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5名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会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并接受了评议。在省纪委全会中设置述责述廉环节尚属首次,这也反映出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述责述廉,就是针对“一把手”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集中检阅。通过让“一把手”现场“晒”出一年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接受质询和评议等形式,让“一把手”红红脸、出出汗、掸掸尘、紧紧弦,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增强整改动力。 笔者认为,述责述廉还应在完善“会议述廉、现场问廉、民主评廉”等环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结果运用。如:可将述责述廉报告、民主评议结果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装入述责述廉对象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述责述廉评议结果满意度靠后的述责述廉对象,实施约谈,不断提升其履责意识和能力。此外,还应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以“述”为形,以“践”为基,以“改”为实,将落脚点和着力点集中到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上,集中到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办法措施的提高完善上,让述责述廉达到应有的效果,发挥应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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