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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世界] 也说“新华社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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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伴随着影视明星王宝强离婚案的开庭,诸多大小、新旧、公私媒体们又热闹了起来,各类消息满天飞,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真真是扯足了眼球。
     说实话,这种动不动就遍地红莓花儿开似的炒作,乍开始还有点新鲜,闹得回数多了,难免就渐生厌烦:即便是茶余饭后的八卦辅料,也总得让人先品品茶、消消食吧?一股脑连篇累牍地强塞硬填,累不累,烦不烦啊?
     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甭管是官方主关部门,还是各类主流媒体,适当地踩踩刹车、泼泼冷水,绝对是应该且必须的,毕竟,作为“口舌”部门,引导舆论导向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
     但是----
     无论怎样的纠偏和引导,必须刨根寻缘,抓住问题的本质,并且,必须建立在合乎法规意识、合乎道德理念的基础之上。
     以这个标尺去比对,今天遍布于各媒体醒目位置的所谓“新华社评论”《炒作影视明星家丑的“盈利模式”令人不齿》,便显现出几乎不加遮掩的故意歪解与邪说。
     剔除王宝强的明星身份,“宝马离婚案”之所以能引来众多人的持续关注,根子在于时下频现的婚内出轨、财产转移等社会问题,换言之,王宝强更像是此类遭遇者的代言人,而法庭对该案件的最终判决,无疑将成为同类案件的标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该案处置结果的影响已远远超越了王宝强的影视明星身份,几乎铁定会成为婚姻纠纷类民事案件中的“彭宇案”。
     在这样的背景下,众人对此案的关注,早已超出了所谓的“八卦”,已然上升到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以及法律对道德失范现象如何处置的高度,这样的“热”,恰恰是弘扬法治观念、普及法律意识所可遇而不可求的契机,有什么不好的呢?
     或许有人会说,无论怎样解释,王宝强的明星身份是不容置疑的。的确,王宝强确实是当红影视明星,但需要注意的是,与其他明星不同,王宝强一非科班,二无背景,他的走红,依靠的完全是自己的勤奋与坚持,换句话说,他是众多“草根”发奋向上实现梦想的“范本”。而连这样一位众人心目中的成功者都躲不掉被歧视、被欺骗、被伤害的社会氛围,又怎能不引发广大草根的忧虑与担心呢?
     反过来再看那篇所谓的“新华社评论”,其中的用心便昭然若揭了----弃上述社会问题根源于不顾,强行将公众的关注偷换到“炒作家丑”的“盈利模式”上,混不吝地先扣上一顶大帽子,除了转移公众视线外,大概只能用强词夺理、歪理邪说来解释了。
     其实,再仔细瞅瞅那篇文字,不难看出其漏洞百出的破绽:貌似冠冕堂皇的“新华社评论”,不过是新华社旗下“新媒体”某个“记者”的一篇文字而已,这种典型的拉大旗作虎皮的做法,倒真的和“宝马案”女方试图反击王宝强的网络传言相吻合----遍搜“中国记者网”,瞅不见这位“记者”的大名。说句难听的话,且不论该文作者的记者证是否盖有新华社的大印,至少有偿发文的嫌疑是洗不清的。而若新华社不能及时发起法律追责的话,倒霉的恐怕只会是新华社----君不见,所有媒体上该“评论”的跟帖,几乎是清一色的斥责与反驳,倘若将这些都划归为王宝强雇来的“水军”的话,是不是也太高估王宝强的能力了?
     归结起来,只想说一句话:哥关注的不是明星离婚案,而是浸透其中的民心向背。
    人类文明发展史告诉我们:舆论可以编造,而民心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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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山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9 15:40
不要对主流“喉舌”估价太高了,不炒作花边,几人私费去买?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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