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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692位合伙建房户举报事件后续:不改初衷继续维权恳请复查和要求纪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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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伙建房户举报事件后续


                                                    不改初衷     继续维权    不忘初心    期待结果
      
广安692户业主再次集体实名联名举报市人民医院在职工合伙建房中的违法行为恳请复查和要求纪委介入



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
中共四川省纪委、尊敬的王雁飞书记:

     今天,我们692户业主实名举报人再次集体实名和联名举报广安市人民医院在职工合伙建房中存在的卑劣的违规暗箱操作和侵吞合伙人利益达数千万之巨的违法行为。并向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省纪委、尊敬的王雁飞书记广安市人民政府呈送“关于对广安市卫计委“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后继续维权和恳请复查的申请”。
时至今日,我们早已对广安市卫计委和市人民医院的错误做法失去信心。我们有理由认为,是市卫计委和市人民医院把我们正常的理性的维权摆在了对立面,我们是为了维权而被对方视为了维稳而予以“重点关注”。事实已经证明,我们只是理性表达诉求做到了不集会不闹事不影响安定团结。因此,其做法这有悖于法治精神和和谐理念。
      今天,我们仍然不改初衷,不忘初心。在反腐持续深入和法治中国不断推进的今天,我们这692位合伙建房户仍然像当初一样满怀希望。向各级纪委和领导陈述我们在合伙建房过程中的长达6年之久而又久拖不决的不幸遭遇,同时,集体实名和联名举报广安市人民医院在职工合伙建房中存在的卑劣的违规暗箱操作和侵吞合伙人利益达数千万元之巨的违法行为。我们希望纪检监察部门能及时介入调查,并希望得到媒体、网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用法治精神反应我们的诉求,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广安市人民医院按照合同预定价格向合伙人交付房屋并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向合伙人公布建房资金使用情况,向合伙人说明建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答合伙人的疑虑,我们恳求各级市人民政府能够批转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还原事实,关注民生,严惩腐败。
      
       在此前 ,我们曾在麻辣社区发出举报帖:广安692位合伙建房户的泣血控告和集体实名联名举报(相关链接地址http://www.mala.cn/thread-14218250-1-1.html
      
     在我们这个举报帖帖文发出后,得到了广安市卫计局的正面回应,其以“广市卫信复(2017)1号”《信访意见处理意见书》(见本文图片)进行了回复。意见书全文如下:

                   广市卫信复[2017]1号  签发人:郑建军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冯金光先生:
       您于2016年10月28日反映广安市人民医院职工集资建房存在多处违规行为,要求调查处理。我们于2016年11月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2010年3月,四川华泰建设集团与广安市人民医院达成协议,同意将公开竞买的位于广安市城区中桥组团GC2010—06号地块分割53.5亩(拍卖总价为1.305亿元,土地价格约为243.92万元/亩),通过合伙建房的方式与广安市人民医院共同修建职工住宅小区,取名“银杏华庭”,规划建设住房10栋,共1100套,其中医院6栋、共692套。为此,广安市人民医院成立了职工合伙建房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建房小组),由原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游文茂(现已退休)任组长,职工刘知泉、伍海军、白一春、张继平等11人为成员,并书面委托医院建房小组代表参与合伙建房的职工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处理建设中的一切事宜。自此,医院建房小组与参与合伙建房户开成了代理与委托的关系,对于建房中的具体事宜应该由双方自行协议、自行决定。
       2010年10月,四川华泰建设集团旗下广安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医院建房工作小组签订了合伙建房协议。2012年10月15日,“银杏华庭”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10月,项目主体工程通过验收;2014年12月,项目正式竣工交付使用。房屋竣工交付后,包括你在内的部分参与合伙建房户认为要缴纳500元/平方米左右的税费,房屋价格偏高,通过多种渠道方式表达诉求,要求减免税费。后经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民医院反复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按规定减免了税费。但之后你们仍然认为房屋价格、水电气安装入户费用偏高,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信访。为此,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庚即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2016年12月14日,市卫生计生委向市人民医院下发关于化解职工集资建房信访问题的书面督办通知,要求医院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全院职工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化解信访矛盾纠纷问题;同时要求市人民医院落实专人,对合伙建房集资款使用情况、房屋议价过程、价格变动原因等进行统一整理,形成明细账目,向集资人予以公布,依法依规妥善解决问题。
       二是2016年12月19日,市卫生计生委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贺中伟和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召集市人民医院相关人员和包括你在内的6名信访人员代表在医院办公楼5楼会议室,进一步详细了解职工合伙建房情况,听取你们的诉求,促成双方当面沟通,并责成医院妥善处理。
         三是2017年1月4日,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郑建军召集市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职工合伙建房工作小组成员,在市人民医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化解职工合伙建房信访问题。进一步明确由医院负责与你们沟通、解释,妥善处理你们的信访诉求。同时要求医院向你们发放明白纸,其中做到“五个讲清楚”:一是讲清楚职工合伙建房延期交房具体原因,延误工期,延误所造成的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和人工成本上涨幅度;二是讲清楚房屋性质变化(由团购房变为合伙建房),减免税费的缘由、经过和所做的工作;三是讲清楚当前房屋、车位成本价格的具体构成,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审减费用情况;四是讲清楚医院职工合伙建房水、电、气入户费用与同一小区其他房屋水、电、气入户费用的构成差异;五是讲清楚医院购买的14套用作专家住房的费用支出情况。四是2017年1月11日,市卫生计生委向市人民医院正式印了了1月4日专题会议纪要,并再次以书面形式督促市人民医院院长王光林、党委书记付茂军妥善处理你们的信访问题。
        据了解,目前市人民医院正按照1月4日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想办法、添措施处理你们的信访诉求。为此,我们也建议当事各方能够本着尊重客观事实、互相理解支持的原则,理性沟通、依法依规,共同协商并妥善处理好该利益诉求。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安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我们在接到广安市卫计委的正面回复后一致认为:
        一,首先,我们仅仅只是合理诉求,通过正当的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未像市人民医院所预料的那样我们会集体集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我们仅仅只是理性表达,做到不聚集不闹事。由此可见,我们和医院方缺乏根本的信任,达不到真诚理解、沟通和尊重,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对我们来说早已没有一点信任感的市人民医院没有尊重我们的维权意识,而是特别紧张,称我们为“极少数人员”,而事实是我们是大多数,因为此前他们对职工分别“打过招呼”,大家是敢怒而不敢言。人民医院不是积极地应对客观事实的回答反而是从维稳方面加以关注和考虑。我们认为,是人民医院把我们正常的理性的维权摆在了对立面,造成彼此间的不信任,我们是为了维权而被对方视为了维稳,这有悖于法治精神和和谐理念。
       三,市卫计委的回复虽作出了一定的解答,但是仍然不能对此事件给出合理的解释,其回复有避重就轻和“打擦边球”之嫌,且没有针对性,而且是根本就没有把具体的实质的问题讲清楚,因此难解我们692户业主的心中疑惑,难消我们心头之怨,难以令我们心服口服,我们实在是不能坦然面对。
       四,为了继续维护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伤害和侵犯,按照广安市卫计委“复1号”之“3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的要求,我们在此向广安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表达我们的几个真实想法和我们的复查请求以及维权意志:
       1、广安市卫计委的回复处理意见回避了建房过程出现的许多导致房价虚高的具体问题和可能存在的贪污渎职,建房小组涉嫌滥用委托权力侵占公私财务的问题。
       2、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向国家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对于该缴的税金决不拖欠,我们不需要对此事中存在的税金进行任何减免税。
       3、要求独立审计事务所重新审计。
       4、严格按合伙协议办事,我们业主要求充分享受分伙人的合伙权益,与合伙人共享权利和分担义务。
       5、严查建房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违规(未招投标)行为和单价超过当时市场价太多的情况。
       6、要求医院给出最终的含税的每套房价的单价,形成公开的“明白纸”,让每个职工明白。
       7、车位修建费用由各业主自己分摊,产权理应归各位业主自有。
       8、小区商业房亦属于合伙所建,全体合伙人应依法享有合伙权益。

