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江县合江镇柿子田村5社王中才,现实名举报合江镇柿子田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乃林。被举报人赵乃林于2015年利用担任村支书的职务之便,以“荷塘荔色”创建为由,指示合江镇柿子田村第5、7、8三个生产合作社栽种莲藕,在栽种过程中,他除了请来张友清(联系电话:15351284565)等人栽外,还在外地以每朵20元的价格买塑料假莲藕花来插在藕田中,欺骗上级和群众。本来只栽种了100亩都不到,他为了骗取国家资金,达到邀功请赏之目的,在向合江镇人民政府上报莲藕栽种面积时,申报为200亩,从中多领取补偿款6万元,奖金15万元。这个事实三个社的社长白昌荣、叶银华和万树明可核实;领款的事可到合江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实。 2013年以来,县上为了扶持柿子田村农业生产,县农业局农技站、经作站、土肥站、科技站、植保站等有关单位,先后给村里下拨了种子、农药、嫁接好的荔枝枝条、机械、肥料等一大批物资,据了解数量相当大,但我们社员除了见到现在堆放在五社王秀新、刘太方(40多包),四社蔡兴福(40多包)、八社新建家居点(40多包)等人家有纳溪产的复合微生物化肥外,其他的东西我们一点没看到,具体下拨了多少我们更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这些东西都是无偿下拨的,是应当分发到每个农户的,但被举报人赵乃林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县上下拨的这些化肥不分发给农户,将它作为自己的个人财产,叫八社社员王中容以每包75元的价格出售,将所获之款占为己有。 2013年,合江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土地双挂钩项目,双挂钩的对象是对农村破烂要倒塌的宅基地进行复耕,复耕后政府每平方米补助150元,被举报人赵乃林见有利可图,指使同社的妻弟王兵将老宅基地请人挖成土后,又将承包的三块责任水稻田(约2000平方米)请挖掘机挖成土,作为复耕的宅基地面积造册上报,骗取国家资金30余万元(已造花名册),由于县上资金未到位,现在只领取了一部分。在挖田时,我说:“你挖的是田”。赵乃林说:“关你什么事,我骗的是共产党的钱。” 原垃圾场在我村12队地盘上,同时被占地户国家赔偿了钱,迁走后政府用挖机恢复了。2013年实施土地方双挂钩项目,赵乃林主持请挖机把垃圾场再恢复,恢复后有3千多平方米,作为双挂钩上报政府,骗取国家资金四、五十万元。 我村修建村级公路,村上号召村民每人出资200元,村上开修村级公路的大会赵乃林说占了社员的土地要赔青苗费,以后要给广大村民结账的,至今会不开账不结,青苗费也没赔,请调查广大群众。 国家投放我村的荔枝苗是无偿的,村上数给农户的荔枝苗每株收2元钱,村上说收手续费,请调查广大农户。 赵乃林未搞副业,可在七队柏杨湾新建住房价值100多万元,在合江县利城半岛买有一套住房,包括装修在内也价值100多万元。我们村的很多群众都知道,只要上级派人查处就可以查清楚。 对以上举报事实,我们反映给合江镇纪委后,没得到准确具体的答复,也没有对违纪现象进行纠正查处。村支书反而猖狂地说你举报不管用,我有后台,你斗不过我。 近日,虽然该村支书主动辞职,可仍然没有追究其相关责任 。务请上级领导查证核实,按照中央十八大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依法予以处理,以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反腐肃贪,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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