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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刘晓原律师微博:奇文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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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晓原律师微博 :奇文共赏

   原文地址: http://t.qq.com/p/t/240573110041658/14?&filter=6

       刘晓原律师:奇文共赏:遵义市驻京联络处副主任张抗美,曾在2002年向北京丰台区检察院举报某些官员在联络处购买办公用房时多付一百多万元的问题,后检察院作出了不予以立案查处决定,她针对不予立案决定再向丰台区检察院申请复议。没想到的是,得到的答复竟然是贵州省政府“不予受理决定书”http://url.cn/HlTR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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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周刊:贵州:“红二代”上访记

    核心提示:一个普通小案,引发了诸多体制内人物签名和高级别领导关注批阅,结果13年里却没能摆平。

   

    《凤凰周刊》2011年31期

    为请遵义市收回当年在北京购房多付的121.96万元,身份特殊的张抗美在上访中动员了一般访民不敢奢望的于光远、李普、李锐、何方、何家栋、张思之、钟沛璋、胡绩伟、彭迪、戴煌、张闻天夫人刘英、任弼时之女任远征等体制内元老。但那个并不难的目标,离实现正变得更远。

    不愿收回多付款项

    张抗美上访的故事,源于1995年,遵义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下称“遵义驻京办”)向北京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第一经理部购买了一处房产。时任遵义驻京办主任的胡光华与负责财务的副主任杨晓林出面,代表遵义市政府,签署了购房转让协议。于是,遵义市驻京办搬入了这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二区7号楼2层的房子。

    然而,乔迁不过三年,祸从此起。1998年,早先将房产卖与遵义驻京办的北京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第一经理部经理高邦明,因涉嫌贪污公款而被审查。在审查中,北京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纪委发现,高邦明在售卖遵义驻京办所处房产时,种种手续颇有异常。于是,北京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纪委向遵义驻京办通报了这一情况。

    此时,胡光华已经调回遵义,暂时主持驻京办事务的杨晓林出差,而张抗美此时已升任驻京办副主任,兼管财务工作。不了解购房情况的张抗美在获知此事后,将事件汇报给了时任遵义市市长傅传耀、市政府秘书长江文才,江文才要求张抗美配合调查。

    由是,购房黑幕渐被揭开。调查过程中,张抗美发现,当年为购西罗园的房产,胡光华曾签署了三份房产转让协议书。第一份协议无署名日期,由胡光华同高邦明签订,涉及全部转让费为197.82万元;第二份协议签于1995年3月13日,由胡光华同北京市宣武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签订,对方签字人名为闫建华,全部转让费为310万元,但经调查,闫建华并非该公司法人代表;第三份协议签于1995年3月15日,亦是胡光华同高邦明签订,全部转让费为263万元。

    一套房产,三份合同,颇不寻常。更值得玩味的是,尽管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所订立的关于西罗园房产的《房产卖契》标明,议定卖价为197.82万元,但遵义驻京办最终支付给高邦明的价格却是三份合同中的最高价310万元。

    然而,有关法律机构审核后认定,三份合同中唯有标价197.82万的合同合法有效。对此,北京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纪委表示,遵义驻京办在买房过程中,存在人为多付款现象,121.96万元差额应予退还。其时,著名刑法专家单长宗、张泗汉、梁宝俭联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出:遵义驻京办当年购房只需197.82万元,而实际上支付了310万元,多付款121.96万元事实清楚;多付款行为中也涉嫌职务犯罪;遵义市应追回多付款并查清内幕,严惩腐败。

    张抗美遂向遵义市政府汇报了调查情况。随后,遵义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与市审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赴京调查,形成的《调查报告》推翻了北京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纪委的意见,表示遵义市驻京办买房多付款一事“缺乏证据”。不仅如此,还将房产建筑面积从原先合同中的494.55平方米增至了539.24平方米。两年后,此一数据被丰台区测绘队勘测证伪,即实际建筑面积仅为470.1平方米,与购房时驻京办所得房产证上数据一致。

