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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拆违焉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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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会理县城中央大道、东关东路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规划建设的房屋,两条街道,间距1公里,两街道与滨河路交汇地段,阡陌纵横罗列着商铺门面,无巷道,无间隙,百分之百的寸土有主,东关东路的“七婆串串香”门面、中央大道的“石磨豆花粗粮庄”可谓两街之首高层建筑,两户均有建房两证和规划许可证照,但问题还是出来了。

不仅是两户,所有在两户之间修建的房屋,都存在一个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本应该规划建设留出的消防通道或主体建筑所占,或被简易彩钢瓦棚所占,密集度达到了无缝插针地步。更有水患危害,房建两侧均无排水系统,日常的积水靠土壤吸收,常年内渗,后患无穷。

规划部门首当其责,屋主的错误建设当居其二,拆违自然成为会理县政府的职责。

2014年,涉及消防通道公益的30余户居民联名向县政府投诉,要求拆违,县政府副县长黄玲、县建住局领导周显国、胡滨也曾宣称拆除建筑,但不知为何,两年过去,拆违还是没有行动。

“一旦发生火灾,无通道势必影响救火速度,公众财产安全如何保障?”退休职工张炎气愤说。

会理县是古城,是国家4A景区,但两街道的劣景和公共安全隐患是县城的一大败景,呼吁县政府,拆违不能手软。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2008年1月1日实行)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消防通道……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实行、2008年1月1日废止)第十五条第二款“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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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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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拆违焉能手软》的5张图片说明
第一图:粗粮庄门面是会理县中央大道的第一户,与县建住局房管所相对。1997年建设,上面招牌的“庄”字处就是消防通道占地,宽度约1.5米,住内层延伸至后屋院墙约有20米进深。
第二图:粗糖庄后墙(主体房屋,往内是院落)拍摄时从上往下拍摄,证实墙体处有消防通道位置,通道溶入了房主主体建筑内。
第三图:彩钢瓦房外的右侧一巷道就是消防通道,已成为通道见证物,再往外延伸至顶端,就是“七婆串串香”房屋。
第四图:彩钢瓦房尽头是“粗粮庄”房主的院落外墙,采钢瓦房外右侧通道是消防通道,很短小,被他房违法建筑阻塞。
第五图:“七婆火锅串串香”是会理县东关东路的第一户,与中央大道的“粗粮庄”隔街相对,“七”字往屋内延伸至“粗粮庄”均有消防通道,但被占用来建房了,情形如“粗粮庄”占道建设相同。

发表于 2016-10-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亡羊补牢   为时已晚
    偶然看见强势媒体《麻辣社区》刊登的我们会理县中央大道“粗粮庄”私宅、东关东路“七婆串串香”私宅占用消防通道19年,现今成为违法建筑的事,十分震惊,嗟叹会理县政府和规划局做的损国损民的事。
    据我所知,1997年规划局局长解廷贵、股长杜武华、县国土资源局职工蔡兴华、张长学等人亲自为“粗粮庄”建设打桩划线,图片三的彩钢瓦处有一隔墙通道,那就是贴文所称消防通道。从此延伸至“粗粮庄”门面的“庄”字右侧,全是消防通道线,面积约80M2,两家行政机关的上列人员表态,建房者是搬迁户,他家的房子原在另处,政府规划建设地,置换宅基地在东门组(现紫云桥旁),当他家要在置换的宅基地上建房时,东门组空地又要扩建规划,于是把他家重新安置在中央大道的“粗粮庄”处,因此,就不用留消防通道了,这家人才建起了五层房屋。
    贴文说,政府拟启动“折违”,我以为房屋已建成19年,折违难道不给补偿?是行政机关许可其违法建设,现要折除,行政机关当要对房主负责,其次才对社会、国家负责。无偿拆违不适合,“粗粮庄”,真悲哀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6 16:16
早就该拆除了,就是职能部门不得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6 20:09
我家房子也受影响了,到时候去上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0:14
如此重大的安全隐患,早就该拆了,生命成可贵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0:19
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解决,据我所知房主多次主动找相关单位协商但因为各种原因被搁置。其实就这件事来说房主是拆迁户,修建房屋相关手续齐全就不构成违法建筑,以拆违处理是不合适的,应以正常拆迁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0:22
这个县政府些几哈子拆撒!工作搞起来!拖不得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0:31
在这个大力提倡安全的社会,居然政府部门主动把消防通道的土地赔偿给拆迁户,我想问一句当届政府置民生,置安全管理,置会理城区规划于何处!有何脸面建市!有何脸面争优创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1:19
只要政府相关部门拿出力度来,相信定会事半功倍,而且也能做到的,关键在于是否出来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1:49
望政府积极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1:51
希望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这事,真的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2:29
政府不作为,主要干部追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2:29
希望政府早日解决拆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3:11
早就该拆除了,就是职能部门不负责的表现,真的是吃粮不管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4:25
把有利益勾结的,收拾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5:17
要求政府早日解决拆迁,错不在房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6:46
该拆的就要早点拆,不要等到出事故才来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7 19:22
会理县,政府不作为的事情太多了

发表于 2016-10-10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边“粗粮庄”准建房属违法建筑
那边“祥贵宾馆”业主状告建住局规划过分

会理县建住局近期遭遇尴尬,网上爆炒的“粗粮庄”拆违事件据说黄玲副县长说了句“无条件拆违”引来房主质询:政府许可建筑,又要强制拆除,给还有公理?现在,房主已将建住局等单位投诉到有关部门。
无独有偶,会理县果元乡南郊村新桥组“祥英宾馆”业主吴连祥在今年国庆前一纸诉状将建住局告上法庭,索赔286万元,原因是1997年,会理县建设顺城路,无偿占用了他家129.2㎡宅基地,其“消防通道”就是现国道边的本户宾馆外绿化带,“只要照此挖掘下去,就可挖到我家老房石脚”吴连祥说。
同样发生在1997年的事,“粗粮庄”为何把“消防通道”建成房屋?“祥英宾馆”为何会无偿让出129.2㎡宅基地作顺城路扩建的规划道“消防通道”?
这个尴尬表示了建住局在实施城市规划中确实“乱整”,实在该给受害人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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