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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恶心就吐

▲▲▲▲▲南充论坛的正义之声不应该被私心绑架,丑恶不只在于露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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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1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ysbe520 发表于 2015-8-11 13:54
莽哥,兰某是先捡起项链放自己包里了。后面民警来时她跟民警说的是我妈抢了她项链。旁边看到的菜农才给民 ...

警方现在认可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cxq1972 发表于 2015-8-10 13:20
楼主的帽子太大了,真吓人。

没有给你定做,大小肯定不一定刚好合适!一头小驴子非要去套一副马鞍,那能大小刚合适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195.14.x 发表于 2015-8-10 12:51
楼主这次怕吐错了方向。gzcs好样的。

能以事论事,你就根据基本的逻辑谈事!如果你习惯按照给你指定的方向发言,你就按照你的发言规矩发言!
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没有人指定方向就发不了言,讨论不了事!
在论坛发言,如果没有私心的话,唯一的方向就是凭良心顺正义公平的方向走吐!
我说错了,错在哪儿你就指出来,网上成千上万的人都看着!谁好谁坏肯定不是由你来最后下结论!
用嘴说话,用脚走路,用脑袋想问题!这些基本规矩不能太反常!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5-8-11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4:02
没有给你定做,大小肯定不一定刚好合适!一头小驴子非要去套一副马鞍,那能大小刚合适吗?

:lol谁是小驴子套大马鞍拉大车,还拉不动,不就一目了然吗?
不要生气,还需要我指出你贴文中的问题吗?:lol

发表于 2015-8-1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4:02
没有给你定做,大小肯定不一定刚好合适!一头小驴子非要去套一副马鞍,那能大小刚合适吗?

就你??
还南坛???
还正义之声???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cxq1972 发表于 2015-8-10 14:16
,你的第一个猜测就是一个低级错误。
你所依据的三方都认为,郭某的车停在路中间,而你没说具体位置 ...

嗯,我不可能不犯错,甚至低级错误也避免不了!
对于低级和高级就各有各的认定标准了!
网络上我就习惯把那些我认为犯低级错误而且还自以为是装模作样说话的称为SB!
而且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跟这种SB玩儿!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脱莲花 发表于 2015-8-10 16:42
看了这个贴,好多地方都是根据警方通告里所说的一些猜测和推断。如果网友“恶心就吐”是一位追求正义和公平 ...

就凭你,你干涉不了我怎么发言,发什么样的言!
论坛很多自以为是的怪物,来不来就爱给你指定怎么发言!
不过常言说,林子大了,啥样儿的鸟都有,只用嘴儿来吹号的鸟都有!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坛雄起123 发表于 2015-8-10 16:42
楼主辛苦了!虽然还原了真相,但是"吃屎狗"和它那些狐朋狗友、狗子狗孙、虾兵蟹将还是会吠吠不休的,若不捞出 ...

不辛苦,不爱发主贴!不想费心神玩儿!
我想从善如流可能是正常人的一种本能,对邪恶的东西必须出手,方得一个心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82.x 发表于 2015-8-10 16:53
楼主说的确实有道理,莽哥的观点还算客观,理性。作为旁观者,我们也理解郭妻的委屈,她认为此案处理过重也 ...

说得好!任何事都有原则有底线!
公权力必须监督,苛刻一些也未尝不可!
但是也得实事求是!公平合理!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wanglizhao 发表于 2015-8-10 18:05
现在提几个问题;1.像这样的纠纷在农村协商解决一般要不要几次才能协商好?案发第2天就抓人快不快?2,当天 ...

郭某面对处罚,在执法过程中有很多机会为自己辩解!
也有同样多的机会表达认错道歉的态度!
包括现在也还有机会让检察院和法院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机会可以去积极争取!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愚蠢地来论坛绑架网络民意,污蔑兰某涉黑,施压高坪公安!
企图依靠编造的东西施压执法机关,不能用愚蠢二字来说了,简直就是耗子妄图强奸猫!不知死活!

发表于 2015-8-1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14:15
嗯,我不可能不犯错,甚至低级错误也避免不了!
对于低级和高级就各有各的认定标准了!
网络上我就习惯 ...

年轻人,何必生气。你看看你的贴文自以为是装模作样,结果低级错误不少,其实sb没什么,你看看莽娃儿,谁也没认为有什么不妥.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脱莲花 发表于 2015-8-10 20:00
你的发言都是根据警方的通报来的吗?警方的通报真实与否还有待时间证明,是不是?

