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之言不是有味道吗???那么请看:我19岁(1978年)从事医疗妇幼,预防保健工作,1981年取得赤脚医生资格证,1993年取得乡村医生中专资格证丶乡村医生证,2004年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2007年也有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
2009年因未兑付所谓5万园上下关系费之闹事、至此我之执业、核实、审证、执业注册无法进,在当地没有执业立席之位,为了老小生存、背(不能自理高年母亲),牵着高年近80岁父亲及家人、含泪离乡背井、流浪至贵阳,租用偏搭建不足壹拾伍平米之民房<药房、诊断及治疗室仅只3平方米、客厅及厨房共4平方米、高级卧室,两张1米床摆放、共7点5平方米。(三室)>执业为生,妻子投入火车保洁增加生计…
一年复一年。
2014年党的政策父母心,对老年乡村医生惠予政策、法规、法定条件…确被最基层之行政视而不见…
君子复仇、十年不晚,还对2009年之闹事耿耿于怀、借刀杀人不见血……要我参加全国乡村医生考试,所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乡村医生执业证等证件,才能享有2014年党的政策父母心,对老年乡村医生惠予政策…
为此,通过网上论坛讫求助…,结果对我之事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渐进升级。………这难道是我之过错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