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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深耕和植根荆楚文化土壤,培育和分享优良文化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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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2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liuxianming.blogchina.com/2694723.html

深耕和植根荆楚文化土壤,培育和分享优良文化正果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5年10月22日

一、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

二、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

三、深耕和植根荆楚文化土壤;

四、培育和分享优良文化正果。

附、案例:

1、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文化理念中,有“诚信”。
但是,在王蜀闽是中化六建总经理、刘佑锟是分管行政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的时候,中化六建2003年7月曾在襄阳中院枉法伪证、“六说谎”,导致襄阳中院“二错审”;2014年背信弃义、不履行2014年2月26日在襄阳中院达成的和解意向;2014年6月12日与襄阳中院同步发文、构陷刘先明。针对中化六建违法乱纪的行为,2015年3月22日刘先明撰写、发布了《湖北省人大代表王蜀闽的“五宗错”》,2015年3月22日刘先明向国家信访局发去《向全国人大、湖北省人大举报省人大代表王蜀闽的“五宗错”》,2015年3月26日国家信访局把《向全国人大、湖北省人大举报省人大代表王蜀闽的“五宗错”》转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29日中化六建王蜀闽总经理一职被免,2015年7月29日中化六建党委书记敖谦说:“希望大家从今天起,按照胡二甫总经理的要求,扎扎实实转变作风,做好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7、8月盛夏之际,中化六建开始“度寒冬”了。

2、2014年,刘先明历经近一年的时间,对襄阳中院在法警训练基地里的养猪场中违法养猪的行为,进行了持续而猛烈的揭批和举报;在信访的力量、网媒的力量、正义的力量、法治的力量、网友的力量等多种力量的聚合打击下,襄阳中院在法警训练基地里违法养猪的养猪场,终于在2014年12月17日名扬天下了和寿终正寝了。国家的法律得到了弘扬,人民法院的尊严得到了维护。

3、2013年12月17日下午,源于襄阳中院曾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违法错审,本人看到襄阳中院斜对面的“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连体广告牌。2013年12月24日,本人撰写、发布了《襄阳发布的“中国前进!”、“右拐”的广告不妥》一文,并发给国家信访局,进行投诉。2014年1月13日傍晚,襄阳中院斜对面“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连体广告,被依法拆除。据襄城区信访局负责人2014年1月10日的说法和恒大地产策划人员2014年1月14日的说法,“中国前进!”的公益广告,是襄阳中院搞的,恒大地产出资的。2014年6月中旬,在襄阳中院和中化六建同步构陷刘先明的同时,在贪腐分子夏先禄还是襄阳市公安局局长的时候,来自襄阳X方的异常压力,压向刘先明,2014年6月17日襄阳中院给刘先明出示了有破绽的、但是盖有红公章的所谓“证明”,妄图作为刘先明罪状的证据。

4、中国网2014年7月29日五分钟之内三发刘先明质疑襄阳大喊的“千古帝乡”口号的文章,创下了中国网发文的记录,这三篇文章是:

http://www.china.com.cn/express/2014-07/29/node_7005200.htm

网友:“千古帝乡 智慧襄阳”不宜作襄阳旅游口号 07-29

http://news.china.com.cn/2014-07/29/content_33085294.htm

襄阳竟把“阴阳图中的鱼眼”当成喊“帝乡”理由 07-29

http://news.china.com.cn/2014-07/29/content_33085292.htm

网友对口号提出异议 襄阳“千古帝乡”能喊多久 07-29

http://news.china.com.cn/2014-07/29/content_33085290.htm


5、因刘先明的及时举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斩断“千古帝乡”的捆绑。

6、刘先明2015年6——9月在北京维护了“中国梦”的形象和首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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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谁在说谎?请各位看刘先明叫兽的表演:


                    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
                     ---还原刘先明所谓“违心书写”真相
   
    2014年6月17日,襄阳中院约谈刘先明,对其与化六建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做出详细的释明。经过一个多小时理性平和地交谈,刘先明自愿向法院书面道歉,承认法院一、二审、再审、信访答复是公正的,今后不再以任何形式对该案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然而没过多久,刘先明矢口否认,在多家网站发帖称“忍着极大的委屈,违心地承认息访服判。”

    今天,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资料,还原事实真相,也公开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因约谈刘先明的视频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现选取刘先明反映的几个关键点视频片段为证。

