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恶心就吐

▲▲▲▲▲南充论坛的正义之声不应该被私心绑架,丑恶不只在于露丁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10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这个认坛上,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有人抱团为某人、某方洗地,但确实也有一部分人为事实的真相而来。

发表于 2015-8-1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明确被害人的寻衅滋事案,居然有人报团疯狂地为涉嫌暴力犯罪者洗地,这是颠覆南坛正能量、毁正义网友三观的邪恶风暴!

发表于 2015-8-1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明确被害人的寻衅滋事案,居然有人报团疯狂地为涉嫌暴力犯罪者洗地,这是颠覆南坛正能量、毁正义网友三观的邪恶风暴!

发表于 2015-8-1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你又出来晃了?:lol

发表于 2015-8-1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们都说对方证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值得怀疑,那你们还在这里吵啥?
凭什么定罪寻衅滋事?凭什么不定罪寻衅滋事?你们谁的证据又能够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可?
等庭审公布警方证据、法官裁定后你们再来评判是否公正不行吗?

发表于 2015-8-10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14.174.x 发表于 2015-8-10 16:29
拿钱发帖全家拉稀。水军太坏。

这个得支持。:victory:

发表于 2015-8-10 2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抓扯完才移车。,?抓扯完应该陪医药费才能移车,也不晓得你是哪个驾校读的,理论知识没考?就算移车也应该登记证件

发表于 2015-8-10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luo8358 发表于 2015-8-10 21:39
抓扯完才移车。,?抓扯完应该陪医药费才能移车,也不晓得你是哪个驾校读的,理论知识没考?就算移车也应该 ...

:victory:

发表于 2015-8-10 22: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为止,凡是认为郭某是寻衅滋事罪的网友,一直都很明确,郭某就是明确的寻衅滋事罪,包括楼主本人,是先定罪,后分析;在判决没有生效前,到底什么罪你敢如此肯定和明确的?你是最高法院?什么“抱团、疯狂、颠覆、毁、邪恶、风暴”,你这开场语,不觉得显得疯狂和邪恶,不觉得你主观上已经情绪化了?你不觉得你这么情绪化,后面的分析不带主观的想法和思维?虽然你如此情绪化,但我觉得你提出了分析,总比有几个跟你一样认为是寻衅滋事罪的鸟人,基本没说过几句人话而句句脏话,要好得多,所以我还是尊重你表达的言语,哪怕你的帖子开始就带有情绪。
      卖菜的妇女就是卖菜的妇女,这里强调柔弱就显得有点矫情了,竟然你报了警,也就相信警方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至于医药费法律会给你的,正因为一开始郭某没给兰某满意的要求,才报警,所以钱,法律会给你解决的,如果楼主认为论坛谁有不法的言论,你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你完全可以举报,不要因为个人一些因素代入你下面的分析,真的要说:朗朗乾坤、颠倒黑白、疯狂恶行的话,对当下各种畸形怪胎的冤假刑事案件,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你认定的寻衅滋事罪和别人有其他不同看法,就暗示自己具有良心,而不同看法的人就没有良心了?你这段言语都有点是“喷”了。
      “那些为郭某的丑恶暴行洗地的人”你在辩论之前,再次情绪化,怎么能信你后面的话不带主观和情绪化的可能呢?这件事情的讨论是该事件中对应的法条法理问题,应该严谨和理性辩论和探讨,希望我和你的后面的讨论,你能控制你的情绪,更严谨的对待每一条法条解释和尽量正面回答问题。
     “ 一、郭某为了自己卸货时方便省力,在菜市场的过道上停车堵路,导致女菜贩兰某拉货的三轮车被堵无法通过。于是兰某与郭某的母亲发生争吵!”该事件发生事件在早晨6点多,这个时间段,可以说南充的天都还不大亮,也正是全国各大菜市场菜农上下菜的时间段,所有菜市场管理方一般在这个时间段都默许临时占道上下货,这是因为菜市场特定的环境造成的,由于街道两边都有地摊菜农卖菜,郭某没有强行赶走他家菜铺的地摊菜农,方便自己下菜,却要停在路上下货,这样又不省力又不省事,何苦来着?这样停车是不是有一定的无奈成分呢?郭某这样费力的下菜行为,并没有对占到经营的地摊菜农表现出什么恶行为,是不是表示郭某此时的行为是正常的呢?兰某商铺正好离郭某商铺不远,三轮车途径郭某停车的路段,(谁先言语刺激无法确定)与郭某母亲发生了 争吵。
       “          (郭某为了卸货方便临时停车堵路,这也不是大事,但你终究不对,是不是?被堵的人要求你挪开车,哪怕为此吵闹,情急之下语气和态度不够令你满意,你不对在先,也应该忍让一些才对!
            郭某母亲因自己在公共场所堵路与兰某争吵,这就使得在公共场所堵路侵权的行为在性质上变成逞强耍横了,你堵路了你还有理,还要压制别人的正当要求?)”