    遵义市政府《调查报告》的草率,让张抗美颇为不满,“国家财产岂能置之不理”。于是,从1998年底开始,她不断向遵义市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要求拿回多付款项,但遵义市不为所动。

    汇报无果,张抗美决心走法律途径。2002年,她诉至北京市丰台检察院,要求以渎职罪追究购房相关责任人责任。然而,丰台检察院驳回了其举报申请。张抗美继而向丰台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却没想到,这一次,贵州省人民政府竟代丰台检察院发来了《不予受理决定书》。

    其后,在北京检方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张爱萍将军的胞弟、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灿明,委托秘书致电丰台检察院,无果后张灿明建议最高检可以考虑采取“异地办案”的方法查处该案。但声沉大海。

    不仅如此,数年后,张抗美的代理律师蒋援民亦因坚持此案,而被贵州省纪委举报中心人员质疑,要求他的当事人与其解除代理合同。很快,在曾担任“江青反革命集  团特别审判案件”辩护律师的张思之与傅志人、原国家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梁宝俭、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泗汉、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杨克佃等多位  法律界权威的连署签名声援下,此事不了了之。

    动员“北京十老”

    张抗美的坚持,引来了有关方面的不满。1999年底,有关部门在未知会其本人的情况下,将其调离驻京办。调令发至遵义市统战部时,一位官员打电话询问张抗美情况,张抗美这才知晓。幸好,这位官员恰与张抗美相熟,遂多次拒绝了接收调令。

    尽管调令难以执行,但张抗美却并不好过,其数月工资遭到停发,同时遵义方面有人对驻京办打招呼,要求驻京办食堂取消对张抗美的伙食待遇。待遇取消的同时,人身威胁亦在其后如影而至。一次,遵义驻京办内,某员工忽对张抗美暴起,以铁凳掷伤其背。当时,其父张光昭已年近90,是一位老红军,曾在周恩来领导下的南方局工作,1949年之后,在遵义担任过领导。张光昭以江姐作譬,鼓励张抗美反抗到底,并决心一同赴京上访。

    与此同时,张抗美曾工作过的贵州老干局,一众老干部亦支持张氏父女的上访。此后数年,以老红军、老八路、原遵义地市老书记、老专员、老秘书长为主的数百名贵  州离退休老干部连署向社会发出数封公开信,要求追索“购房多付款”。“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2010年致谢社会各界的公开信中,老干部引艾青诗句壮怀。

    由于曾工作于南方局,结下许多战友关系,张光昭进京后,联络了诸多北京老上级与部属,陈情要害。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发自2006年的材料中,于光远、李普、李锐、何方、何家栋、张思之、钟沛璋、胡绩伟、彭迪、戴煌等北京十位老人,连署签名,上书中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介入,收回款项,“取信于民”,使“江山永不变色”。连署上书并非一时之声,在另一份日期标为2006年12月、名为《委托书》的材料中,上述“北京十老”表示,“鉴于我们年事已高,行动有不便之处,特委托老干部子弟赵来群同志代表我们,随时了解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向我们汇报。”

    除了“北京十老”上书中央,从记者掌握的材料中,张闻天夫人刘英生前曾多次向中央反映情况,董必武、任弼时之女董良、任远征等亦曾代表“红二代”为张抗美发声。而从贵州省信访局流出的一份请示文件中,亦可证实,此事先后有“胡锦涛、朱基同志在内的5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分别批阅、批示”。

    在“北京十老”上书后,自中纪委、中组部、国家信访局以下至贵州,批示纷迭而至,全国妇联甚至召开全体副主席专题会议,责成贵州省保护张抗美合法权益。

    拖延不决的纪检报告

    2007年  年底,在前一年“北京十老”上书的压力下,贵州省组成五部门联合调查组,对该案进行第七次调查。此番,调查组承认,遵义驻京办当年多付款事属实,购房中存  在违纪行为,遵义市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同时,为了安抚北京老干部情绪,联合调查组曾专程赴李普处,向其说明情况,并表示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  对此事的态度是一定要查个“清楚明白”。此番情况说明最终形成了备忘录,李普在其后签名,并题“情况属实”。