我没有愚蠢到把我说的定为最终结论啊!而且严格来说,我的发言基本都没有啥明确的结论啊
我的发言也一样等结果来验证吧!

你着啥急啊?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cxq1972 发表于 2015-8-10 20:00
你的这个问题有点、、、、?幼稚吧。我说了你不生气?

你到底能不能讨论问题?你这个回帖就是标准的废话,你自己知道不?
我生啥气?你习惯看脸色说话吗?
你这样一伸一缩的发言,感觉跟讨小费的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妹儿 发表于 2015-8-10 20:41
亲,你又出来晃了?

妹儿你好!这几年很少用电脑了!也就很少逛论坛了!这都怪你当年把俺拉这里来!时间一长,得闲就偶尔想起来逛逛,你现在也不写文字了!那也是记忆中的一片儿醒目的绿叶!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12 发表于 2015-8-10 22:51
到现在为止,凡是认为郭某是寻衅滋事罪的网友,一直都很明确,郭某就是明确的寻衅滋事罪,包括楼主 ...

12啊,你这样不爱认真读别人的帖习惯自说自话人啊,你叫我用什么心情跟你交流呢?真的纠结!不过提醒你:要享受在江湖上飘,那就准备好挨刀!
我在帖子中说得非常清楚,我根据各方的信息,依据警方确认(注意是“确认”,那意思就是警方有证据支持)的案情!
把整个案情123地捋出来!而且把事实部分和我主观意见分别罗列出来!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方便就事实和我主观意见两部分有不同看法的人进行讨论!
有针对性的批驳我,也方便大家评判,这样更容易接近事实真相!
你看看你的帖子,罗哩罗嗦地又把你的话重复了一遍,还让人摸不着头脑!
现在论坛交流,哪个还有闲心情看完你扯草草装笆篓那些乱七八糟的话嘛!
你不能只顾自己打字那点快感嘛!你多少要别人有兴趣看完你的发言嘛!


发表于 2015-8-11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老师,鄙人有一问题,可否回答,凡是公安调查的证据一定准确吗?凡是检察院同意批捕的案子,证据肯定就没有问题吗?谢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5:33
案子不是已经在审查起诉即将会到法院了嘛?不管那些人说的何种问题到这一阶段都应该会有个说法有个明白的结论了噻,都别吵,静观事态发展哈。(吃屎狗之流要炒另当别论)也劝楼主,莽哥等善良网友不要同他们计较了,不然正合他们的意,正中他们的圈套了

发表于 2015-8-1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8.118.246.x 发表于 2015-8-11 15:33
案子不是已经在审查起诉即将会到法院了嘛?不管那些人说的何种问题到这一阶段都应该会有个说法有个明白的结 ...

案子是在检察院,可不一定能到法院,也就是说检察院审查案子中是否有非法证据。既然是论坛就是大家讨论的地方,根据自己掌握的案件证据,结合刑事诉讼法条文,发表自己的看法,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一定参考。我们在讨论中,可以针锋相对,但不要骂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cxq1972 发表于 2015-8-11 07:59
你不觉得你的这个问题有点可笑吗?三方都认为,郭某不在现场,如何挪车?在现场的郭母秦某,有能力挪车吗 ...

你不觉得你这通话牛头不对马嘴吗,很滑稽吗?
我哪句话说郭某停车是恶意的了?怎么对郭某停车上纲上线了?
你要发瘪言,先用点耐心看完我的帖子这都很难吗?
你停车没有恶意,但是事实就是你堵了别人的路,别人有权利要求你挪车腾路对不对?我跟论坛任何人都有差别,这么低级的话你确定你是经过脑子转过的才说出来吗?
论坛哪个神仙跟莽娃儿没有差别?
你要兰某怎么体谅?她就不去自己的菜摊了?
你凭什么只要求别人体谅?你占道停车有半点体谅别人的意思,按道理说就不应该争吵起来了!
你非要以郭某体谅了别人,跟在停车这件事上体谅没有体谅被堵路的有毛关系啊?
你东拉西扯的,你懂不懂啥叫道理?
还装模作样人五人六地习惯提醒这个提醒那个,你不觉得这样说话非常滑稽吗?
猴子戴帽子,还装有人的见识!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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