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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报] 天津两幼童坠亡谁之过?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马大哈”父母应负刑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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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7日21时,天津大悦城两名儿童先后坠亡,事发时他们由父亲同时抱着在商场4楼的栏杆处看夜景,一名儿童突然坠落至围栏外,家长试图拉住坠落儿童时,另一名儿童也不幸坠落。面对如此惨剧,李铀等13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马大哈”父母应该负刑责。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时一名家长抱着两个孩子站在四层天井玻璃围栏处,不想两个孩子先后跌落围栏外,并坠至负一层,头部受重创身亡。
  目击者称,男孩5岁左右,女孩2岁左右。当时家长怀抱两名儿童,站在大悦城四层的玻璃围栏处,一名儿童突然坠落至围栏外,家长试图拉住坠落儿童时,另一名儿童也不幸坠落。玻璃围栏外为负一层至四层直通的天井,两个孩子坠落至负一层当场死亡。

  平安天津2月28日凌晨发布通报,事故具体原因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数据

  >>意外伤害平均每天致死270余儿童

  全国政协委员李铀在提案中称,我国儿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伤害。

  中国每年近1000万的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其中重伤及残疾者超过100万,死亡儿童达到10万,平均每天死亡270余名。

  在这些伤害事件中,大多数与监护人的疏忽失职直接相关,各种严重案例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



江西宁都县5岁女孩小馨无人看护独自走向马路上小便被碾死。最终司机被认定负主要责任,家属索赔120万。但一段记录小馨被客车碾压的视频在网上炸了:不少网友认为,小馨蹲下的位置是司机视线盲区,没有看护好孩子的荒唐家长更该担责

 2013年10月19日,绵阳江油一父亲在车内与朋友聊天,3岁女儿被天窗夹死。
  今年1月3日,西安一名不满4岁的男童在洗浴中心溺水身亡,其母亲一直在旁边看手机。
  1月31日,江西宁都县一5岁女孩在马路上小便被碾死,事发时其母亲到酒店里找卫生间方便,女孩被独自留在马路旁边。

  >>未成年人犯罪,主因也是监护失职

  据统计,全国92.1%的涉罪未成年人处于与家庭脱离的状态,其中22%处于严重缺乏父母关爱的状态。

  李铀表示, 马大哈父母的监护失职,直接导致数以千万计未成年儿童的伤害,这确实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争议

  >>父母严重失职尚无法律制裁

  在“江西宁都幼女马路上小便被碾死”一事的问卷调查中,超过93%的四川手机报读者认为失职家长应该担责!其中32%的读者认为家长应该担主要责任。

  而对于天津这起事件,律师认为,第一个孩子坠亡责任尚存争议,但家长对第2个孩子的死亡要担刑责的可能比较大。

  但是法律对马大哈父母的失职显得束手无策。暴力虐童、剥削导致伤害,均有法律制裁,唯独因监护失职(疏忽)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没有法律支撑予以责任人惩戒。

  ●提案

  >>政协委员建议增设儿童监护疏忽罪

  李铀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在刑法第四章增设“儿童监护疏忽罪”,设立相应的入罪条件和适用刑罚,对监护人有过错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因监护疏忽,直接造成被监护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以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处罚。

  参与联名提案的13名政协委员一致认为,监护制度是公法,应当纳入刑法保障,尤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刑法应当责无旁贷。

  ●网友热议

  @稀里哗啦_:想起去年上海那个奶奶抱男婴掉下自动扶梯的,妈妈一着急把女孩也拖倒在电梯上,一个人冲下去,还好只死了一个!
  @未来的未来:司机驾照是考出来的,商场安全设施也要检测,而家长是无需任何考核的。荒唐“家长”才是儿童杀手!
  @馍馍哒:除了事后追究责任,我更建议以后领结婚证或者生育登记之前,先进行为人父母的资格考试(可以免费),不达标者不准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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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可怕的是,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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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错的是父母,就不用追责了?”

  我们做个很简单的推论,如果当时抱着两个孩子的,不是父母,而是保姆,或者是邻居……那他该不该负责?很多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认为,当然要!害死别人孩子,其罪当诛!

  那为什么害了自己的孩子,就可以免责呢?

  就像孩子被留在车里闷死,如果造成这个事故的,是幼儿园老师或者司机,他们马上就面临刑责;如果是孩子的亲生父母造成的,大家就觉得,他们好可怜啊,丧子之痛啊,别再惩罚他们了……

  我们对当事家长无限的同情,恰恰是对未成年人的人权的漠视。

  首先,这是监护人失职,而不是意外。

  如果是爸爸把孩子抱着,在商场玩,一块板子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砸到了孩子,对于爸爸和孩子来说,这都是意外。商场明明有护栏,明明有警示,家长还把孩子抱到那么高的栏杆上--这真的不是意外了!

  不少法律界人士都站出来说,这类事件发生在国外,毫无例外地,家长会被判过失杀人罪。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说得特别好,“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做父母太安全了,孩子们就难免遭殃。”

  家长们总是低估危险,而高估自己的保护能力。他们总有一种迷之自信,比如不在乎用什么安全座椅,总说,“我抱着就行了”。他们还有一种迷之侥幸,觉得不幸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然而,有句话已经说过一万次了,哪怕这件事发生的几率是万分之一,发生在你孩子身上,那就是百分之百。这是我们的孩子,我们输不起。

  想起伊坂幸太郎说过一句话:“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

  希望天津大悦城这件事,留给社会的,不仅仅惋惜和同情,而是让大家警醒,尤其是所有家长都要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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