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岳池县伏龙乡郑家坝村支部书记,王德明,中共党员。 王德明滥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于2016年二月2号为女儿出嫁大摆大办宴席200余桌,杀猪四头,动用大小车20余辆,收刮民财20余万元,不但没有得到当时乡镇府的制止,而且在住村干部罗嘉陵的带领下,乡上一行二十余人,前往祝贺,使之婚宴壮观,热闹非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情节特别严重,群众多次向县纪委实名联名举报,强烈要求公正处理王德明这一严重违纪行为,上访期间,乡政府主要领导向上访村民表态,“要调查处理解决”,此事出现后,村民从2016年三月至六月,举报信不断,到现在为什么还得不到处理呢,原因如下:①是前任党委书记高胜,驻村干部罗嘉陵等,与王私交甚深,对其竭力保护,不予处理,并给现任领导打招呼,将多封举报信积压放阁,②是在调查时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调查人代扬一个人,叫上被检举当事人一起向举报人调查,走过场,不尊重事实,使之不了了之,纪律条例第二篇第85条,明文规定造成如此恶劣影响,情节特别严重,要受到撤职或严重警告处分,通过以上这一事情,不难看出权钱交易,地方保护主义在伏龙乡相当严重,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不做处理,放任自流,伏龙乡还有没有正义之日,伏龙乡还是不是共产党领导?望市纪委领导责成县纪委组织调查,不定人,不定时的深入实际调查,使真相大白于天下 ,还伏龙人民一片洁净的天空!我们拭目以待 举报人:陈中英 地址:伏龙乡郑家坝村四组 身份证:512923194801268845 电话:18384528529 举报人:徐天兰 电话:15228500921 举报人:文祥明 电话:152849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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