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四川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述责述廉专题会议,5名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并接受评议。全省各级纪委全会也进一步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在利益面前低头,在权力面前放松,做出了违法违纪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深入开展述责述廉,就是要让“公仆成色”展现于公众面前,倒逼领导干部在修身、用权和律己上下深刻反思、从严要求,为他们干好各项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深入开展述责述廉,就是要让领导干部在谋事、创业和做人上实实在在、脚踏实地,始终为人民利益着想,让他们在困难面前具备攻坚勇气,用坚实的行动照亮壮丽事业。 必须知道,述责述廉,包括了“述责”和“述廉”两项要求:所谓“述责”,述的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所谓“述廉”,述的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述责述廉,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领导干部报告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体现了本人接受组织监督;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对其进行评议,体现了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我们通过现场听、当场问、立即评,深入开展述责述廉,让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促使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白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责任,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常态化。 述责述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抽样检查和集中检阅。述出了压力,可以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评出了干劲,才能增强领导干部廉洁意识、责任意识。述责述廉,对述廉述责对象是一种鞭策,督促其身体力行,撸起袖子务实抓,对参加会议的同志更是一种提醒和激励。 常态化开展述责述廉,定期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体检”和“会诊”,不仅能够增强监督刚性,还能有效破解主要负责人监督难的问题。通过述责述廉,引导帮助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和解决在遵守干部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及时整改,才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田”,让责任担当成为一种常态,就必须深入开展述责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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