            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临时停车,很多地方是可以的,临时,就上马上要离开的意思,再说一个相距不远挨到做生意的算得上是一种邻里关系了,明知是临时下菜,就几分钟时间,相互谦让一下不是不可以,言语上谁先挑的事,不好确定,但明确是郭某的母亲和兰某相互吵起来了,郭某听见有人和母亲吵架,说:“日你还没本钱,我才有”(大意如此)并掏出丁丁,(暂时按警方的“顶”吧),期间兰某捡起石头“扔”(是砸还是扔暂时算扔吧)向郭某,并向郭某丁丁出抓去(这里的抓就是抓不可能是摸吧,抓没抓住我们不清楚);回头说一下:临时停车和要不要谦让,都不应该发展到相互吵架,这里是谁的言语挑起了吵架至少不对的;但至少说明郭某的行为是见母亲与人吵架后的事情;那我们来看一下寻衅滋事罪的第一款:“(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的第一条解释中提到: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l楼主偏见的认为郭某母亲的行为就是逞强耍横,不显得牵强了些?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这里行为人显然不是针对不特定的人,而是事出有因,针对的有可能伤害自己母亲的人,这里的丁丁行为更具有一种恶俗的阻止方式,那里谈得上行为人是为了刺激的行为而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人群呢?所以这里不成立,个人觉得更合适治安范畴的猥亵他人行为,(因为不管是一种恶俗的阻止行为还是猥亵他人行为,只要无故裸露身体就是猥亵,况且不是无故行为)。
        “  四、郭家母子二人把兰某一顿暴打后,郭某这才去开车,兰某受如此殴打和侮辱后阻拦郭某开车逃离,遭受郭某威胁:你再不让,老子把你撞死,反正老子买了保险的”
          前面事实是互有拉扯和殴打的行为,只是轻重有别,谁轻谁重,暂时不说,楼主这里“暴打”特指打人的手段及其残忍,我希望楼主不要主观使用夸大用词,用殴打比较合适些,当郭某要去开车,兰某阻止,遭郭某言语威胁,不让开就把你撞死,而这种威胁是不是又是一种阻止呢?而不是无故的主观的要撞死兰某,才威胁的呢?这里是不是兰某像你说的,变相堵塞街道了呢?或者说有可能兰某的阻止引起更大的秩序混乱呢?兰某此时的行为没有问题?她不知道7点后买菜的人越来越多,后果不可预料?这种为了阻止兰某的挡扯的行为威胁,算不上情节严重吧?
      楼主谈及的寻衅滋事罪的就这些,我也就不多说,至于后面你说道事情,接下来再说。
         

发表于 2015-8-1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我球事,成了猪拱猪了,还是听公安咋 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01:04
支持楼主 挺郭的,都是小市民丶

发表于 2015-8-11 0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20012的分析。
我觉得骂gzcs的都不是好人,因为gzcs把某些人戳痛了。想用下三滥的手法把gzcs骂走,那是不现实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07:14
觉得下货情节,20012说的不够公正。同为生意人,家里人有在市场做生意的过往,大家都是争那几分钟时间,你挡路了,人家就下不了货,做不了生意,当然心急。肯定吵闹。我觉得这件事情里,郭家错多。比如后面说的挖藕啥的,既然那么多事,为啥不理智些?道个歉有啥?还露下体?说明此人容易冲动易怒。但愿此事件能坏事变好事,让他真的反思嗯自己的为人处事。以后不再这样嚣张跋扈。对他的人生有好处。我建议郭家人别乱掺和此事,都是邻里邻居的,主动反思自己家人的错误。农村习惯妇女间叫骂,作为男人你掺和个啥?大家都知道这习惯。所以,建议郭家好好想下自己家的错。主动给兰家道个歉,真诚的。该赔的赔偿,寻求兰家人的原谅,这样,对郭某的定性肯定有帮助。如果真如有人透露,长期为人跋扈,我还倒觉得是件好事,把郭某从悬崖边救了一把。做人,不了过分逞强,啥事都做赢家!挣来挣去,有多大意思?我想其实,公安也不愿意那么重罚。毕竟,我一直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好人有良知的人。所以,希望兰某一家也低调些。邻里邻居,做生意都以和为贵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都别炒作了。某些人是盲目的相信片面之词,滥用同情心,害了郭家,也害了自己。多多反思吧!
发表于 2015-8-11 0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意思挺公安的都是大市民,眼光才看的到蓝天?   不是挺不挺谁,广大网友还是希望看到公正执法,挺郭的再我看来原因是这样,个人观点郭妻发帖与警方回帖之间的内容,而警方内容存在明显偏执性,到底露没露尚未定夺,一个小小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然而郭某目前还在局子里。

发表于 2015-8-11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0 18:55
对于停车位置,我已经表明了意见,停车堵路这个行为没有大问题!问题出在兰某被堵喊你开走车,你该不该开 ...

