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970|评论: 32

[情感·家庭] 于欢无罪!法院,请不要与正义为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众号.jpg

支持刺死辱母者的当事人于欢——无罪
理由如下: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制止犯罪!
一、杜志浩脱掉裤子掏出下体并做出侮辱性动作,不但已经构成对于欢母亲的实质性精神摧残,而且有进一步实施强奸的主观故意。因此,杜志浩应视为犯罪嫌疑人,于欢的动作应视为制止犯罪。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正当防卫!
二、在上述精神摧残中,杜志浩掏出下体就是在使用工具。由于该行为是当众并且当着受害人亲生儿子的面,其精神打击足以致死。因此,于欢是正当防卫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见义勇为!
三、在此情况下,即便陌生人也会路见不平一声吼,何况亲子乎?更何况当时于欢寡不敌众,杜志浩等人则无视警方的制止和法律尊严,已是猖狂之极。因此,于欢是见义勇为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血性男儿!
四、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孝治天下,以亲亲之爱维护社会稳定。何况以人之常情,岂有亲娘受辱而不管不顾之理?劈山救母传为美谈,于欢救母反受惩罚,于情于理均难以服众。如果这样的孝子身陷囹圄,将来我中华民族岂非“更无一个是男儿”?



图文转自:易中天
恳请读者转发到朋友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有道德底线和素质的。易先生说的在理,值得引起反思

发表于 2017-3-2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个社会呀..................

发表于 2017-3-2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力挺于欢无罪!支持易中天道德良知人性和法律这一精辟论述。

发表于 2017-3-28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儿女都会这样做的!义不容辞保护自己的母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8 11:02
于欢支持你干得好,只是下手轻了点,为什么不全部干掉呢,敢与黑恶势力斗争就是英雄,只是生长在这个社会一些狗屁法律约束了你,中国真有一些不把父母当人的败类要给你定罪,死者已是罪大恶极了为什么不追究死者和当事警察的法律责任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8 11:27
人生同己将心比心,法官如果是你亲娘你又会咋判……???支持于欢无罪,但顶多也就个正当防卫过失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8 12:51
狗屁法官乱判致使黑恶势力更加猖獗!良知被泯灭、正义被践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8 12:51
狗屁法官乱判致使黑恶势力更加猖獗!良知被泯灭、正义被践踏!

发表于 2017-3-28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底线

发表于 2017-3-2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良知

发表于 2017-3-28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法官无关 跟大家有关,为什么呢?因为制定的法律有问题 司法又不独立,很多法律不完善,现在的法律都是之前为了保护某某防止群众革命而定制的,而现在大家越来越注重自己的权利与利益了,不然法律永远是保护小偷地痞流氓权贵的法律,老百姓遇到这些侵害后法律无能为力,现在大家都默认小侵害报警是无法挽回自己被侵害的损失的,因此 小偷 地痞骗子流氓横行,而善良守法的小老百姓只有被偷被欺负被骗,而无处伸冤

发表于 2017-3-28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独立完善法律才是杜绝这类事件的关键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3-2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支持于欢无罪!

发表于 2017-3-28 2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放高利贷本就非法,对已还本并付了一定利息者侮辱的死有余辜!

发表于 2017-3-29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账的行为过激了,但他也不是省油的灯。捅死一个、重伤二个、轻伤一个。这四人真要做个什么的话,四个人未必还打不死他?

发表于 2017-3-29 06: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08:08
辱母者全都应该重判,护母者于欢应该轻判。其一部分责任应该警察担当,因为警察失责,既然出了警,事情没解决好,还不解救出于欢母子就走了。这属于不负责任。
发表于 2017-3-29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好东西。。。

发表于 2017-3-2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判案有失公允。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