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中区政府暴力强拆”的回复
网友yang666: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国土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您在麻辣社区发帖反映“乐山市市中区政府暴力强拆”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宗地情况
嘉源种鸡场宗地,土地性质:出让,用途:仓储,总面积9007㎡,因公益事业发展需要,经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同意修建瑞祥路C段道路,需占用包括乐山市市中区嘉源种鸡场在内5宗国有土地。我区按《中华人员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收回嘉源种鸡场等5宗国有土地。
二、国有土地依法收回情况
该5宗国有土地依法收回工作由我局依法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2017年1月20日,在与嘉源种鸡场负责人杨俊联系后进行权属认定,告知了杨俊收回土地事宜相关情况,包括依据、流程、时间要求。杨俊明确表态,支持国家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愿意配合国有土地收回相关工作。
2017年2月22日,我局送达了《关于协商选择评估机构的函》,告知杨俊依法收回土地相关情况。为保障该公司合法权益,请该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杨俊不予配合,逾期后我局委托经乐山博瑞新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681.96万元。
2017年3月9日,我局送达《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在告知书里明确了国有土地收回补偿方案,全部收回9007平方米,补偿681.96万元。
期间,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杨俊就该国有土地收回事宜进行协商,杨俊坚持要求就近土地置换或补偿其1500—2000万元。我局工作人员予以解释和答复,明确告知按照城市规划,该国有土地所处位置周边不能置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收回并给予补偿。
三、部分围墙倒塌情况
瑞祥路C段道路是乐山北大门的主通道,是我市青江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的惠民利民工程。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17年3月15日,瑞祥路C段道路项目施工方组织对已同意国有土地收回的原乐山制药厂宗地(嘉源种鸡场相邻地块)进场施工,因两地块位置紧邻,施工期间嘉源种鸡场与原乐山制药厂地块间的部分围墙倒塌,我局将按照前期对嘉源种鸡场上的建构筑物依法评估结果,对倒塌围墙依法进行补偿。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您的沟通和交流,按照依法收回国有土地的相关政策规定,解决您的合理诉求,维护您的合法利益,共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