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以广大干群为基础,全面共同参与其中,积极投身到法治社会的努力创建当中。因此,必须做到法律面前,没有例外! 如果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能做到公平正义,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那我们肯定是处在一个法治、文明、和谐、幸福的社会。凡是以制度办事,人人讲法律,成为一种信仰,并以此为准则,那么就可以叫做法治了。 近日,在网上爆料出一则新闻,四川自贡一民警违法使用套牌,被处罚、处分。该事件充分暴露出分局个别民警法律意识、法纪观念淡薄,我们的社会有必要深刻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不仅是公安局要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偏袒,而且,于此同时,还应该真诚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携手共塑公安良好形象,推动公安队伍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在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警惕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民警执法犯法,应当加以严肃处理。作为公安,应该熟知违法使用套牌的危害后果,不是危言耸听,有必要从源头抓起,有必要正本溯源,进而树立模范形象,敢为表率!如果法律意识、法纪观念淡薄,又如何执法! 于此,笔者想说的是,对于民警,社会上无数的明亮眼睛时时刻刻关注着,不能有半点差错。人民的公仆,执法人员更是应该加强自身法律修养,增强法律意识、法纪观念。而我们的社会大众也需要时刻以文明法治为追求目标,时刻铭记,处处彰显。民警违法乱纪同样受到处罚、处分,法律面前,没有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