    透过该视频,可以看到襄阳中院法官在约谈刘先明的过程中,始终是平和、理性、文明、规范的,不存在刘先明发帖称“违心书写”的情况,其在网上发帖对自己之前的行为出尔反尔,全盘否认,并毫无根据地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攻击我院,其行为已经逾越了公民依法依程序向国家机关反映问题的法律边界。请刘先明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合法,也请广大网民通过视频看清事实真相,对此事件给予一个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视频一、刘先明在襄阳法院主动表示服判息诉,并删除不当文帖。
   

视频二,刘先明书写悔过书。
   


视频三,刘先明主动向法官念悔过书内容。
   

疯子、骗子、无赖刘先明的悔过书: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劳动纠纷一案,经过襄阳市人大、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批评、教育、指导,现认识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再审信访答复是公正的,本人现表示服判,保证今后不再以任何形式表示异议和提出上诉要求。
  在上诉、信访的过程中,因对事情的认识判断有错误,发布了一些不当见解,现向襄阳市委书记王君正、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道歉,并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在6月16日晚开始删除自己能控制的一些不当文帖,再联系一些转发本人不当言论之帖的网站,请他们协助删除,以消除负面不利影响。

  刘先明
  20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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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家界在线:“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实为荒谬
http://www.zjjzx.cn/news/zjjplhot/593522.html
襄阳中院的法警训练基地处,挂着生活保障基地的牌子。法警训练基地院内一块牌子上写着“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一块原本用于法警训练的基地,却建起养猪场养猪,此外,还养牛羊和鸡。(2014年12月17日湃新闻网)
襄阳中院的法警训练基地用作养殖场本来就让广大群众不能理解,院内牌子上面还写着“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更是让人生气。法院是国家行政部门,本来就不应该从事经营性事业,更何况不明不白的内供,实为荒谬。
法院出来解释为充分合理利用法警训练基地,襄阳中院将训练设施之外的部分闲置土地进行平整后,种植蔬菜,并循环使用养殖少量生猪、鸡,全部供应该院内部食堂。如果是想要合理利用,可以有很多办法,闲置没用的话,可以划给需要的,为什么要霸着资源呢?就因为是行政部门,有公权力,资源是国家的,你们的经费也是纳税人给的。你们拿着国家工资,就应该遵守规定。
行政部门掌握着丰厚的资源和公权力,就应该促进社会公平,合理分配资源,由于情况不同,法警训练基地土地闲置就应该合理的重新分土地资源,但是你们没有做到你们应该做的,反而利用其商业化供内部使用,还公然挂着“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的牌子,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挑战公众的信任,严重损坏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文小雨]
[编辑:田慈孝]
[来源:张家界在线]
http://img.mala.cn/forum/201510/19/162953dl9cglrse4bcf4a9.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襄阳中院选割性传视频,传出了襄阳中院一造谣和心虚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0月14日

2014年2月26日下午3点,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刘先明2013年7月初开始的网络信访、投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而错审的问题,终于初步得到了的解决;长达十余年的错案,终于得到了查实、纠正,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也达成了和解的意向。在襄阳中院主持的调解中,刘先明提出了和解的两个要求:
1、撤销2002年10月30日做出的解除刘先明劳动合同的错误决定。
2、希望和建议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依据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对于过去个别领导的恶意动机和错误做法,进行严肃处理。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袁副院长在调解中指出:
刘先明的这两个要求,不过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个别人过去的个人动机和做法,带来了不良影响,希望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对个别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是纪律处分。

但是,后来,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又背信弃义,不履行2014年2月26日达成的和解意向与承诺。
于是,本人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揭批升级。

6月4日,刘先明撰写、发布了《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其中写道:
http://bbs.cnhubei.com/thread-3424926-1-1.html
在(2003)襄中民一终字第152号《民事判决书》中,就存在以下五个明显的错误:
一、在襄城区法院2003年3月28日的开庭笔录中,中化六建已承认刘先明按约定于2002年7月15日回公司报到了;但是,襄阳中院却偏信中化六建后来的伪证,错误认定刘先明未于2002年7月15日回公司报到。
二、中化六建2003年3月28日提供给襄城区法院的证据中,有一张刘先明“签约总裁”的名片,这张名片充分证明刘先明于2002年5月7日回公司了;但是,襄阳中院却偏信中化六建后来的伪证,错误认定刘先明未在2002年4月、6月期间回公司。
三、中化六建2002年7月28日制定、下发的《待岗大学毕业生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只是“经2002年7月17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以及《劳动合同》中的“乙方遵守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和厂规厂纪。”的,《待岗大学毕业生集中管理实施办法》是无效的。但是,襄阳中院却依据这无效的《待岗大学毕业生集中管理实施办法》,错误认定刘先明于2002年8月7日——10月30日期间旷工。
四、假使2002年8月7日——10月30日的“旷工”是成立的,那么,“旷工”的天数,不可能是自然天数的80余天,可是,襄阳中院却偏信中化六建的伪证,错误认定刘先明“已连续旷工达80余天”。
五、假使2002年8月7日——10月30日的“旷工”是成立的,那么,2002年8月5日、6日的“报到”,就是成立的,中化六建就应该支付这两天的工资,可是,中化六建没有支付刘先明这两天的工资;中化六建也还没有支付刘先明2002年7月15日报到的工资,中化六建也没有向法院提供相应的工资表。中化六建承认刘先明报到了,却没有支付相应的工资,也拿不出相应的工资表,这充分证明了中化六建采取的是假报到、实为恶意逼迫刘先明辞职的做法。可是,对此,襄阳中院却错误地认定为“缺乏法律依据”。