你不觉得你的这个问题有点可笑吗?三方都认为,郭某不在现场,如何挪车?在现场的郭母秦某,有能力挪车吗?挪车出了人命谁买单?“关于堵塞交通一事,一般菜市场比较常见,应该不是恶意的,不宜上纲上线”,这就是很多人(包括你)与莽娃儿的差距。大概这是整个中国菜市场的通病吧,有时间早上你到各个菜市场去看看。同样面对堵路(郭某于兰某都应该知道这个通病),郭某选择的是互相体谅,没有引起任何纠纷,而兰某选择的又是什么?这说明兰某的为人有问题。你的很多观点来自于警方的回复,给你提个醒,正是警方回复的偏向性太明显,才是很多网友质疑的原因。此帖主观性太强,问题多多,建议你再把那三个贴文仔细看看,也许你会删除此帖。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场协会 发表于 2015-8-11 01:27
支持20012的分析。
我觉得骂gzcs的都不是好人,因为gzcs把某些人戳痛了。想用下三滥的手法把gzcs骂走,那 ...

你说起也是老网友了,还嫌不够热闹,需要煽风点火?

gzcs好心不假,但手段有目共睹,不学法不懂法,编造事实误导舆论,因为意见不同,好几个老网友都被他恶毒攻击,你又不是没看到。反对他的恶劣行为不是下三滥,你这种站在边上不负责任的怂恿才有这个嫌疑。
何况一个人是骂得走的吗?玩了这么久,你又不是没见过,人只要脸皮厚点,莫人有法。所以说什么现实不现实,那是废话。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cxq1972 发表于 2015-8-11 07:59
你不觉得你的这个问题有点可笑吗?三方都认为,郭某不在现场,如何挪车?在现场的郭母秦某,有能力挪车吗 ...

人家的意思,你也许没懂。平素生活中好些貌似合情理的事,实际上触犯了法规,不追究就没事,要追究就是理由。

郭某当时不在现场,不妨碍他到现场后赶紧行动,而不是参与到争吵中来,让事件升级。这是他作为一个成年男人应该做的事。

另外,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郭某选择的是互相体谅,兰某选择的就是惹事生非?我从多方了解,没有看出兰某为人有问题。即使是gzcs一方指控的兰某污郭家抢她项链一事,从他们自己的讲述看,也是当时拉扯中,项链掉到了地上,兰某误以为是对方抢夺,在旁人提醒下,才发现掉在地上。你从哪里得出的别人为人有问题?

你的无端指责很耀眼地表明了你的偏倚立场。建议你再把那诸多贴文仔细看看,也许你会删除此帖。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审,没敏感词。

发表于 2015-8-1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8-11 10:46
人家的意思,你也许没懂。平素生活中好些貌似合情理的事,实际上触犯了法规,不追究就没事,要追究就是理 ...

:lol
"郭某为了卸货方便临时停车堵路、、、、、被堵的人要求你挪开车”,他没有说停车的具体位置,而他推测依据的三方都指明是路中间,请问,是路中间卸货方便还是停在铺面门前?这不是一个低级错误吗?再说挪车,三方都认为,郭某不在现场,郭某如何挪车?在现场的郭母秦某有能力挪车吗?如果秦某真的挪车,出了事故谁买单?
你的第二个问题,嘿嘿,:lol你难道忘了你那“对我调查的内容,我负完全责任”的调查吗?
“因过道左右分别有小轿车及火轮停驻,当事人郭某将货车停在自家商铺的过道中间”这不能证明“郭某选择的是互相体谅,没有引起纠纷”吗?
“兰某骑三轮欲到前面摊位下货,到此被堵,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兰某将货物搬到自家摊位后,继续与郭某母亲争吵。从自家摊位行至郭家铺面前,言语冲突升级”,你不要把在《请“恶心就吐”等网友直接回答屁民以下问题>中的拿来回答我,你仔细看看你的调查报告中的示意图的纠纷点一,兰某来回搬货物要经过那个点吗?“我倾向认同第二种猜测",还记得“疼不疼?莽先生?”,“真的疼不疼”:lol自己打脸不使劲,看来不会疼。:lol

发表于 2015-8-1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8-10 14:32
现在支持郭家一方的,很少有人关注兰某方遭受的伤害,这主要是受了gzcs等人歪曲的描述,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 ...

你这个推测有点冤枉人喏!本人之所以关注此事,主要还是你那比较客观、中性的调查,与gzcs关系不大。善意提醒,希望你不要因为与gzcs的个人恩怨及某个关系网友的介入而改变自己的原则。(以前也有网友提示过你)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