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誉村民”的故事 一一宋浩宅基地问题回顾 宋浩是一个河南籍的农民,户籍上表明他“家”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具体到法定意义的住址,住房那条街、多少号,你会一头雾水一一他是卧龙区石桥镇一村名符其实的“名誉村民”,无宅基地、无耕地、无落脚点、四海为家、风雨漂泊。 卧龙区石桥镇人民政府书记冯自敬,人大主席,刘书勇和一村村支部书记李福寅,利用职权,相互勾结,狼狈为奸,非法扣押居民(刘少杰)母亲申请的院基证原件,建证字(94年第47号),规划建筑许可证原件,看来孔老夫子没说错“苛政猛于虎”。没有这个证,盖的房就是非法建筑,随时都有拆除的可能,25年来无宅基地,申批过的宅基地被村委会收回,在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没有我全家四口人栖身之地,不落实,不解决,640天不给信访人反馈重新复查意见,连法定意义上的“人”都做不成,何谈当家做主,参政议政吗? 宋浩的父亲是1949年参加过淮海战役,1952年由华东军区炮兵32团调到朝鲜战场炮兵运输团,多次负伤。无数的革命先烈志士仁人,我们的袓辈、父辈为了今天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出生入死,那个时代讲究先人后己,舍小家顾大家,公而忘私,不曾想他的高风亮节给后人留下无穷的后患。父亲去世了,留下一位瘫痪在床的老母亲,现年89岁(身份证号4129241929062201207)。发觉自己成了该村的“名誉村民”递了多次申请,村上不理睬,后来他母亲给村上交了钱,这才批给他一处大深坑,对此宋浩也认了,待填平了大深坑,村上又将这块宅基地收回,人们颇为不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家一户几处宅基地,他为什么一处都不给宋浩的宅基地呢?宋浩不是该村村民吗?这合理合法吗? 事实如下:他们推诿、扯皮,石桥镇人民政府书记冯自敬,人大主席刘书勇,一村村支部书记李福寅,党中央给他们的行政重权,是让他们村镇级干部为民执政,可是村镇两级干部不为民执政,强压集体群众口粮耕种地壹佰多亩的卖地款2000多万元去项不明,实名举报几个贪官。他们利用职权之便,拿这集体群众卖地款,买通卧龙区政府和蒲山分局,打击报复,顶风违纪,祸国殃民。于2015年1月5日,石桥镇人民政府和一村村委会把这位89岁老人刘少杰母亲,屈居于石桥卫生院内科病房居住两年之久,800余天,没有人过问,没有人落实。2015年5月29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作退办处理,限卧龙区于30日内重新做出复查意见,信访人宋浩上访4年,不解决,不落实,主政领导大人,形式报告做的很好,卧龙区复查委员会640天不给信访人反馈重新做出的复查意见。和他同村的干部的关系户,一家有好几处宅基地,可就是没有宋浩的宅基地,这其中还有一段怨怨相报的缘由,要想刨根问底,还得回溯到从前。 近年来,石桥镇政府书记冯自敬、人大主席刘书勇和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李福寅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卖完了周围几个村子的土地,他们象征性支付给群众补偿款,转手渔利近十倍,中饱私囊,村民们坐不住了,因为宋浩父亲生前深受众望,所以大家公推宋浩为代表,投诉上诉,揭露了村镇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的暴行,得罪了人家,恼羞成怒的村镇干部,先是花钱买通警方,抓捕宋浩,罗织罪名欲制其于死地,觉得不解气,就没收了宋浩的宅基地。 难怪世人都爱做官,面对宋浩他们的举报,地方官官官相互,包庇袒护,面对中央相关部门要求查处的函件,一面上报说处理了,一面又对举报予以“终结”,结果涉嫌犯罪的卖地官员刘书勇、冯白敬、李福寅毫发未损,且平步青云,原镇党委书记刘道杰开往濮阳地区一县委书记李福寅卖地有功,不但荣膺“三优村长”,且担任了石桥镇的“人大主席”,而宋浩则身败名裂,仍无立锥之地,只好屈居于镇卫生院。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过程、时限。国家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更是开门见山“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在这种“三优村长、人大主席”主政的村子里,有人拥有多处宅基地,有些人却无立锥之地?因人而异,亲疏有别,但不知此举依据何在? 原委披露到这个份上,孰是孰非,也就一目了然了,刘道杰、冯白敬、刘书勇、李福寅之流假公济私,涉嫌多项犯罪,不但不被问责,逍遥法外,反被提拔重用,名利双收,这就是我们基层的反腐倡廉,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这就是我们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当我们的省、市、县长老爷大人们在听取“汇报”和拿到讲话稿时,是否问过“这些都是真的吗?”“落实的怎样”。 故事似乎接近尾声,但我们仍须集中精力,因为这样的闹剧还在上演,发酵,我们时刻得保持清醒的头脑。 此致 敬礼 宋浩 身份证号:412924197102090116 电话:18338261790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石桥一村六组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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