2014年6月10日,本人在多网发布了《XXX的“管理学博士”,来路正不正?》一文,并将《XXX的“管理学博士”,来路正不正?》一文发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等邮箱。
6月11日09:01:5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公共邮箱(pgadmit@sem.tsinghua.edu.cn)对《XXX的“管理学博士”,来路正不正?》一文发来回复,内容是:
经管学院是最近开始不招收在职博士的,06年以前是有在职博士的~
2014年6月11日10:10:42,本人又回复了一封邮件,全文如下: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你们好!
感谢回复!
经管学院2006年以前有在职博士,最近开始不招收了,是不是说明2006年以前招收在职管理学博士,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本人2001年曾为安徽一个大型养鸡场提供企业文化咨询服务,在那里得知,一个养鸡场,养一只鸡,都有一个最佳的饲养周期,时间短了不行,时间长了也不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培养一个管理学博士XXX,却花了八年,这属于正常的教育周期吗?会不会存在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等问题?

2014年6月11日,刘先明撰写、发布《关于XXX的管理学博士,刘先明与清华的邮件交流》。

2014年6月12日,中化六建一反常态,突然在多网发布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刘先明在网络上长期发贴对企业进行诋毁、污蔑一事的情况说明》一帖;襄阳中院也在多网发布了《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按院长发现”启动再审程序等网帖的回复》。中化六建和襄阳中院同时公开给本人安上一些罪名,这些罪名,如果有一条是成立的话,本人就得进监狱。针对中化六建、襄阳中院的6月12日同步行动,本人6月13日针锋相对地发布了《中化六建6月12日发布的<说明>含有造谣的成分》、《驳斥襄阳中院6月12日的<回复>》。在《驳斥襄阳中院6月12日的<回复>》一文中,我写道:
本人2011年7月15日揭批和曝光“共和国脊梁”后,不仅接受了国内多家媒体的电话采访,还接受了一家来自美国电台的电话采访,这家美国电台的记者问:你这样揭批和曝光,网上有人担心刘先生的性命安全,你不害怕不好的后果吗?我说:没什么害怕的,现在,中国的天下,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天下。
既然你们襄阳中院也提到“后果”,那就请你们记住我当年对美国电台记者说的这一番话。

在刘先明意料之中的是,2014年6月14日,荆楚网襄阳频道2014年5月26日发表的《书香中国万里行,唤起襄阳书香情 ——访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一文被删除。

6月17日,在夏先禄还是襄阳市公安局长的时候,我遭遇到了异常的背景和压力,上午,在襄阳中院违心书写一份认错书或道歉书。下午,跟随我14年的、过期的《中国企业报》的记者证,也不得已留在了襄阳,离开了我。

6月30日,针对中化六建和襄阳中院6月12日来势汹汹的同步行动,及其背后的图谋,刘先明毅然向国家相关部门发去了《冒死举报襄阳中院欺骗组织、报复诬陷刘先明》。

让刘先明倍感欣慰的是,2014年7月23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夏先禄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让本人非常高兴的是,7月29日13:05:33——13:09:41,中国网连续发表了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的三篇质疑襄阳“千古帝乡”旅游口号的文章,创下了中国网的记录,在中国,估计还没有哪一位记者拥有过这样的待遇。详见:
中国网_新闻中心
http://www.china.com.cn/express/2014-07/29/node_7005200.htm
1、网友:“千古帝乡 智慧襄阳”不宜作襄阳旅游口号 07-29
http://news.china.com.cn/2014-07/29/content_33085294.htm
2、襄阳竟把“阴阳图中的鱼眼”当成喊“帝乡”理由 07-29
http://news.china.com.cn/2014-07/29/content_33085292.htm
3、网友对口号提出异议襄阳“千古帝乡”能喊多久 07-29
http://news.china.com.cn/2014-07/29/content_33085290.htm

