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868|评论: 60

[四川手机报] 追打偷榴莲小偷追出人命,水果摊主获刑2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5 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见着自家摊上的一个榴莲被偷,水果商贩谭某紧追小偷不放,在追到小偷后,他用手打了对方面部,见小偷丢下榴莲后要开溜,又推了对方背部一下,之后小偷倒地不起,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广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认定谭某虽不构成故意伤害,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

类似事件不是一起两起了,前两个月本报还报道“男子追小偷致其摔死,被起诉过失致人死亡罪”,引发近50万读者关注,9成读者认为不该被诉,追小偷致死获罪遭疑,折射社会法治短板。但以后遇到小偷偷东西到底该咋做?

>>贼哥慢走,下次再来?
@快点儿让自己成长起来: 小偷偷了榴莲,摊主还要笑着挥手告别“大哥你慢点走,吃完了随时可以回来拿”……

>>不必追打?
@织女:偷个榴莲能怎样,何必追打,没意思啦!←对此,网友@天下无双 不同意:偷什么不重要,关键在偷的行为,就跟抢什么不重要,但抢劫行为必重判差不多。

>>都不知咋教育娃儿
@咚咚锵:以后该怎么教育孩子?见义勇为要担责,助人为乐要被讹,现在连小偷也不敢抓了。


>>请给个正确姿势
@卑微的大多数:请法院提供正确的追小偷流程和姿势!


相关新闻:
【美国华裔女子火拼3匪徒,警方:属正当防卫,不会被起诉!】今年9月,美国3名持枪歹徒闯入华裔女子陈凤珠家中盗窃,陈凤珠发现后,持枪冲出来与对方火拼,打死1人撵跑2人,随后报警。当地警方表示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会被起诉!
犀利!华裔女火拼3匪徒,打死1个撵跑2个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09:08
看见小偷偷东西,叫其小心点别磕着碰着,伤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09:21
直接偷法官家里,专偷珠宝玉器黄金,偷了就跑,看他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09:23
这个国家的法律搞不懂,所以没法说,也不晓得咋说。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管,让小偷偷,但让小偷尽情的拿了谁又赔损失呢?你就只有报案,但警察叔叔又会告诉你,你损失的数量小不立案!谁能说咋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09:39
这样看来,小偷下回直接偷银行就没人敢追,敢打了,因为一不小心小偷伤了,死了,他们没准要坐牢,或给医药费,谁去捉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09:57
小偷太可恨了,该死!为什么判摊主,难道支持偷盗吗?,无理取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01
小偷实在可恶,被抓小偷拘几天就放出来了,失主应报案,合计财物经济损失,小偷不赔就当坐牢,按失主经济损失一星期合计判刑坐牢时间(如平均人群2000,一星期合计20000,坐牢十个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09
小偷偷错对象了……应该去偷那些来路不正的财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13
如此搞法,犯罪分子将越来越胆大,社会治安将会越来越乱,要想过安定的生话没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14
这个社会怎么连好坏都不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17
建议小偷们专偷、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18
中国老百姓太富了,所以国家提昌偷窃,不能追,不能摸,脸摸红了判你乱摸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29
去吧,建议全国小偷偷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0:31
要懂行使权利是有边界在哪里,小偷也有人权要保护,你的权利止于他人权利处,越界会致责任承担,请诸君别做过犹未及之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1:06
法律首先是用来保护人的权利的,当你的财产权利受侵害时,法律会规定你有哪些权利途径可以用来来保护你的财产权,这叫依法行使你的权利,当小偷侵犯你的财产权利时,你可报案、捆绑扭送其交公检法处理,在此过程中,你不能侵犯小偷的生命、身体健康完整等人身权利,否则,你就会违法甚至犯罪,这就是你权利行使的边界,况小偷偷你一榴莲价值很小,而你行使权利过当,却要了他的生命价值很大,权利失衡,法律为了公平正义,才规定你犯了法甚至犯罪,以此实现你的权利与他人权利发生冲突时的平衡,以恢复被破坏了的社会秩序,法官是医治社会病态病变时的医生白依天使,要予以尊重之,更要敬畏法律,要懂法、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1:10
中国的小偷应该感谢中国法官,他们才是你们的亲生父母哦!过年了,多偷点去孝敬它们吧!

发表于 2017-1-25 1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小偷与苍蝇一样可恶,该严打,曾经发生这样一个事,一贫穷人家过年前宰了头猪,(未脱贫)小偷晚上把人家的窗子弄坏,去偷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1:23
共建法治社会法治信仰,提高国民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迫在眉睫,没有全民参与的法治建设不可能建成法治国家,更不要谈建国民法治信仰,要纠正国民无信仰观,有法不去信仰,有权利不去行使,却去信鬼神,法律是公民社会经济政治等权利的第一次重大分配,全民当去积极参与关心推进实现分配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1:45
法律和道德是做人做事立世处世的底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5 11:53
偷窃行为可恨!难道在偷窃发生时不应该制止?难道还要向小偷提醒注意安全?需要了就来拿?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