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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5岁女孩马路上小便被碾死,家属索赔120万…网友怒了:这样的荒唐家长更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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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21
脑残家长,害了自己亲闺女

发表于 2017-2-1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因为所谓的庇护弱者  让守法者赔钱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24
这法律只要是机动车和人出现事故了不管是谁的责任总的都归功于车的责任,啥子狗屁法律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24
这法律只要是机动车和人出现事故了不管是谁的责任总的都归功于车的责任,啥子狗屁法律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26
家长看护不到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2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29
可怜的孩子。但是家长对孩子看护不周更应该负主要责任。害人又害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30
客车是不允许出站后,停在路边私自上客的。即使盲区是直接原因,但导因还是违规载客。不过家长也过分,开口就是一百万。小孩5岁,按照家长这种放养态度看,难道小孩每年的花费高达20万? 还是想借此发财? 令人寒心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3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特定条件下照顾弱者没有问题。事事都照顾还用法律干啥子?监护人就应该尽到监护责任,平时教育孩子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要是孩子的母亲方便的时候把小孩交给店员或者别的顾客看一下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了顾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33
监护人把孩子放在路边自己到酒店上卫生间,远离应该监护的孩子。开车都有盲区,法律偏向弱者,所以家属才无悔意,路上碰瓷的才如雨后春笋。路权的明晰才是首要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34
监督人也要担一定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34
监督人也要担一定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45
B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45
我估计孩子她妈去找情人了,不然怎么不带孩子去,怕影响自己快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45
我估计孩子她妈去找情人了,不然怎么不带孩子去,怕影响自己快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46
所以街上才有那么多乱闯马路的人,不遵守交通安全纪律的人

发表于 2017-2-17 0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49
司机真够冤的,孩子家长那里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50
这司机咋没看到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7 09:50
我也认为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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