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只想如火箭般回到小区,因为回晚了,停车“一位难求”。若此时,不小心瞄到隔壁单位空空如也的停车场和“外来车辆 禁止入内”的“挡门牌”,更是心塞……在商业区和办公区之间,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停车场的“潮汐”规律,一直备受关注。
这不,广西住建厅转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错时共享停车资源。“停车难”“停车贵”“停车乱”等现象有望得到改善。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提出,各市应当鼓励和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盘活存量停车资源。
积极推行错时停车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实行错时停车的,双方应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共享协议,公示泊位数量、停放区域、管理措施等信息。允许个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小区内要设置停车指引标志,配备收费、计时、监控、诱导装置等管理设施,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车,维护居住区停车秩序。小区委托停车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并收费的,收费价格严格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已建成小区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设施,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足额建设停车设施,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停车矛盾突出的,应采取多种措施予以缓解。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合理设置路边停车位,缓解停车位供需矛盾。
另外,可适当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路内停车位,明确临时路内停车服务对象和设置时限。在路外停车位比较充裕的区域,不得占用道路设置路内停车位。
路内停车原则上实施收费管理,各地要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实行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外围由高到低的停车级差价格,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形成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交通拥堵严重地区高于普通地区的需求调控格局。
营山也可以学习和借鉴广西经验,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放正街党政机关的停车位,加强管理,解决我县停车位紧缺的燃眉之急,对于城市管理有着积极地作用,我仔细观察了,我县的党政机关晚上停车较少,空缺了大量停车位,很多在街上办事的又没地方停车,为何不能整合这些资源?我相信,只要县委、政府下定决心,这样的事情应该是小事一桩,也许有人会说机关的安全情况得不到保障,我觉得只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应该不会存在障碍,希望这个在不久的将来能够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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