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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交警一大队,请公布执法依据(南充交警一大队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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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交警一大队加大了执法监控力度,对全市几所重点学校所临街道接送学生车辆实施“停车超过1分钟将被罚款100元扣3分”后,几乎每天都有数百辆车被监控抓拍。在此,为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进行违停抓拍保障交通秩序畅通点赞!    但是,现在强调依法治国,请问市交警一大队:路边停车,驾驶员未离开驾驶位置且没有交警现场指挥的情况下,为何还要被处罚?所谓“停车超过1分钟将被罚款100元扣3分”的法律依据的内容是什么?该公告是什么时间面向社会发布,其产生效力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人前次以《市公安交警部门,请公布执法依据》为题发了贴子,但是,相关部门没有任何公开回复,一个水泡都没咕一个!
    因此,为提醒和避免被删帖或压后,再次发贴,真诚希望交警一大队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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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南充交警一大队于11月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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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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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针对你提出的上述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大队辖区学校周边路段设有禁令标志,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
       二、我大队10月21日已向新闻媒体、915交通音乐广播等方式对外公布学校周边路段的违停车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10月25号已向广大车主发放了学校周边违停车辆实行电子警察抓拍的温馨提示告知书。
       三、我大队对市民上下客的车辆采取1分钟抓拍,为此临时上下客的车辆不在抓拍时间范围内,也是处于人性化执法的观念。
       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http://m.toutiao.com/i6343753742 ... mp;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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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1 11: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交警严查违规停车行为,你不看电视不看报不听新闻也就罢了,还三番五次拿自己错误找借口。

发表于 2016-10-3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这么多钱到哪里去了?领导腰包?二奶腰包?

发表于 2016-10-3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确实在早些时候在新闻上都有提前公告的,你自己没看见怪你自己,乱停确实也该罚, 不过也希望交警以后多人性化一点,最好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告,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看新闻的习惯

发表于 2016-10-31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位思考一下,以育英路为例,五星小学和五中,只要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会堵成什么样?哪怕是只允许停一分钟。为了那么一少部分人的方便,你想过没,早中晚高峰期有多少路过的人因为你们接送孩子堵在了路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2:53
支持政府,如果城市管理都按自己的意愿就谈不上管理二字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大队本职工作是治理拥堵,可惜在这方面他们不行,君不见顺庆区一天到处都是个堵字了得吗,不过罚款创收人家确实是把好手 值得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3:38
必须这样弄到底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种治理是合理必要的。

我也觉得交警应当给出回复,作出政策解释。

发表于 2016-10-31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个楼主主要是请教处罚的法律依据。你们一个二个只晓得说公告已公布天下,楼主没看。难道公告就是法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4:34
打死楼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0-31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学生家长觉得管好自己的车也是必要的,一放学,到处都是停的接孩子的车, 肯定要影响很多车、行人、学生的出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4:42
坚决支持交警治理拥堵,严格执法。交警同志辛苦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5:18
楼主是瓜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5:19
楼主有种报姓名,地址,老子要来打你

发表于 2016-10-3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还是那话,这个问题要从根子上解决的话,还得要从学校身上想办法,我的想法是,学校可以配备几台校车,买车或是临时租用公交车都行,然后统计本校学生家庭分布情况,把全市划成几个大区,上学的时候,校车到每个区的指定地点等候,家长把学生送到这些地方统一上车,放学的时候,也由学校把学生统一送到这些地方,家长到这些地方接小孩,这样分流了接送小孩的家长,也可以有效缓解学校周边的拥堵,接送地点可以挑选各大区交通流量小,空间大的地方,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发表于 2016-10-31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说法,法制社会要法治,政府的公告也要依法进行。以前城管可以没收摊贩的物品,出了《物权法》后,对这样的行为作了法定的约束,这是一个进步,也是对法律的完善。否则中国的法制进程在这样的状态下举步维艰,民众将无法可依!

发表于 2016-10-31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楼主这写的,让我想起了好多年前,很热的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是谁动了楼主的奶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1 17:00
依据是:此路段已经明确定为禁止停车路段,不准停车!有禁止停车标志!但为了人性化,让市民能够在不太影响通畅的前提下给一定的方便,所以定了一分钟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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