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成对天然气公司进行改革,首先改革就是我们德阳市天然气公司下面的加气站,首先进行出让拍卖
我建议的是一步步的来,因为一次出让太多很多企业根本无法接手,负责该案处理的政府单位一时要处理太集中的事情也很麻烦,所以能转让一样就一样能转让一个就一个,不一定是拍卖进行,定价销售进行比选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公示,当然如果实力相当且都不愿意放弃最后可以用拍卖的形式进行!
还有德阳市下面盛高名店,如果真的拍卖不了我们国资委文庙广场附近的文运公司就可以委托文庙广场附近的文运公司这个单位进行)能不能出面以租的形式出租出去收取费用
至于出让之后肯定会涉及人员下岗问题,政府负责解决,负责解聘人员的经济赔偿等工作,接手企业一概不负责先前所有事项,就比如加气站,接手后肯定涉及整修的问题和人员招聘问题,整修是通过建设局和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人员招聘是单位自己负责,政府不得做任何强加!对于加气站是不是接手后可以重新选地还是必须在原来的地方保留又或是建设门面房还是怎样的情况,在转让前政府需要广泛征求意见,是全部加气站原封不动一起转让还是可以单独转让还是转让后此地不一定再是加气站,需要广泛征求意见!转让后必须是一次性收齐所有款项,相关部门必须一次性全部跟进!
至于天然气我赞成这样做,就是开发权肯定是国家的,但是天然气资源出来之后各个企业购买(当然需要有资质才能展开营业)进行销售,也就是企业成了批发商,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但是必须接收政府的各种正常监督
天然气肯定一个利润行业,但是需要有实力的才能开发,如果涉及天然气经营权的肯定进行公开招标和比选
转让前让政府先征求一些地方的意见之后进行汇总,不论比选还是拍卖之后钱财必须在15天后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不论是直接归纳地方政府还是通过法院转移至政府的都是一次性缴纳其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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