9月5日,本人在襄阳图书馆撰写、发布了《襄阳中院曾给我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襄阳中院的反应很快,很快就回应性地在网上发布了《以具体事例揭穿刘先明的丑恶嘴脸》一帖,同时,还把那三份红章证明发布在网上了。襄阳中院没料到的是,这是刘先明的一计,因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7日出示给本人看的三份盖着红章的证明,有破绽。

9月12日下午,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收到了刘先明起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散布网络谣言、侵犯刘先明名誉权的《起诉状》。

9月17日,刘先明应邀来到北京大学,9月18日在北京大学讲授《构建卓越的企业文化》,其中,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了襄阳中院9月16日亮出刘先明违心撰写的服判息访保证书的内情,以及襄阳中院“违法养猪”、出示三份红章证明有假等案例。
http://img.mala.cn/forum/201510/20/135309rl1nkronfff5hfks.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510/20/135321anp49913zsqm5m3s.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510/20/135336nctpcsocqjjc1ztc.jpg

在北大讲完课后,就于9月19日飞往大连,在大连做一个项目,一直到现在。

10月9日上午和下午,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撰写、发布了《追责官员“天价培训”,或有天大的难度或风险》、《襄阳政府网10月9日来电感谢刘先明》;当晚,不敢实名的“襄阳大道”在多网发布了《刘先明真面目:持假记者证招摇撞骗》一帖,紧跟着,刘先明当晚撰写、发布了《驳斥不敢实名的“襄阳大道”10月9日的发帖》。

6月16日下午,刘先明曾到襄阳市人大反映中化六建和襄阳中院的违法情况;当天,襄阳中院电话约刘先明6月17日上午9时在襄阳中院谈话。按照常理,6月16日晚,刘先明应该在襄阳住宾馆,以便第二天及时到达襄阳中院。但是,刘先明当晚乘火车离开襄阳、回家,第二天凌晨再乘火车返到襄阳。之所以这么不辞辛苦地奔波在路上,主要是为了防范在襄阳宾馆里入住时,遇到涉“黄”、涉“毒”的“钓鱼”或“陷阱”。

在刘先明预料之中的,那些不敢实名的、替襄阳中院说话的匿名者,10月9日、10日在“襄阳论坛”[今日襄阳] 散布涉“黄”的网络谣言了。

10月10日晚,对于那些不敢实名的、替襄阳中院说话的匿名者在“襄阳论坛”【今日襄阳】上散布刘先明近日在南阳嫖娼被抓的谣言,刘先明在大连向襄阳警方报警。

10月11日,刘先明撰写、发布了《涉“黄”谣言又从“襄阳论坛”[今日襄阳] 出》,并又将此文上传给国家有关部门。

10月11日,撰写、发布了《感谢“惟楚有才名”帮刘先明亮出记者证》 以后,看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10月11日在网上发布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原刘先明所谓“违心书写”真相》,全文如下:
http://bbs.cnhubei.com/thread-3550473-1-1.html
2014年6月17日,襄阳中院约谈刘先明,对其与化六建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做出详细的释明。经过一个多小时理性平和地交谈,刘先明自愿向法院书面道歉,承认法院一、二审、再审、信访答复是公正的,今后不再以任何形式对该案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然而没过多久,刘先明矢口否认,在多家网站发帖称“忍着极大的委屈,违心地承认息访服判。”
今天,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资料,还原事实真相,也公开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因约谈刘先明的视频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现选取刘先明反映的几个关键点视频片段为证。
透过该视频,可以看到襄阳中院法官在约谈刘先明的过程中,始终是平和、理性、文明、规范的,不存在刘先明发帖称“违心书写”的情况,其在网上发帖对自己之前的行为出尔反尔,全盘否认,并毫无根据地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攻击我院,其行为已经逾越了公民依法依程序向国家机关反映问题的法律边界。请刘先明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合法,也请广大网民通过视频看清事实真相,对此事件给予一个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看到襄阳中院上传的四段小视频,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十分高兴,并半分感谢襄阳中院。
下面,就结合襄阳中院上传的四段小视频,逐一说明。
视频一、襄阳中院法官向刘先明释明法院的判决依据和理由。
视频中的00:44处,曹法官说:“我们从来没否认你7月15日到化六建。”
那好,我们就来看看襄阳中院2014年2月19日在多家网媒上发布的《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是如何写的:
http://bbs.cnhubei.com/thread-3321936-1-1.html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137115-1.shtml
根据本院(2003)襄中民一终字第152号民事判决查明的事实,...... 2002年4月、6月,化六建公司两次电话通知你回公司报到。你因在外处理你个人的对外咨询业务未回公司报到。2002年7月17日,......