       我们同时还认为:鉴于以上八条,广安市人民医院均未给出明确回答,全体业主拒绝接受医院处理意见,我们将继续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予以抗争,包括书面上访,上网、继续向全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等方式表达我们的不可动摇的维权意志,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一些新的事实需要引起关注:连日来,银杏华庭已面向全社会打出广告对地下车位进行售卖。其广告称:
       银杏华庭地下车位春节大优惠,特推100个,售完即止。售价49880元/个,租价3000元/年。优惠活动时间:截止2017年2月28日。机不可失,先下手为强,欲购从速!垂询电话2330566。

      从上面这一则销售广告中不难看出,我们对我们目前所拥有的车库进行了对比后发现,我们属集资方所买到的每个车位7万元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位,这又作何解释,凡此种种都不得不让我们心生疑虑。      
      鉴于此案涉及面太大太广,我们629户实名举报人已对广安市卫计委和市人民医院的做法早已失去信心。
     我们仍然不改初衷,不忘初心。恳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关注民生,严惩腐败。

      我们重申继续向全社会表达维权意志,做到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合理诉求不闹事不添乱不影响社会稳定。  
      我们期盼:真诚的希望和恳求政府将此案批转至纪检监察部门,并希望政府能抽调纪检。力量介入调查此案,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令人信服的结果。


     附原麻辣社区实名举报帖全文:   
     广安692位合伙建房户的泣血控告和集体实名联名举报 (链接地址http://www.mala.cn/thread-14218250-1-1.html

      在反腐持续深入和法治中国不断推进的今天,我们广安市692位合伙建房户满怀着热切的希望向各级纪委和领导含泪陈述我们在合伙建房过程中的长达6年之久而又久拖不决的不幸遭遇,同时,集体实名和联名举报广安市人民医院在职工合伙建房中存在的卑劣的违规暗箱操作和侵吞合伙人利益达3000多万元之巨的违法行为,实在是苦不堪言的我们,才希望纪检监察部门能及时介入调查,并希望得到媒体、网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用法治精神反应我们的诉求,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广安市人民医院按照合同预定价格向合伙人交付房屋并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向合伙人公布建房资金使用情况,向合伙人说明建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答合伙人的疑虑,我们恳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关注民生,严惩腐败。


     基本事实理由和事件背景回放


    2010年10月,广安市人民医院发出倡议,与本院全体职工合伙修建“银杏华庭”职工住宅小区,并成立了“广安市人民医院合伙建房工作小组”,与本院职工签订了合伙建房协议(见附件1),时至今日已经整整6年。期间,我们曾多次要求广安市人民医院按照合同预定价格向合伙人交付房屋并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向合伙人公布建房资金使用情况,向合伙人说明建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答合伙人的疑虑,但都一直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和结果。


      基本情况:


     2010年10月21日,广安市人民医院合伙建房小组代表全体合伙建房户,与广安市银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伙建房协议书(附件2)。协议载明;银丰公司报经政府及国土部门同意,将自己于2010年3月30日竞拍的107亩土地按照原同等条件分割53.5亩给医院共建“银杏华庭居住小区”,该地可建住房1100余套,医院700套。协议还规定;费用按照各自占用土地面积按房源分摊,建房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按照所占房源比例分摊,医院不参与建设。        


      质疑其存在的几个核心事实和问题:


