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全市脱钩工作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并成立市脱钩联合工作组,指导全市脱钩工作。脱钩试点工作由市民政局局长负责,成立脱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指导脱钩试点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脱钩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各职能部门是“五分离、五规范”脱钩政策的执行者,职能部门按所属职责落实具体脱钩政策,确保脱钩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明确脱钩程序。按照“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一个具体方案”的要求,在市民政局审核函复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就所涉及脱钩职责进行审核函复。 12月26日,我市第一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16个行业协会商会不再有业务主管单位。他们将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开展活动,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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