襄阳中院2月19日发文说刘先明2002年6月——7月17日“未回公司报到”,6月17日又说“没否认你7月15日到化六建”。这不是证明了襄阳中院在多家网媒上发布了不实之词、散布了网络谣言吗?

在遭遇到异常的背景和压力下,面对这样的襄阳中院,刘先明还能不服吗?

视频二、刘先明主动表示服判息诉,并删除不当文帖。
与视频一相比较,视频二的刘先明的前面,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刘先明前面多了几张纸,一张纸上还能隐约看到公章。
http://img.mala.cn/forum/201510/20/135237l1l6toywglww1lld.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510/20/135252lxixaw2anm2apemx.jpg
这是些什么纸?可百度搜索、参考《“千古帝乡 智慧襄阳”趣现圆不了场的四方说法》。
在遭遇到异常的背景和压力下,面对襄阳中院出示给刘先明看的三张盖着红公章的、有破绽的所谓“证明”,刘先明还能不服吗?

视频三、刘先明书写悔过书。
在刘先明书写的时候,一个法官,给刘先明倒水。按常理,刘先明应该向这位法官道一声谢谢。但是,当时的刘先明却对此视若不见。为什么?大家懂的。

视频四、刘先明主动向法官念悔过书内容。
刘先明笑着说:我给各位领导念一下,因为写的比较潦草。
刘先明为什么要潦草写悔过书?大家懂的。


需要半分感谢襄阳中院的一点是,襄阳中院10月11日公布6月17日的视频,证明了刘先明2002年7月15日到化六建报到了,证明了中化六建在襄阳中院是枉法伪证了,也同时证明了《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中的“2002年4月、6月,化六建公司两次电话通知你回公司报到。你因在外处理你个人的对外咨询业务未回公司报到。2002年7月17日,......”一说,是错误的。

需要肯定襄阳中院的一点是,10月11日襄阳中院发布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原刘先明所谓“违心书写”真相》,与6月12日襄阳中院发布的《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按院长发现”启动再审程序等网帖的回复》相比,语气真是缓和多了。

需要建议襄阳中院的几点是:
1、既然襄阳中院声称“还原事实真相”,那么,就应该没有任何剪辑、没有任何掐头去尾,就应该把6月17日全程录像的视频,完整地呈现给公众。“视频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这比起网上的一些电影视频来说,短多了。襄阳中院不上传全程视频,而是选择性地、割裂性地上传视频,这不是襄阳中院心虚的表现吗?
2、既然襄阳中院声称“还原事实真相”,既然襄阳中院敢公布6月17日的四段小视频,那么,就建议襄阳中院也把2014年2月26日的调解笔录,全文公布出来。可参考:
2014年2月26日下午的调解全过程记录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07809-1.shtml
3、既然襄阳中院“请刘先明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合法”,那么,刘先明也请襄阳中院反思自己的违法养猪、违法建楼、违法错审、一法官曾在襄阳中院接访大厅粗暴抢夺刘先明的照相机、以及6月12日散布网络谣言,是否正当合法。
4、襄阳中院到处都有监控头,既然襄阳中院是讲法的,既然襄阳中院敢公布6月17日的视频,那么,也建议襄阳中院公布2014年2月11日一位法官在一楼接访大厅粗暴抢夺刘先明照相机的监控视频。巧合的是,这位法官恰好是6月17日负责全程录像的法官。
5、在襄阳中院,在刘先明书写悔过书之前,一个法官引导刘先明如何写,这一段视频,应该放出来。刘先明曾两次在襄阳党校讲课,多次指导国内工农兵学商等多家企业。襄阳中院不要太谦虚,应该拿出“千古帝乡”的气魄,把6月17日一个法官教刘先明如何写悔过书的过程,呈现给众人欣赏。
6、刘先明在书写悔过书的时候,留下了书写了一大半的悔过书的草稿。刘先明当时留下并带走这一张纸,想的就是为了以后要向党报告和说明,6月30日刘先明就向党报告和说明了。这个留纸的小片段很精彩,不呈现出来,挺可惜的。
7、2014年2月26日在襄阳中院主持刘先明和中化六建调解的袁副院长,6月17日送给刘先明一本《寻找法律的印迹》,这个场景很感人,不呈现出来,也挺可惜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君正的“管理学博士”,来路正不正??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6月10日
  本人6月7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完《精细化管理》以后,6月8日撰写、发布了《襄阳王君正登陆台湾,两份弘法“建议”直追王君正》一文,文中写道:
  
