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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来了!财政部长称义无反顾推房地产税!你家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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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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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官方针对房地产税改革推进要“义无反顾”的表态,再次让房地产税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主管部门的一把手都这样讲了,房产税大抵是真的要来了。

      买房的人,你们怕了哇,土地出让金的钱从你们头上拔,交易税费也出在你们身上,现在房子到手了,贷款还没还完,你告诉我要收房产税???

      想想真的很可怕,但是,真的是每个人都要交房产税吗?

      按照我国试点先行,然后吸取经验总结教训的方式,我们来一起看看那些已经试点了的先锋城市是怎么操作的,兴许能看出一些道道儿来。

     一、征收范围

     (一)上海

     上海本地人新买的二套房、三套房等;外地人在上海新买的所有房子。

     只针对政策实施后新买的房子

    (二)重庆

      1、独栋别墅;2、新购高档住房(单价超过前两年重庆主城均价2倍);3、在渝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在渝三无)的新购二套房、三套房等

     除独栋别墅外,只针对政策实施后新买的住房


     二、纳税人


     都一样,这个不用脑子也可以想得出来是产权人;或者产权人的监护人。重庆的还规定了一种常见的情况,即共有的,从约定,无约定由税务机关指定。

    三、免税面积


     上海:免交面积60平方米/人

     重庆:政策实施前的独栋别墅,免税180平米;在渝三无住房无免税面积;其他的免税面积为100平米。

   四、如何征收


    上海:每年交一次。税基(按照什么数额交税):交易价格的70%;税率:一般是0.6%,单价超过上年均价2倍的为0.4%。

     重庆:每年交一次。独栋别墅、2-3倍房价房,税率为0.5%;3-4倍房价房,税率1%;4倍以上房价房,1.2%。在渝三无的新购二套房,税率0.5%。

    五、计算公式

     上海:应缴税款=应征税面积×房款单价×70%×税率

      重庆:应缴税款=应征税面积×房款单价×税率

     六、征税保障措施


    上海: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重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处不缴、少缴部分税款50%-500%的罚款。


     看完之后,是不是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了,我们这些屌丝根本不用交税。。。

     什么,你看完之后,顿感心塞,那么,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在房产税实行这方面,高层还是费了心思的,你看,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一个西部数一数二的城市,两种方案,都具有很强的参照性,很可能最终的征收方式就来自于这两个实验的结果。

      我们明显地可以看出,两种方案存在许多共性,和国外一部分国家的房产税征收方式也类似,作为共同部分,很有可能就是房产税正式征收的核心条款哦。

      第一,仅针对政策实行后的新购房屋征收,不涉及实行前的房屋。但是,我觉得这是不是针对试行而制定的政策,房产税的正式出台可能会在购房时间方面涉及所有的房屋,当然是还要受到其他条件的限制。如果不然,那就真的不公平了。持有多套房的人,不要缴房产税,依然达不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嘛。当然,有可能房产税出台的目的真的不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

      第二,均有一定程度的免收面积。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体现社会主义对于人民群众的关怀,要表现出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房产税不一样的特征。重庆和上海都规定了一定量的免收面积,即便房产税针对所有的房子开征,那么,针对那些仅有一套房屋用于居家生活的人们,依然不会形成经济上的压力,因为给他们施加压力,根本就不是房产税实行的目的好吗?当然,这个数额,我个人的感觉是要因地制宜的,毕竟各地的房价不一致,但是小两口70-90平,一家三口100-120平,一般来说是较为合理的。

       第三,税基和税率。税基,就是要交税的数额,就是在扣除了免征的面积后,乘以房子的单价。税率,这个是在房产税征收中,作用仅次于或者相当于免收面积的核心要素。上海的对于税基的折扣,其实可以算到税率上面来,在都是乘法的算式中,其实并没有实质影响,那么上海的基础税率就是0.42%,重庆的是0.5%,差距不算太大,有可能之后的房产税的基础税率就在这个范围附近浮动。但是不同的是,上海随着房价的增长,税率是降低的,重庆的可以算是急剧拔高的,其实从公平即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方面来考虑,重庆模式的杀伤力是最大的,但是公平从来不是唯一要考量的因素,最起码从来不是最主要的因素。

      第四,就是滞纳金咯。重庆和上海出奇的一致,可能税收的滞纳金都是这么收的吧。毕竟税一旦开征,必定势不可挡,该交就交吧。免得上了黑名单,高铁都坐不了。

     虽然是根据试行地区的经验来分析的,但是最终的根据还是我们的大胆猜测——应该不会是所有人都要交税的。

      毕竟咱是个穷屌丝,我真的不想交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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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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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指超标准的收税。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7-28 0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从来说话都是算数的,这个肯定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09:59
当官的吃饱了想得出来办法。就是你说把所有房子收为国有人民也没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10:31
打士豪收土地,打土豪收??

发表于 2016-7-2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房产税,个人认为除居民保障住房{比如每人40到50平方}外都应该征收。至于什么仅针对政策实行后的新购房屋征收,不涉及实行前的房屋有点保护既得利益者之嫌!!!

发表于 2016-7-28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行吗?笑话,失地农民政府划地安置的房子怎么算?不是要被收归政府,脑子被驴踢了的人才会想出这样的法子来对付老百姓!

发表于 2016-7-2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第三代

发表于 2016-7-28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这么多税又去借给外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12:38
锤子要不要?

发表于 2016-7-28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6-7-2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该向所有住房营业房征税,只能向那些既正常稳定收入,又有超保障面积住房出租有收入的住房特别是营业房,按实际收入比例征税。至于有些虽有超保障住房面积出租有收入但除了房租费收入外,别无任何正常稳定收入的,应该免予征税,特别是有些为了生存所迫而缩小自住面积的房租费收入更应免予征税否则,干脆不如回到过去收取人头生猪税的时代算了。因为按人头收取生猪税很简单,不用加减乘除法,直接按人头收取就是了!

发表于 2016-7-28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wt87802880 发表于 2016-7-28 11:14
可行吗?笑话,失地农民政府划地安置的房子怎么算?不是要被收归政府,脑子被驴踢了的人才会想出这样的法子 ...

啥时候哪个政策的出台顾忌了你几个小百姓?叫你交就得交,万税!万税!万万税!

发表于 2016-7-28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我也呼吁大家在发言讨论一切公共政策时,都应该以文明理性的言语,千万不要用非文明理性的辱骂丶攻击性等的粗暴语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14:51
这个可以有,炒房客马上急了。咱小老百姓气定神闲,房价回到10年前,指日可待

发表于 2016-7-28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游对策。不过应该会起一点抑制作用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15:37
交哇

发表于 2016-7-2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会实施吗?重庆现在好像是160开始交的啊。。

发表于 2016-7-2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怎么近几年都跑到国外去买房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15:53
有益的,都与国际接轨,无益的,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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