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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小偷行窃被追赶 跳河溺亡 追赶群众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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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4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0 13:47
要以人为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3 14:26
我觉得活该

发表于 2016-8-6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该死,跟其他人无关。以后法律应该这样订。偷东西的,不管价值如何,直接枪毙

发表于 2016-8-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之死与任何人都无关,咎由自取。
发表于 2016-8-1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注意的是,在追击小偷的过程中,若追击者采取一些危险、施暴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小偷死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曾有“用皮带抽打小偷,致小偷驾驶的摩托车翻倒,小偷死亡,追击者被判刑”的案例。张笛建议大家抓小偷时,要注意把握尺度,例如财物已追回,小偷没有武器,对周围群众没有威胁时,不可以对小偷使用暴力,防卫过当或假想防卫是要担责的。

发表于 2016-9-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是自己选择跳水的   而且现在不是有很多新闻吗   去救落水的人 然后搭上自己的性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41
精英是美狗日杂,它们的这些保护坏人残害好人的狗法是为外敌入侵做内应!按照它们的法律,鬼子进村三光不能反抗,反抗就犯“法“……何时枪毙这些汉奸法律精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42
下一次精英们不会有啥牛棚的待遇,直接灭族!!!

发表于 2016-12-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结果是世间又少了一个祸害老百姓的小偷。

发表于 2016-12-24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小偷自食其果,有谁家东西被偷了不想追回来的?再说这个是谁都想不到的意外。

发表于 2016-12-24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瞧你说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9:01
警察和群眾都要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发表于 2018-6-11 06: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食其果,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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