    这样,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其建议最终以贵州省委信访局党组2008年1号文件发出。此后,相关结论的书面报告制作形成,上报至贵州省委。然而,张抗美告诉《凤凰周刊》记者,虽然贵州省纪委曾承诺就此事于2008年9月前作出结论,但她至今犹未获得书面报告,遵义市至今亦没有收回当年多付的款项,该案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

    于是遵义故事,僵局再续。十三年间,遵义市政府几番换届面目已非;先后参与事件的“北京十老”,十去其二;暮年上访的张光昭于2003年下世,其在《临终备忘录》上遗墨:“集体失语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而对于遵义驻京办的房产,历十三年房价飙升,早已超过当年价值。有人认为,时至如今,一百多万的多付款项已经失去了追讨的价值,不仅如此,恐怕七次调查所费亦早已超过百万。

    但张抗美并不服气:“当年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的罪过,难道因为房价升高,也能抹平吗?”

    如今,张抗美觉得,自己越来越像祥林嫂。她逢人便说“遵义故事”。



不予受理决定书.jpg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大有律师

2015-11-1 21:15 来自 荣耀6 Plus

置顶

遵义市驻京办副主任20多年来一直在举报的一起职务犯罪,申请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立案,贵州省政府做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本案一定会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奇葩!倍受中国老红军、离退休老干部,几十位部级领导干部,n多法学界大佬出过法律意见书的案件,对于不立案的申诉能否提起,值得期待!


发表于 2016-6-2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权力任性是对国家公信力的极大破坏

发表于 2016-6-20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电脑判案,这样才能杜绝人治!

发表于 2016-6-20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大有律师

2015-11-1 21:15 来自 荣耀6 Plus

置顶

遵义市驻京办副主任20多年来一直在举报的一起职务犯罪,申请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立案,贵州省政府做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本案一定会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奇葩!倍受中国老红军、离退休老干部,几十位部级领导干部,n多法学界大佬出过法律意见书的案件,对于不立案的申诉能否提起,值得期待!

发表于 2016-9-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址): 张抗美追讨国有资产 回复@举案齐眉_51064:谢谢推荐、乐意接受,并承诺:决不负众望,用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反腐败斗争中! //@举案齐眉_51064:我们强烈建议张抗美给王岐山同志当助手。【赞 】   

发表于 2016-9-1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秋快乐,愿我的祝福给冤深似海的上访人带来温暖,用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过好每一个节日。因真理正义真话反腐维权而上访上网将我们链结,并在坚持斗争、争取胜利中互勉到如今,”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千里共婵娟“! ——张抗美

发表于 2016-9-1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日报:贵州女干部难讨回百万国资 公益诉讼制度待确立

         记者 阎志江  纪欣


http://news.sina.com.cn/c/2005-10-12/08187146316s.shtml

摘要:一直义务为张抗美做法律援助的律师蒋援民说,这一事件涉及到公益诉讼问题。今年8月6日,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北京律师研讨会上,法律专家们一致提出要将公益诉讼内容补充进民事诉讼法,尽快在我国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千千万万个像遵义这样的案子。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益诉讼能讨回流失的国资吗? 


  《 中国经济时报 》 记者:魏文彪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51013/0921346563.shtml

  贵州省遵义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张抗美为了追讨流失的一百多万元国有资产,坚持七年不断上访。1998年7月,北京市有关部门发现遵义驻京办于1995年在北京市购买办公用房时多付款一百多万元,但张抗美着手组织收回款项却受到打击报复。尽管遵义几百位离退休老干部联名支持张抗美,且中央多位领导作出重要批示,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律师蒋援民说,这一事件涉及到公益诉讼问题,尽快在我国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千千万万个像遵义这样的案子(10月12日《法制日报》)。

