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ysh590202

[群众呼声] 试问苍天策否有 敢质地狱咋待人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0-23 10:55
认真对照条件,看看你符合哪些?人家不给你注册肯定也有理由

符合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等319号,规定1998年6月26日前按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务人员(俗称老人)可以直接予以医师资格认定,并给办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俗称老办法)。卫办、农卫发(2009)149号,各省……69条之规定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证》。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1003)316号等文件之规定认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
      
       2014]159号文件工作明确要求:1、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是务必要将政策宣传、传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做到不遗漏一人;二是要精心组织,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够报名申请;三是要确保稳定,政策解释要严肃统一,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2、严格政策。各单位要按照政策界限,认真审查每个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件,严格实行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三审查”、“三公示”.3、严肃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策规定的范围以外乱开口子,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0-23 11:04
游还不觉得广大网友已对你的无理取闹生厌了吗?

符合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等319号,规定1998年6月26日前按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务人员(俗称老人)可以直接予以医师资格认定,并给办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俗称老办法)。卫办、农卫发(2009)149号,各省……69条之规定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证》。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1003)316号等文件之规定认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
      
       2014]159号文件工作明确要求:1、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是务必要将政策宣传、传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做到不遗漏一人;二是要精心组织,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够报名申请;三是要确保稳定,政策解释要严肃统一,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2、严格政策。各单位要按照政策界限,认真审查每个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件,严格实行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三审查”、“三公示”.3、严肃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策规定的范围以外乱开口子,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收拾喷子 发表于 2016-10-23 13:23
既然出文了,有了相关的规定和条款,你可以逐条对照自身条件,符合就符合,不符合就没办法了。

符合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等319号,规定1998年6月26日前按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务人员(俗称老人)可以直接予以医师资格认定,并给办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俗称老办法)。卫办、农卫发(2009)149号,各省……69条之规定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证》。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1003)316号等文件之规定认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
      
       2014]159号文件工作明确要求:1、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是务必要将政策宣传、传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做到不遗漏一人;二是要精心组织,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够报名申请;三是要确保稳定,政策解释要严肃统一,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2、严格政策。各单位要按照政策界限,认真审查每个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件,严格实行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三审查”、“三公示”.3、严肃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策规定的范围以外乱开口子,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之…

 楼主| 发表于 2016-10-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广安特色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广安个别行政官官相互…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小人确实心烦乱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广安卫计个别行政官鬼、至我之事件、处于极度、水深火热、煎熬晚年求生计…又与地狱有何区别???…
如君不信有质疑,敬请您前来贵阳视察我之老年乡村医生晚年生存之道!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魔控之广安…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广安个别行政官官相互…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际关系大过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2 11:40
网上任何人都可以无理取闹,无理取闹应该打击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1-12 11:40
网上任何人都可以无理取闹,无理取闹应该打击

楼上所谓之无理取闹是什么陈述?
请你赐予一、二…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1-12 11:40
网上任何人都可以无理取闹,无理取闹应该打击

楼上之言没什么新鲜!应该照电影里面之法律程序、给我来超时尚之新闻,比如持刀枪劫某某银行、或持刀枪枪人等栽赃罪名、权势在妳等手中,要什么样之人、有什么样之人证物证,这样才能置我于死地…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纪法规、公平正义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4 15:31
可我怎么觉得如果卫计委违法给你办了,才是没有公平正义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4 15:33
违法给你办了,那才是对那些守法的有真正本事的医务工作者的不公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1-14 15:31
可我怎么觉得如果卫计委违法给你办了,才是没有公平正义呢

这是依法或是违法呢?
如:四川广安市卫计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真搞笑,
今天上午收了一封四川广安市卫计局快递给我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广市卫复驳字[2015]1号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驳回行政申请决定书
       申请人:游思华。男,1959年2月2日生,广安区广罗乡鱼关村6组人,现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大理石路双水巷。
       被申请人: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肓局法定代表人:赵维国,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54月7日做出《关于广罗乡游思华反应的要求恢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书》,于2015年8月4日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本机关受理行政复议后,在调查发现申请人于2O15年4月1O日收到被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的《关于广罗乡游思华反映的要求恢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为2O15年8月4日。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时已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笫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诀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肓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内容真搞笑。
其原因是:在接收广安区卫计局处理通知书后(六十日)内,未提供任何资料申请说明…,所以驳回…决定书,对吧!
那么请问:我在2015年4月12日左右收到四川广安区卫计局…快递时,不服,第一时,就给四川广安市卫计局局长打电话说明原因…,市卫计局长亲口答应承诺给我解决,并要求我再给他(市卫局长)一封快递(也是第二次给他),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8点10分亲自签收了的快递(邮件号:1007374761514)。…
同时也给了该局相关人员几封电子邮件…皆无果。
…………
2015年5月18日 10:25:47 又给了几封快递及相关文件(他们说内容不全等等…)终如石沉大海。
每一个星期催一次,至2015年8月4日又叫我重新申请提出申请复议…就导致了今天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至此至终,是我没有按法律程序吗????还是他们有意拖延时间(法定时)呢???????
请问各级领导,各界有志之土,他们这种行政也合法吗??????
我到底该怎么办????……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1-14 15:31
可我怎么觉得如果卫计委违法给你办了,才是没有公平正义呢

谁是谁非!妳等不要再狡辩!!…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1-14 15:31
可我怎么觉得如果卫计委违法给你办了,才是没有公平正义呢

…还要狡辩?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