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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市公安局的公告为什么没有落实呢?难道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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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市公安局

关于货运车辆过境绕行路线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货运车辆过境绕行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广安市主城区范围内。

  二、涉及车辆

  大中型货车,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等用于运送货物的汽车。

  三、绕行路线

  根据我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过境货运车辆可以绕行以下路线:

  (一)前锋、代市、观塘、奎阁方向车辆。

  1、至邻水、岳池、南充、武胜、华蓥、重庆、成都、遂宁方向:经S304线广前段——植物油厂——白塔大桥——滨江路东段——宏志大道——广安东站上高速。

  2、至枣山、协兴、彭家、花桥方向:

  (1)50吨以下车辆:S304线广前段——植物油厂——奎阁大桥——东环线——枣彭路。

  (2)50吨以上车辆:S304线广前段——植物油厂——白塔大桥——滨江路东段——宏志大道——广安东站——沪蓉高速——巴广渝高速——花桥或S304线广前段——植物油厂——白塔大桥——滨江路东段——宏志大道——广安东站——沪蓉高速——广安站——枣山——枣彭路。

  (二)花桥、兴平、彭家方向车辆。

  1、至武胜、华蓥、邻水、重庆、岳池、南充、遂宁、成都方向:花桥、兴平——巴广渝高速——遂广高速或沪蓉高速。

  2、至岳池、武胜、南充方向也可经枣彭路——S304线岳武段——枣山物流A线——广岳大道——岳池,再利用岳武路和广高路转换。

  3、至奎阁、护安、观塘、代市、前锋方向:

  (1)50吨以下车辆:枣彭路——东环线——奎阁大桥——植物油厂——S304线广前段。

  (2)50吨以上车辆:巴广渝高速——沪蓉高速——广安东站——宏志大道——滨江路东段——白塔大桥——S304线广前段或枣彭路——广安站——沪蓉高速——广安东站——宏志大道——滨江路东段——白塔大桥——S304线广前段。

  (三)岳池方向车辆。

  1、至花桥、兴平方向:沪蓉高速——巴广渝高速或广岳大道——枣山物流A线——S304线岳武段——枣彭路。

  2、至奎阁、代市、前锋方向:沪蓉高速——广安东站——宏志大道——滨江路东段——白塔大桥——S304线广前段或沪蓉高速——华蓥站——S204线。

  (四)武胜方向车辆。

  1、至奎阁、代市、前锋方向:遂广高速——广安东站——宏志大道——滨江路东段——白塔大桥——S304线广前段。

  2、至花桥、兴平方向:遂广高速——巴广渝高速。

  (五)华蓥、邻水方向车辆。

  1、至奎阁、代市、前锋方向:S204线或沪蓉高速——广安东站——宏志大道——滨江路东段——白塔大桥——S304线广前段。

  2、至花桥、兴平方向:沪蓉高速——巴广渝高速或沪蓉高速——广安站——S304线岳武段——枣彭路。

  (六)枣山、广门方向车辆。

  1、至花桥、兴平方向:枣彭路。

  2、至奎阁、代市、前锋方向:

  (1)50吨以上车辆:广安站——沪蓉高速——广安东站——宏志大道——滨江路东段——白塔大桥——S304线广前段。

  (2)50吨以下车辆:枣彭路——东环线——奎阁大桥——S304线广前段。

  四、管控要求

  (一)货车运行规定:0.9T(含)以上的货车每天22:00-次日6:00允许入城,其余时段禁止入城,一经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给予罚款或扣分。

  但从事鲜活配送、粮油药品、邮政快递、工程抢险、重大市政工程建设等特殊车辆,确需入城的,请提前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相关入城手续。

  (二)禁止停放规定: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在广安市广安区广福、万盛、中桥、浓洄、北辰街道办事处及枣山园区马石梯社区、协兴园区大寨社区占道停放,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或拖移。

  (三)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不执行规定的货运车辆,依法给予处理。

  五、本通告由广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8月21日起施行。本市原货运车辆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六、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对不按规定进出城的大中型货车、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货运车辆,将一律依法严处,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

现在朝阳大道这边还是没有一点点变化,货车依然是狂奔报丧一样的鸣笛?为什么没有安装高清镜头或者设置执法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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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些,你就看看好了~

别问为什么,基本上没什么卵用。

发表于 2016-8-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通告已近1月,实行交通管控也快10天了,然而城南的长宁街、万新三街、万盛路依然常有大货车急驰而过!既没有看到交通部门在相关位置设立限宽礅、限高杆,也没有看到交警的执法检查!目前,由于部分货车司机遵章守法自觉绕行后的路面相对没有以前拥堵,所以少数公然藐视以上通告的货车司机更加嚣张的在城区内横冲直撞,安全隐患实在堪忧!急盼有关部门予以整治!!!

发表于 2016-8-2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不要当真,不要和话一般见识;P
发表于 2016-8-29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各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加强对文件精神的落实,不行请求纪委监察督办。倒底是哪一级失职渎职。
发表于 2016-8-29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执法需要时间,但我们都希望时间能够短一点,要学习部队一样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不能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敢于面对困难,解决困难,为百姓谋福利。

发表于 2016-8-2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实习期吧,具体好像是9月1日起开始!不知道以后到运管处审车该怎么进去也!

发表于 2016-8-2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落实的文件就不要发,  不然丢人又打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9 21:27
同意只想飞的看法,请有关部门,领导去体验一下长宁街的噪声,飞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9 22:01
我认为这是空文,公布了却未执行不力

发表于 2016-8-30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能部门,还没有准备好的

发表于 2016-8-3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搬个板凳坐看,对此习以为常!客观的说,下文没问看,看了没人守,守的被人骂做傻~唉!

发表于 2016-8-30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配套设施还未完善,要求那些大货车上高速绕行?大货车是不愿意的
发表于 2016-8-30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6-8-3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下午注意看了一下,广武路过来加油站下面进城的十字路口,居然没有撤除原来的旧指路牌子,仍然还是指引大货车从长宁街进城!这应该是某个部门的失职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21:25
顶起。

发表于 2016-8-3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发表于 2016-8-3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到见成效为止

发表于 2016-8-3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

发表于 2016-8-3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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