     一是,由广安市人民医院设立的11人建房小组,指派游文茂负责,由刘万平、白一春、邓长青、薛会岗、刘知泉等科室主任共计11人负责处理建房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遗憾的是,该小组成立后,关于合伙建房的有关会议精神、造价及财务状况,资金运作情况等从未对我们进行任何有关房建的情况通报,既未召集合伙人相关会议,更没有向合伙人公开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内容。因此,我们认为其在整个房建运作过程中有着明显的暗箱操作的不法行为。
     二是,该建房小组成立后,时至今日,建房小组没有给职工一个明确的房价报价,由当时的协议价2700逐渐涨至3100/㎡,房价随时在变化,违背了职工合伙建房的初衷。
     三是,房屋建造未通过招投标比选。而是通过暗箱操作后,指定给现施工企业(说明:开发商和建筑商是同一集团),严重违反了招投标管理办法,期间存在着腐败行为。
     四是,银丰公司与医院协议还规定,由银丰公司承包修建,医院方向银丰公司缴纳总造价1%的管理费,对此存疑。
     五是,本小区商品房1栋、2栋、9栋、10栋为承建商银丰公司的商品房,3、4、5、6、7、8为医院合伙房。银丰公司的房屋售价为3280元/ m2 ,[其中水电气费11999元/户,(附件3),建筑成本2780元/m2税金500元/m2](现每户再退1万元)。2015年6月15日,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代表银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医院致律师函:房价定为2780元/ m2 ,(见附件4),并要求医院按照房价为2780元/ m2,税款472.6元/ m2的价格向合伙建房户广为宣传和认定。滑稽可笑的是医院向合伙建房户报价收取建造成本价约为3100元/ m2,(不含水电气和税款,水电气报价26403.96元,同一小区,同一建筑商,医院的水电气要比建筑商的高出14404.96元),医院是合伙建房没有税款可缴,故不存在缴税一说,更为可笑的是,主建单位的合伙房比搭建的商品房房价高出约500元/平米,以此导致我们692户合伙建房户造成350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最严重的精神伤害。这就是我们692户合伙建房户在万般无奈之下,被迫向上集体联名实名控告举报和面向社会公布其卑劣行径的主要原因。


    希望和表达的合理诉求     
  
       在我们进行多次向上举报反映的同时,广安市人民医院采取了较为令人所不齿的欺上瞒下的卑劣手段,在回复上级询问材料中断章取义和隐瞒真实情况,对职工采用“打招呼”、恐吓、不要闹、闹就开除工职和个别交谈等手段进行威胁压制,以达到“维稳”和逃避掩盖会因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其违规违纪清楚其事实的目的。


    特别恶劣的几个情况反映:


     一是,市卫计局和市人民医院在应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时候,采取了敷衍塞责、谎报、瞒报事实真相和建房过程中的一切对其不利的真实情况,以致上级难以了解到真实情况而达到其平息事态的目的。
     二是,关于广安市卫计局在处理实名举报信访案件中,严重违反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的违法乱纪行为。     
   
    举铁证事实如下:        
      
    2016年12月19日上午,广安市卫计局监察干部一行3人与广安市人民医院付书记、袁晓辉等3人在该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组织了所谓的按照市委市政府作出批示的情况调查会。在本次会议上,调查组一行严重违反办案原则和保密规定,组织起了令天下人耻笑的涉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面对面的对话和“了解情况”,以使举报人被曝光而对其精神身心带来无法挽回的影响。我们查阅并依照有关法律后认为,其所谓的调查组的调查行为严重违反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相关规定,败坏了纪检监察部门在广大群众中的权威和清廉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和后果。
      
   具体事实及场景再现:      
  
