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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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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8
这种法制真的恶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9
偷东西的人,就该打打死不负任何责任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9
当法律不足以保护人民,不能够弘扬正义,即使法官再怎么用威严的声音神圣的把它宣读出来,它也是操蛋的,越神圣越可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9
现在还有什么法律,有钱就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9
现在是小偷的天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9
死得好没钱吸毒还偷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0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1
妈的,法院乱弹琴,成了罪犯的保护神了!真他妈没天理了,法院和罪犯就是穿一条裤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1
现在的法律真日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1
法院应该喊把钥匙拿给小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1
1582810522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2
中国的法律真的出问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2
踢几下又没伤及要害就死了,还是不该算过失杀人,那个小偷已经没救了,还是救救好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2
脑残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2
以后看到有人偷车就把钥匙交给他,就不用坐牢了,这才是法律要的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3
如果刘某只是拉扯,后杨某死去难道也有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3
不是我们不爱国,这国美没法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3
昆明暴恐案,老百姓为啥只敢跑,不敢反抗?你还手了,对方出血了,法院最多说对方有过错,你娃防伪过当,判刑,反过来,有的人又说国人现在没有血性了,几个人把上千人赶得到处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3
得把小偷供起,伤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33
还有天理吗?还有法律吗?你们老大都要给小偷集团几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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