这几十万挣在哪个包里了?
2、在20161119日的停工中,听说是顺庆区区政府安排的人下来断的电。这条街大部分建筑都停下来了,只有来龙桥社区陈书记没有停工,陈书记是领了哪个领导的“圣旨”,才没有不停工的胆子?到寄信时都一直在修建。
3、在潆溪街道办杨蒈当书记期间,房屋要改扩建是有价格的。前几年房屋要进行改扩建,每间门面要1---1.5万元;近几年,房屋要进行改扩建,每套门面要2---3万元(这正是个别领导要让居民修建到竣工的原因)。
4、居民在改扩建自已的房屋前,首先讲的是红包;再和街道办事处、建设局达成一个私下的默认协议和承诺,基本上都是:原地拆原地建;6+1层的层数。今年,在反映举报下,由先给改扩建户承诺的6+1层改为二、三层。但是,现在都修建到四、五层范围了。
5、目前,虽有人在监管,在个别领导的暗箱操作下,多数已修建到3-5层了。在成功者不可毁坏的想法下,而造成了今天无法制止的建筑乱象局面。难道就让这种违法建筑既成事实不了了之吗?
十三、居民违法修建两层房屋不违法?不追究,是潆溪长期大面积违法建筑泛滥的根源。现在,潆溪街道办、区建设局杨蒈给修建户的修建规划是两层(占用国家土地任意扩建不管)。地面积任意扩建不追究。
    十四、在多年来的违法改扩建和现在三到五层违法建筑的建筑都不会被强制拆除的前提下,还将导致我们潆溪今天或今后违法建筑根本无法制止的泛滥场面。
    十五、在多年和今年来的自拆自建房屋时,他们有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上的面积面积各是多少,现在的修建面积是多少,哪个部门又去核实查证过,失职啊!我们所说的都是事实,请相关部门再次查证核实事实真相。
    十六、我们在想,城市总体规划应为:
1、        总体布局整齐、美观,设计新颖;几十年不落后。
2、        宽大的街道(解决今后车辆不堵塞问题),和地下停车场的规划。
3、污水排放问题(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和布局,今后,又能怎样把现在一家一户直接排放到河里的大小便和各种污水引进到规划的污水排放沟中)。我们老百姓不知道究竟向哪些领导和部门举报和反映,在原来多次反映都没有处理这次违法建筑的情况下,我们只有笼统地把反映的内容写在一起,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司其职的职责来进行处理。
希望各级领导按照南充市第七次和“155发展战略”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来规划潆溪的发展,希望各部门各司其职来认真处理反应的问题。
潆溪镇部分居民代表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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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5523982876您好:
     你在麻辣社区发帖反映潆兴南街改扩建系违章建筑,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收到此贴,潆溪街道办对潆兴南街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回复如下:
     1.潆兴南街居民始房屋建于80年代,系穿斗、砖木结构,1996年对该片区进行统建,只进行了人口一次性安置,未对房屋进行拆迁,2008年汶川地震后,该片区房屋受损严重,很多房屋成为危房,同时该片区人口也增长至500人左右,原房屋无法满足现有人口居住。
2.潆兴南街居民户多次向街道办提出房屋拆迁或改造要求,街道办也向上级作了报告,但是由于该片区已属规划区内,根据规划无法原址修建。
3.潆兴南街违章建筑发生后,街道办多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劝阻、制止并出具停工通知书,并设置岗亭进行现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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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啊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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