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玛格尼” 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关心,现将你所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门采信的机动车安全检测结论是安全检测机构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和方法》(GB21861-2008)的要求对所有社会车辆的一种安全检测。 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要求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是检测机构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1)、《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及《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433-2011)对从事营业性运输车辆的外观、安全、环保、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性能检测,并对营运车辆作出技术等级评定和检测结论。所以,两部门所采信的车辆检测结论,不光在检测项目还是检测对象以及参照标准上都有所不同,同时检查结论也不能作为相互采信的依据。 三、目前我市所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都是通过省运管局能力认证后的合法机构,属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的企业,我局只采信其检测结论。所以不存在网友所说的检测平台为我局所设立的情况。如果广大车主及驾驶员朋友,在进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时遇到检测机构不按规范进行检测,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现象,可拨打我市运政监督电话(96515)或市运管局维管科电话(2238007)进行投诉,我局将根据违法事实对检测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最后,感谢网友“兹玛格尼”对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关注,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态度。 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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