  如果我国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由检察机关或相关公民就国有资产流失提起公益诉讼,像遵义这样的案件或许就能更快走上法律途径。但这并不表明在公益诉讼尚未确立的今天,这样一起国有资产流失案就没有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渠道。

  首先,具有管辖权的纪检部门可以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遵义驻京办购买办公用房时多支付一百多万元,这多付的钱款的绝大部分应该流入了某个或某些公职人员的腰包,因而这些人在涉嫌犯罪的同时首先违纪,纪检部门完全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并在查清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次,即便现在尚未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但该起案件已经涉嫌职务犯罪,因而检察机关可以或说应当进行侦查,并对最终发现有犯罪行为者提起公诉,使之受到法律惩处。

  另外,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可以对这起国有资产流失案进行个案监督。人大是权力机关,行使监督职能,并负有保护人民财产的使命,因而对这起案件进行监督,敦促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属于人大的职责范围。即便有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阻挠,人大及代表也应坚持原则,与之坚决斗争,力争使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处罚,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

  但在张抗美为这起案件呼吁奔走时,我们没有看到相关部门有所行动的迹象,这不能说不是它们的失职。如果说这些部门受到了有关领导干部的压制,不能不在违纪违法行为前保持沉默,但能说屈服于这种压制就是理所当然,就可“问心无愧”吗?能说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来自个别领导干部的压制就不会再有吗?如果已经习惯于向压制屈服,那公益诉讼及其他一些新的制度得以确立,又会有何实际意义可言呢?!

  我们固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确立与引进一些新的法律制度,但是如果现有法律法规也得不到有效利用,谁又能保证新的法律制度不会同样形同虚设?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固然必要,但同时将现有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落到实处或许更为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法制日报:贵州女干部难讨回百万国资 公益诉讼制度待确立  http://news.sina.com.cn/c/2005-10-12/08187146316s.shtml     》摘要:一个小小的案子,证据之确凿,事实之清楚,时间跨度之长,中央领导关注之多,群众呼声之强烈,几乎可以称最,但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6-10-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cxhg2016 发表于 2016-9-7 21:53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址): 张抗美追讨国有资产 回复@举案齐眉_51064:谢谢推荐、乐意接受,并承诺:决不 ...

: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6-10-5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泽东复活:为保护国家(民众)钱财,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坚持几十年,难道这种国家主人翁精神不值得民众的尊敬和支持吗?如果当官的个个像老鼠一样的败家子,一定是“家”毁民“殃”。

 楼主| 发表于 2016-10-9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呐喊  呐喊   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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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遵义冤案群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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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发表于 2016-10-2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抗美追讨国有资产:我将回复@春桥秋影 的话发表,目的是增强大家信心:强烈支持,“回归初心”,这是新时期革命后代的历史使命//@春桥秋影: [怒][怒][怒]我相信,这种恶霸村主任如果在红军长征时期必定会被红军战士用枪在后脑连开二枪击毙!  我们要接过红军的枪在新的长征路上消灭新恶霸地主《贾敬龙杀人案核准死刑 多名教授呼吁“刀下留人http://news.sohu.com/20161023/n471052697.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6-11-7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恳请中央赴贵州换届风气督查组(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1106/c1001-28838840.html)严惩傅传耀等腐败分子,让多年实名举报傅传耀至死无果的老同志们瞑目《严惩傅传耀,遵义人民求解放——遵义人民致中央赴贵州换届风气督导组领导的信http://bbs.tianya.cn/m/post-no110-200159-1.shtml

发表于 2016-12-3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雷洋案有一则评论对所有冤假错案的纠正都有警示作用,据说是一位叫高远东的教授所评,他写到:“一个警察的错变成了警局的错、市局的错、市府的错、央视的错、检方的错......一错再错,一个可纠正的偶然错误变成一种须坚持的必然错误、变成一种制度的错误、一个政权的错误,各位大人们真的觉得合算?”





实事求是.jpg

发表于 2017-1-2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睁眼说瞎话的事在中国比比皆是。已经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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