  6月4日晚,本人撰写、发布了《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详见:
  1、新华网论坛: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
  
  2、新华网论坛: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
  
  6月5日,为了确保中共襄阳市委书记、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正、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共襄阳市委政法委能看到这两份建议,本人一方面通过EMS将《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及相关资料,分头寄往襄阳市人大、襄阳市政法委,另一方面,打电话告知了襄阳市人大,请他们在互联网上搜索“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纠错”。
  6月6日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里,我在想,诺曼底登陆成功,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盟军带来了胜利的转机。6月6日上午登陆襄阳市人大的《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6月6日下午登陆襄阳市政法委的《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能不能给纠正襄阳中院炮制出的冤假错案,带来转机呢??
  “智慧襄阳”,你怎么能容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搞出的冤假错案,继续有辱襄阳好风日??
  刚刚登陆台湾的王君正,你怎么能容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搞出的冤假错案,继续有辱中国司法事业??
  6月10日,从中国襄阳政府互联网上看到王君正的简介:
  
  王君正,男,1963年5月生,汉族,山东临沂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1988年8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1年09月--1985年07月 山东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85年07月--1988年08月 中国人民大学马列所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年08月--1993年10月 劳动部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部长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
  1993年10月--1994年07月 云南省委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1994年07月--1994年09月 云南省委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1994年09月--1995年06月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委副书记;
  1995年06月--1998年10月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委书记;
  1998年10月--1998年12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官渡区委书记;
  1998年12月--2000年11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0年11月--2003年10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10月--2003年11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3年11月--2005年01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5年01月--2007年05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2007年05月--2007年06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
  2007年06月--2007年11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11月--2009年12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年12月--2012年09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书记
  ;
  2012年09月--2013年01月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01月--2013年05月 当选为湖北省政府副省长;
  2013年05月--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兼任襄阳市委书记。
  2013年6月28日           兼任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7月5日            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
  2013年9月--         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君正是清华大学的“管理学博士”??
  带着这个疑问,本人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官互联网上看到“博士招生常见问题”,其中写道:
  
  5. 经管学院是否招收在职学习博士生??
  答:经管仅招脱产学习的博士生,需调档转户口。
  
  然而,在199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王君正在云南任要职,不太可能脱产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8年。
  另据介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一般是3—5年。然而,王君正在199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参加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却长达8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搞错了一个劳动纠纷案中的三个时间,王君正这个8年的学习时间,有没有可能也是搞错了??
  比较大的可能是,在199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王君正是定期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王君正从云南往返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的次数,得有多少??来回的交通费,是花的公家的钱,还是花的自己的钱??在云南接送王君正的车辆和耗油,是用的谁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6日.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君正的“管理学博士”,来路正不正??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6月10日
  本人6月7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完《精细化管理》以后,6月8日撰写、发布了《襄阳王君正登陆台湾,两份弘法“建议”直追王君正》一文,文中写道:
  
  6月4日晚,本人撰写、发布了《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详见:
  1、新华网论坛: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
  
  2、新华网论坛: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
  
  6月5日,为了确保中共襄阳市委书记、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正、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共襄阳市委政法委能看到这两份建议,本人一方面通过EMS将《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及相关资料,分头寄往襄阳市人大、襄阳市政法委,另一方面,打电话告知了襄阳市人大,请他们在互联网上搜索“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纠错”。
  6月6日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里,我在想,诺曼底登陆成功,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盟军带来了胜利的转机。6月6日上午登陆襄阳市人大的《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6月6日下午登陆襄阳市政法委的《建议襄阳市政法委督促襄阳中院启动发现错审和纠错程序》,能不能给纠正襄阳中院炮制出的冤假错案,带来转机呢??
  “智慧襄阳”,你怎么能容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搞出的冤假错案,继续有辱襄阳好风日??
  刚刚登陆台湾的王君正,你怎么能容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搞出的冤假错案,继续有辱中国司法事业??
  6月10日,从中国襄阳政府互联网上看到王君正的简介:
  
