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以巴中二中与“春蕾国际学校”,巴中六中与巴州七中为首的所谓“巴州区教育集团”实则是以公济私,欺骗百姓,少数人洗钱的利益集团。为揭开真相,还老百姓一个公道,笔者在此予以披露:
巴中二中、四中、六中等学校属公办学校,“春蕾国际学校”“巴中七中”等是由数个私人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中的极个别干部参股或出资或借钱筹办的私立学校。
2016年,四川省出台了取消高中择校生收费,规定学校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其他费用,学生每期交费在610元--790元之间(住宿费除外),私立学校收费无限制。在利益的驱使下,公办学校为突破规定,私立学校为解决招生困难,于是在教育主管部门极少数人和投资者的操纵下,这几个公办学校与私立学校迅速建立了“巴州区教育集团”,他们采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方式,打着公办学校的招牌招生,又以私立学校的名义收取学生高额费用,学生上私立学校学籍,每年套取学生家长血汗钱和国家学费补助数千万元!
巨额钱财进了谁的口袋?
一部分由私立学校用于租赁校舍、聘请教师、购置设备、教育教学、偿还账务等开支;
一部分由私立学校通过“合法”途径报销了公办学校因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准乱发的费用;
私立学校股东、教育主管部门中个别在这些私立学校中有利益关系的(如巴州区教育局XX科长就在XX私校有资金交易,也是他年年不遗余力要求下面学校给那个私校招生的原因!谁送得多,考核成绩会靠前,许多下面学校都明白);
部分领导(领导亲属)、教育部门已退休或即将退休干部、公办学校少数教师获得的私校“工资”;
管高中学籍的(巴中市高中录取线在380分以上,领导大会上说低于录取线的一个都不给上学籍,结果是。。。。。。。大家明白!);
初中生源学校送学生的人员(这些私校以每个学生500元左右的价格从招生人员手中买入)。
这些“集团”的危害性在哪?
招生时,说什么私校也是二中、六中老师在教,实际上呢?大家一想就明白,他们自己的学生都教不过来。。。。反过来说,他们是国家财政人员,如果把他们自己的学生教好了,把跑到外地的优质生源留住了,再有多余时间教私校学生,那么,国家给了他们工资的,凭什么还要收学生的高额费用?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老百姓利益,欺骗了学生和家长,目的就是洗白学生家长。使许多家庭因教育返贫,给党和国家的扶贫工作造成了困难和影响;
打造了巴州教育腐败的平台。。。。。。
真诚的告诫
党和政府、纪检部门、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说辞多好,表面抹得多光,害人害己,违法违规的事不要干的好。以前任局长犯法为戒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没有一条准许你们这么干!公办学校与私立学校不要牵扯在一起,公私分明,公办学校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你们几所城里的学校想想我们乡下的教师也就知足了。
不要再给巴州人民抹黑!
=================================
编辑备注:巴中市巴州区教育体育局于2月9日回复,内容如下:
”bzs1234567“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巴中高中阶段教育之乱象利了谁》一帖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推进集团化办学,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2014年,巴州区委、巴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巴中市巴州区关于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巴区委办〔2014〕89号),对统筹教育资源提供了政策支持。集团办学的实施,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量,整合了民办学校闲置资源,提升了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满足了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中市规划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实施意见》(巴财〔2015〕125号)明确指出:“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公办学校教师选派到民办学校支教期间,其原有的公办教师身份、档案、社会保险均保持不变。”为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利用好民办学校闲置资源,缓解城区入学压力,巴州区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其办学坚持“民办主导,公办帮扶;就读学生办民办学校学籍,在民办学校就读,按民办学校标准收费,领民办学校毕业证书,适当选派公办学校教师支教”的原则。各民办学校法人、财务、校舍独立,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感谢你对巴州教育的关注与监督。若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0827-5262828。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