   12月19日上午,实名举报人冯金光、韩立志接到被举报单位利害关系人袁晓辉电话通知,叫他们到广安市人民医院,市卫计局要了解情况。吴、冯两人接到电话后十分慌乱,立即告诉了其他业主,最后,在其他业主的陪同下来到市人民医院。大家进入会议室后,看见卫计局和医院的领导端坐在中央(卫计局3人、医院3人),会议现场的坐法明确告诉我们,他们是一伙的,我们怀着忐忑的心情坐在下方一排(6人),医院付书记说了一大通责怪我们的话后就离开了现场,卫计局一位40岁左右带眼镜的男人拍着桌上一大堆材料说:这是你们寄的,都要到这里,他们向我们再次传达了一个信息(他们是一起的)。会场上我们指出水电气安装中存在的问题,医院袁晓辉无法解释,回答前后矛盾,就单单这一笔,我们就莫名其妙地多支出了700多万,卫计局的调查人员也感到问题很严重,说要与纪委一块来查。
   但是,在第二天(即20号)即发生了剧情反逆转,市卫计局竟然可以置公权形象于不顾而突然改口,其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告诉举报人冯金光,说:“此事不归我们管,我们不管啦,你们去法院,愿去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时间段只有一个晚上的距离,市卫计局竟然可以不要胸到变脸比翻书还快?变化如此之大?让我们不得不深信传言中所说的他们在建房过程中存在着的不可告人的瓜葛。
   这就不难想象理解为什么我们在维权路上处处碰壁受阻。
   更令人发指的是,卫计局的官员竟然可以公开宣称:你们哪怕写上上百封举报也是没用的,万丈高楼从地起,你们发出去的举报材料最终都要回到我(指卫计局)这里。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真的像传言所说的“这件事牵涉到一个利益链”的问题么?希望纪检监察部门能真正的介入调查,更能“拉出萝卜带出泥”来。
        
       各级领导、各位网友,大家看看,这就是广安市卫计局的官员和建房方的真实的面孔,竟然可以把不要脸的公权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
    1996年2月15日,中纪委监察部颁布的《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
    “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的内容透露给被检举、控告单位和被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还规定了:“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广安市卫计局的做法是故意挑战和公然藐视中纪委监察部规定,公开向被举报单位通报情况,出卖举报人,向医院通风报信,在明显察觉医院在建房过程中,涉嫌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的违纪行为后,居然向举报人推诿搪塞,大有挑起事端促使矛盾恶化升级的意味,丧失了党性不讲原则。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纪委、监察局对广安市卫计局存在的向医院方通风报信的做法和其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行为依据党纪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消除影响。同时我们强烈要求各级纪委对医院建房情况进行立案调查,严惩涉及腐败的官员还我们一个公道。
         为此事,为了维护我们692户人正当的合法权益,我们实属被逼无奈,只是想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此,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布声明我们的维权意志:              
                           
                     最后的泣血陈述:


      各级纪委、尊敬的领导、全社会的媒体人、网络朋友们:
      我们被恶劣不法者伤害到的692户居民,在此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
      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们维权的意志和步伐!
      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我们表达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如此做法实属情非得已!社会的不公和公权权贵抱成团的利益集团之惨无人道,已激起我们的公愤,点燃了我们普通市民百姓的怒火,它必将促使我们更加的坚定的维权意志和坚强决心。      
      我们已不再相信主管部门广安市卫计局自查自纠和贼喊捉贼的自证清白的调查结果和回复。强烈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我们将向你们提供一切证据,以利你们惩治腐败,还我们一个公道。
      

      
      重申:继续向全社会表达维权意志,做到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合理诉求不闹事不添乱不影响社会稳定。
      
      期盼:真诚的希望和恳求政府将此案批转至纪检监察部门,并希望政府能抽调纪检力量介入调查此案,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令人信服的结果。


692户联名举报申请复查户签名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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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4:18
什么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40
反腐至今,居然还有人这么不择手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51
还人民的血汗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51
严查贪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52
官官相护何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54
严办贪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55
期待公正的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55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6:57
希望有省级领导出来主持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2
严惩贪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3
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4
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4
严惩贪官,还我们一个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4
揪出贪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5
严惩腐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6
还老百姓的血汉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7
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08
查,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7:11
希望纪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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