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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案一审宣判 打人者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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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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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后续

8月2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张某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3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行驶途中,因被害人卢某驾驶车辆突然连续变道,双方发生矛盾,后双方在驾驶途中相互追逐、挤靠,并发生口角。随后,张某驾车将卢某所驾车辆逼停,将其从车内拉出后进行殴打,造成卢某轻伤。经法医学鉴定,卢某伤情为轻伤二级。另查明,6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微博)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对张某和卢某5月3日违法驾驶行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锦江法院主持调解,张某与卢某达成赔偿协议,并进行了赔偿。卢某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8月3日,经司法行政机关评估,被告人张某适宜纳入社区矫正。

法院认为,张某因纠纷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卢某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张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对卢某损失予以赔偿并取得卢某谅解,并综合考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社区调查评估报告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回溯:1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5月4日通报:2015年5月3日14时20分许,在成都市三环路娇子立交桥下,一辆“大众”轿车上的驾驶员张某(男,33岁,本市人),因行车纠纷,对另一辆“现代”轿车上的驾驶员卢某(女,28岁,营山县人)进行殴打,性质恶劣。经审查,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锦江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新闻回溯:2

7月27日,成都男司机张某暴打女司机卢某一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男司机张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此案将择期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5月3日14时12分许,被告人张某因对被害人卢某驾车违规变道不满,也驾车违规变道追出三环主道,两人在成都市锦江区三环路航天立交桥至娇子立交桥辅道路段驾车相互追赶、挤靠。后被告人张某在娇子立交桥下将被害人卢某驾驶的车辆逼停,将其拖出车辆驾驶室,踢打被害人头面部等处,致其左前颧弓骨折、左上颌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经法医学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记者了解到,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某及其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及其亲属支付被害人卢某此次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4万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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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2 10:15
自古“英雄”难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2 13:31
真要体现法制精神,那应该要判女的危险驾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2 13:46
英雄主义

发表于 2015-8-2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女的应该处以行政拘留15日!:L

发表于 2015-8-23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因此,判得有点过重。其实,双方均已构成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只判男司机不判女司机,这显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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