  王君正,男,1963年5月生,汉族,山东临沂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1988年8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1年09月--1985年07月 山东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85年07月--1988年08月 中国人民大学马列所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年08月--1993年10月 劳动部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部长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
  1993年10月--1994年07月 云南省委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1994年07月--1994年09月 云南省委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1994年09月--1995年06月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委副书记;
  1995年06月--1998年10月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委书记;
  1998年10月--1998年12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官渡区委书记;
  1998年12月--2000年11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0年11月--2003年10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10月--2003年11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3年11月--2005年01月 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5年01月--2007年05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2007年05月--2007年06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
  2007年06月--2007年11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11月--2009年12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年12月--2012年09月 云南省丽江市委书记
  ;
  2012年09月--2013年01月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01月--2013年05月 当选为湖北省政府副省长;
  2013年05月--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兼任襄阳市委书记。
  2013年6月28日           兼任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7月5日            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
  2013年9月--         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君正是清华大学的“管理学博士”??
  带着这个疑问,本人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官互联网上看到“博士招生常见问题”,其中写道:
  
  5. 经管学院是否招收在职学习博士生??
  答:经管仅招脱产学习的博士生,需调档转户口。
  
  然而,在199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王君正在云南任要职,不太可能脱产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8年。
  另据介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一般是3—5年。然而,王君正在199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参加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却长达8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搞错了一个劳动纠纷案中的三个时间,王君正这个8年的学习时间,有没有可能也是搞错了??
  比较大的可能是,在199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王君正是定期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王君正从云南往返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的次数,得有多少??来回的交通费,是花的公家的钱,还是花的自己的钱??在云南接送王君正的车辆和耗油,是用的谁的??

发表于 2015-10-23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崇拜黑色正义,但又反对黑色正义是不是很矛盾?
我崇拜他是因为黑色正义可以除恶扬善~
反对他是因为,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不信任~
但现在问题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值得我们信任么?
发表于 2015-10-23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街坐落在襄阳城中心——十字街之北。 北连古城墙,南接昭明台,长860米,宽12米——北街的特殊位置注定了它是襄阳古城的一个重要“符号”,也是襄樊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一张“名片”。

发表于 2015-10-2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mlsq4321 发表于 2015-10-22 16:30
王君正的“管理学博士”,来路正不正??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6月10日

叫兽,你该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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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双手赞成!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3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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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楚天舒,更上一层楼。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15年10月23日摄于武汉

发表于 2015-10-24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mlsq4321 发表于 2015-10-23 17:30
极目楚天舒,更上一层楼。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15年10月23日摄于武汉

武汉不光有刘先明叫兽,还有十分让人讨厌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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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建三局光荣,刘先明亦光荣


一、中建三局新闻电子版——创先争优助推精细一体化管理

http://zjsjb.ceepa.cn/show_more.php?doc_id=153433

创先争优 助推精细一体化管理

局项目文化管理推进会在西安召开

作者:彭勇 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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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项目文化管理推进会会场。 (记者 彭勇 摄)

讲课特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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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JPG

本报西安讯(记者 彭勇 杨辉)统一标准,强化执行,推进现场形象标准化;精细管理,持之以恒,推动项目管理标准化。11月15日,局项目文化管理推进会在西安召开,会议提出:创先争优,助推精细一体化管理。

湖北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廖生彪,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光荣,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丁守宽、站长助理任占厚,中建西北办事处副主任申立静,西安市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卢涛,曲江会展控股公司总经理刘新龙,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明铁、副总经理李勇,局总部有关部门和局属单位领导,局属单位宣传和工程部门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中国十大企业管理咨询大师刘先明对我局项目文化管理进行点评并作专题讲座。

会上,西北公司总经理刘平介绍了公司项目文化管理经验,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介绍了“定位瞄准高度、管理依靠制度、安全注重力度、质量凭借精度、工期讲究速度、做人体现大度,目标要先行、制度要保障、方案要科学、执行要严格、整改要彻底、督察要到位”为核心的“六度六要”文化管理举措。与会人员观看了西北公司宣传片《精谋奋进、放歌西北》,观摩了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和曲江文化大厦项目。项目大气美观的工地形象、整洁清爽的施工现场、鲜艳醒目的标语标志、观感美观的工程质量和科学标准的成品防护以及办公区、生活区浓厚的文化氛围等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在局属各单位展示了项目文化管理特色后,刘先明教授进行点评,他指出,我局项目文化管理理念先进、方向正确、思路清晰、起点不凡、执行到位、成效显著。并以《优建特色项目文化,同建三局和谐发展》作专题讲座,讲解了项目文化的组成、作用、特性,精细管理工程的概念、“六精五细”内涵、精髓、作用、难点,精品工程的十大要素和特征,项目文化的“七个结合”、五种创新方法和原则等,并介绍了优秀的项目文化案例。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光荣肯定我局将先进的方法、技术、文化、理念带进了陕西,希望我局将项目文化建设与陕西省开展的文明工地创建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和工程创优,为提升陕西施工企业项目文化管理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湖北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廖生彪肯定我局文化的自觉和发展思路的自觉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他就项目文化建设与管理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人的研究。要增加柔性的成分,融合企业与员工,构建和谐,加强企业的创业史、发展史教育;要在展示建筑的同时,从文化方面展示建筑给社会带来了什么。二是加强社会研究。围墙围不住文化的交流,项目文化应该与当地的文化融合。三是加强舆论的研究。要防患于未然,主动与媒体联谊,要在做好正面宣传的同时,建立新闻危机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理机制。

