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告 状
控 告 人:
杨存华,女,汉族,生于1969年2月1日,住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中太村10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27196902013122。
曹晓蓉,女,汉族,生于1958年4月1日,住四川省二台县中太镇万寿村4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22195804188387。
龚山林,男,汉族,生于1964年4月20 日,住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万寿村4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22196404208371。
杨文太,男,汉族,生于1966年12月1日,住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中太村10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 07271 966120131 16、
易传宝,男,汉族,生于1964年5月5日,住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北斗村6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22196405058379。
范福寿,男,汉族,生于1964年7 月1日,住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中太村12 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972219500712837。
林文安:男,汉族,生于1950年11月1日,住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高楼山村4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2219501 1 12843X。
被控告人:
赵迎叠,畏,住四川省云台县, 职务:县委书记,
谭 岗,男,住四川省三台县, 职务:县长。
彭 涛,男,住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职务:镇党委书记。
毛兴洪,男,住四川省三台县小太镇,职务:派出所所长曾
周 勇,男,住四川省二台县中太镇,职务:镇长。
具体请求事项:
请求上级党和政府严肃查处被控告人的不作为、乱作为,欺上瞒下,不为民办事,打击报复,雇用黑社会的人员对控告人限制人身自由、殴打,喜给饭吃,非法搜身、侮辱、猥亵,变相抢窃控告人的钱物等不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等7人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曾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请求解决这些当官的不为民作主,敷衍塘塞,拒绝解决,不负责任,东推西推。控告等人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12日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控告被控告人的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离开信访局,途经陶然亭公园的洋桥桥头时发觉有人跟踪,控告人杨春华就报警 ( 时间是午后3点50分左右 )后,忽然10余名黑社会人员一涌而上将上访的控告人又打又拖塞进一个大型面包车内。这些人说:我们受政府雇用,专门押送你们回原籍,你们的生命掌握在我们手中,如不服从,我们就弄死你们不负责任。这伙人就抢走我们的手机、身份证、钱、裤腰带,后又强行将所有行李包抢去由他们保管,并对车上两位女性进行了猥褒。3点56分后,110的出警人员与报警人员失去联系。出警电话为010-6721473910 。
在押解回绵阳三台县中太镇的途中,控告人要解手(方便),黑社会人员就抓住控告人的衣领口押出车外,在高速路边解手,两位女的要解便,这伙人将两位女的围在中间,不服从就要殴打。在26小时的押回路程中,只给每个人吃了一个面包、一包方便面,不给水喝。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达26小时之久。
当押控告人的车离绵阳约100公里时,当地政府又与这伙黑社会人员电话联系。后又对畅文太、杨春华再次毒打。把控告人押到中太镇时,镇政府干部兰煜、居委会书记张伟等人在一旁指挥将上访的控告人强行推下车,这伙人驾车扬长而去。控告人急时到中太镇派出所报案,所长毛兴洪说: 不予立案。控告等7人的现金共5775元被这伙黑社会人员变相抢窃了。
被告人对上访举报控告人被侵犯合法权益的问题,中太镇、三台县各级政府官员们都拒绝查处、解决,所以就造成了逼迫控告人去北京等上级政府上访上告。
控告人上访上告的案件分别是:
杨春华,因平武县供销社非法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平武政府非法拘禁我杨春华母子一案。
曹晓蓉,因2008.5012灾后重建补助款被干部贪污,绵盐公路征地补偿款被干部贪污等案件。
龚山林,因承包耕地被村、镇干部非法侵占,并变卖贪污,绵盐公路征地补偿款被贪污等案件。
杨文太,因1996年镇、县的主要干部打击报复,持权聚众抢劫商品、财物等,造成重大经济禄失等10余个侵害案件问题。
林文安,因2008.5.12灾后重建补助款被干部贪污等几个案件问题。
范福寿,1999年中太镇政府官员侵权抢劫家中后粮食、鸡等财物案件。
易传宝,因中太镇政府安置移民征用土地,无理扣发土地补偿款等几个案件问题。
综上所述,以上控告人的合法诉求长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上访上告中反而遭受不法分子无理非法的侵害、搜身、猥亵、侮辱、恐吓、抢去手机、身份证、现金。因此,控告人强烈要求上级政府查明事实,依法追究有关官员的责任,并赔偿控告人的各项损失,及时处理解决控告人所反映的真实案件情况。控告人认为,此事是三台县委县政府、中太镇党委对上访人员打击报复,一手策划,勾结黑社会人员实施的杀害、残害行为。
以上所控告的事实,定全真实,决无半点虚构与夸张。若有虚构夸张,控告人愿负法律责任! ! !
呈: 中共绵阳市委彭宇行书记
中共绵阳市政府刘起市长
中共绵阳市纪检委书记
中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控告人:杨春华 15281629892
龚山林 13980138660
林文安 13198677316
杨文太 1588285180
易传宝 18681651598
曹晓蓉 无手机
范福寿 无手机
2015 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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