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要债务,陕西榆林4名债权人住进欠债人苏敏家中迫使其还款,但是他们就偿还欠款协商无果,欠债人苏敏将债主们锁在家里后自行离家,并从五楼跳下身亡。事后,四人全部放弃欠款及利息,并补偿死者苏敏4.5万元,四名债权人被法院以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欠债纠纷
>>2011年1月份起,苏敏分四次向被告人石毅贷款4万元,贷款到期后,石毅多次向苏敏索要贷款无果。
>>2014年7月2日苏敏向石业贷款72000元,其中有石虎6万元,贷款到期后,石业向苏敏索要贷款无果。
>>2012年8月16日苏敏向李武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李武多次向苏敏索要贷款无果。
◆4人上门讨债,欠债人跳楼亡
2014年9月11日,石毅、石虎入住苏敏家,9月15日,李武的妻子郝伞入住苏敏家,迫使苏敏偿还贷款。后来郝伞离开,李武来到苏敏家中。
2014年9月18日,苏敏协商给石毅等人一小部分欠款,让他们离开家。协商无果后,苏敏将家门锁死,石毅、石虎等人困在苏敏家中,随后苏敏从五楼跳下身亡。
◆4债主放弃欠款,还赔了4.5万
事后,苏敏生前欠石毅4万元本金及利息、欠石虎及石业7.2万元本金及利息、欠李武的5万元本金及利息,四人全部放弃。
2014年11月27日,石毅、李武、石虎、郝伞与苏敏家属自愿达成补偿协议,由四人一次性补偿死者苏敏丧葬费及抚慰金45000元,并已全部兑现。
●法院判决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四人均获刑
获得赔偿后,苏敏家属对四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法院从轻发落。
最终,鉴于四被告人认罪态度尚好,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法院分别判决石毅、李武、石虎、郝伞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法官:讨债不能成为侵入他人住宅的合法依据
法官点评:虽然四债权人强行入住苏敏家的目的是为了索要合法债务,主观上没有什么恶意,但这并不能成为侵入他人住宅的合法依据。4名债权人为了讨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滞留3—7天不等,而且造成苏敏跳楼身亡的恶劣情形,故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网友热议
观点1:逼债致死,必须担责
无间有间:中国法治任重道远。要债导致别人跳楼身亡,属于间接致死,必须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有理有据,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拒不偿还的就冻结银行账户和相关不动产。
有氧运动:人有富,有贫,有钱也不要欺人太甚,谁有钱不还账,没有可以缓缓,看他有钱了在要,不要把人逼死啊,
观点2:欠债是大爷,讨债就要动脑筋
剡天:我倒想问问楼上,以中国现在的法律和法院执行力度,怎么要帐才是对的?
再观几天:起诉没有用的,法院执行力度不够。判决都拿到三年了,还是没要到钱,打官司反而花了不少!讨债就要动脑筋耍流氓。
冀东:老赖的保护伞,人与人没有诚信,冷漠的社会!
观点3:非法强拆,是不是更应该追责
今天你结扎了吗:我只想说,如果借钱的债主绝望跳楼身亡,欠债人要不要担责啊?
肥耗子: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个很好我支持,但为啥强拆的时候,为啥这个罪名就没有了?
落落大方:看来欠钱的和债主都是法盲,本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到最后发展成了双输的结局。一边人死了,一边钱没了还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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