局副总经理李勇畅谈了三点感受,一是各单位的项目文化管理百花齐放、特色鲜明;二是项目文化发挥了助推剂的作用,有利于推动项目管理实现定位高、策划细、控制严、品质优的目标;三是项目文化引领了我局发展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他指出,项目要弘扬五种文化,即党的文化,艰苦持家、勤俭创业;军队文化,强调执行力、更要强调领导力;学校文化,学习创新;家的文化,无私大爱、幸福员工;传统文化,与人为善、共建和谐。他强调,项目文化要进一步落实在具体目标上,如质量优、工期短、成本低、风险小、工地雅等;项目要进一步探索管理的新思路,推动精细一体化管理。

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明铁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本次会议不仅是一个观摩会、推进会,也是一个展示会和现场会,时间虽短,内容丰富,精彩不断,亮点频现。张明铁强调了党群工作和企业文化工作“拓展空间,服务大局,集成创新,助推发展;创先争优,争先三局,先人一步,引领行业”的要求和目标,通报了10月以来全局党群工作的七大亮点。结合西北公司一年的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实际,张明铁就“创先争优,助推精细一体化管理”提出六点看法,一是事先谋划全方位。有定位、有理念、重形象;二是不懈推进很执着。制定方案、外出观摩、整改优化、锲而不舍;三是齐抓共建一起上。党、政、工、团一条心,公司、经理部、项目一股劲往前推;四是一体管理堪精细。思想指导行动,“精谋奋进”的文化、“精准快、谋实新”的理念,各层面、各方面成体系的做法,形成了具有公司特色的精细一体化管理;五是展示形象很得体。现场形象非常大气,又不奢华;六是赢得商机见效益。公司承接曲江系列工程等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湖北日报》2015年10月19日头版头条报道:

李鸿忠王国生等会见中建三局模范员工

在助力祖国建设和湖北发展中再创辉煌

http://hbrb.cnhubei.com/hbrb/20151019/

本报讯(记者张进、通讯员程超)昨日,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在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会见了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模范员工,勉励他们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敢为天下先、永远争第一”的创新拼搏精神,为祖国建设和湖北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建三局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筑总公司的重要子公司,承建了深圳国贸大厦、地王大厦、中央电视台新址、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武汉绿地中心等许多地标性建筑,已成为中国建筑的排头兵和领跑者。

李鸿忠说,中建三局总部在湖北,发展在湖北,奉献在湖北。近年来,湖北发展取得的进步,与中建三局广大建设者的奉献付出密不可分。中建三局成立五十周年特别是调迁湖北四十周年以来,立足湖北、走向全国、放眼世界,创造了一系列辉煌成就,建设了许多可与欧美国家摩天大楼媲美的地标性建筑,不断刷新中国记录,体现了杰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高超的建设水平。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的同时,培育了优秀的企业文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李鸿忠表示,当前正值“十二五”收官、积极谋划“十三五”之际,湖北发展机遇叠加、态势良好,正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支点,打造长江经济带建设的“脊梁”。湖北的又好又快发展,将为中建三局在鄂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希望中建三局发挥建筑行业“国家队”和骨干力量的优势,在湖北未来发展中承担更多重大建设任务,积极参与湖北基础设施建设乃至城市总体规划、综合开发,助力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同时,紧跟国家战略,抢抓“一带一路”新机遇,坚定不移“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新的更大辉煌。

三、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15年10月24日参观中建三局成立五十周年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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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5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mlsq4321 发表于 2015-10-24 23:45
中建三局光荣,刘先明亦光荣
一、中建三局新闻电子版——创先争优助推精细一体化管理http://zjsjb.ceepa.c ...

叫兽,别人家生孩子,是男是女和你这个接生婆有狗屁关系?!
一个无聊的乞丐,别人的喜事都和你有关?你是不是太恶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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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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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1.JPG

发表于 2017-4-20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子刘先明终于要破产了!
2017年骗子刘先明还没开张!

发表于 2017-4-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帮顶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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