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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恶心就吐

▲▲▲▲▲南充论坛的正义之声不应该被私心绑架,丑恶不只在于露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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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7:35
你确定你完整看了我的帖子吗?
关于这一点我是这样的意见:(郭某为了卸货方便临时停车堵路,这也不是大 ...

我再声明,本人和双方当事人及关注此事的网友没有任何关系,骂人有意思吗?你如果真要理性讨论问题,好。首先声明,我没有做任何调查,对权力部门的回复表示质疑,我认为莽先生的调查是客观公正的。

发表于 2015-8-1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面披露的冤假错案不少,我们还怎么相信法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8:01
所谓的疑点也是那些几个人提出来的,你我这些局外人不知内情。那吃屎狗还虚构出兰家黑社会大哥开豪车去敲诈钱财的事呢,起初我也信了。试想它说的话有几分可信?试想仅凭它的推理,分析,猜测,甚至杜撰出来的疑点还能成为疑点吗?我只坚信一条,在现在的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如果公检法几家走下来还有冤案几率可能太小了!(仅是派出所,高坪分局办的案就也许难免)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cxq1972 发表于 2015-8-11 17:59
我再声明,本人和双方当事人及关注此事的网友没有任何关系,骂人有意思吗?你如果真要理性讨论问题,好。 ...

你觉得将心比心地话也是骂你,那兰某是亲身遭遇了!
不能因为她没有像郭某之妻在论坛发言,就忽略她的遭遇吧?
我没有要骂你,你觉得那个回帖骂了你,那我就不跟你交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8:11
真的相信是公正处理这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8:14
拜托!那是以前法制混乱,人治为大,官大即是法的年代出现的问题好不好?现在的法制环境,办案监督,把关审核情况我还是略知一二,那个办案人员还想办个明显的冤案出来,即使有当事嫌疑人的认罪甚至自愿主动想坐牢做假案出来都难上难。现在证据要求太高了,案子需要经过的把关程序也多也严了,谁愿意拿自己的帽子甚至饭碗甚至自由当耍耍哦?拜托各位有脑子想想吧!对案子不同的人站的角度可能不同,对法条的理解可能不同,甚至同一个案子处理的方式,轻重也可能不同,但基本事实摆在那儿,再炒,再争,再辨意义并不大

发表于 2015-8-11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8.118.246.x 发表于 2015-8-11 17:47
你有体会就怀疑一切,跟着吃屎狗之流瞎起哄?老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你也不至于把什么都当成蛇 ...

不要骂人,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没有瞎起哄,因为是论坛,任何人都可以有理有据的发表自己的看法,不骂人,彰显人的素质基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8:26
起初我对那吃屎狗还有一些敬佩的,也曾从侧面了解过,甚至还深入虎穴,打入内部接触过,但很不幸我得出的结论就是这厮纯粹一条疯狗,纯粹与周世锋之流无异!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8.118.246.x 发表于 2015-8-11 18:14
拜托!那是以前法制混乱,人治为大,官大即是法的年代出现的问题好不好?现在的法制环境,办案监督,把关审 ...

论坛的意义就是网民零成本的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使社会有了前所未有的一大进步!
网络信息量大,网民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社会价值不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8:29
赞同!不骂人可以,但对那些不是人的表达一下憎恨之语还请原谅

发表于 2015-8-1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7:17
其实她有很多机会让她丈夫尽快获得自由!主动给兰某认错,求得谅解!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考虑其认错 ...

“至少不判实刑”,先生真有这个把握?先生高就何处?能透露一二?:lol

发表于 2015-8-11 1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8.118.246.x 发表于 2015-8-11 18:29
赞同!不骂人可以,但对那些不是人的表达一下憎恨之语还请原谅

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我们都是人,彼此都应该得到尊重。俗话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发表于 2015-8-11 18: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8:09
你觉得将心比心地话也是骂你,那兰某是亲身遭遇了!
不能因为她没有像郭某之妻在论坛发言,就忽略她的遭 ...

郭妻帖子里说兰先开口骂的,兰受的伤害我们没有忽略。只是大家讨论的是郭的处罚适度问题

发表于 2015-8-11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8-11 16:39
讲清楚,什么个人恩怨能影响我的什么原则,什么关系网友介入。

这个gzcs编造开奔驰的大哥到郭家勒索三 ...

你们大战几天几夜,还禁言几天?:lol不算?:victory:

发表于 2015-8-1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8.118.246.x 发表于 2015-8-11 18:14
拜托!那是以前法制混乱,人治为大,官大即是法的年代出现的问题好不好?现在的法制环境,办案监督,把关审 ...

不明显的冤案还是可以办的嘎?(开个玩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8:43
如果每个网民能抱着防范冤假错案的目的,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像莽哥那种态度就好了是吧

发表于 2015-8-1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8:09
你觉得将心比心地话也是骂你,那兰某是亲身遭遇了!
不能因为她没有像郭某之妻在论坛发言,就忽略她的遭 ...

:lol,怕了?心虚了?:lol离了骂人就怂了:'(我还真 想和你讨论讨论。:lol

发表于 2015-8-11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定警方的“确定”就是你认为的郭某就是寻衅滋事罪的依据?

发表于 2015-8-1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坛一号通告:从现在开始,凡在南坛中有骂人行为者,判处死刑,剥夺夺政治权利终身。开个玩笑,不要介意。

发表于 2015-8-11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7:35
你确定你完整看了我的帖子吗?
关于这一点我是这样的意见:(郭某为了卸货方便临时停车堵路,这也不是大 ...

首先,我得说你,给你说几次了,不是郭某图方便把路堵了(图方便卸货应该把车开到铺面门前),而是被迫停在过道中间。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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