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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门阵] 女友要分手,我要她把我花在她身上的钱还给我,这算太计较不大气没胸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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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女友恋爱一年半,现在她要分手。分手的原因不是我劈腿等我的错误,总之就是不合适了。  
         分手就分手吧,人家不愿意继续了,难道我还要强迫。  
         现在就有了下面的问题。 
      我找她要回我在她身上花的钱。当然肯定不是平时吃饭看电影买礼物的钱了,要回这些就太搞笑了。我要回的是:

  1.她曾经骨折住院,花了3万多,其中8000元是医保不能报销的,由我出的,我主动出的。 
2.我母亲给她的见面礼3999元,算4000吧。 
3.她表姐婚礼,我们送2000,是我出的。为什么送2000呢,她当时说他们家表兄妹结婚都送这么多,反正以后我们结婚时,人家会还礼的。 
总计14000元。
           我找她要回,她说我还算不算男人啊,这点钱也要计较。她说分手的时候才能看出一个男人的本性,她更加庆幸和我分手。我觉得我没有错啊,本来就不是我应该出的,要回很正常啊! 
         好吧,我就来请大家来说说,我这种是不是很不男人?太计较?不大气?没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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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当时心甘情愿花钱,现在要回去好像有点不太好哟,这事情还真不好说,楼主你就当打牌输了吗,别人女娃子也陪你耍了

发表于 2015-4-1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常理说,这些钱真的不能要回来的!!!真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11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不要回来算了吧。如果你的经济状况确实非常不好,就要一部分吧

发表于 2015-4-1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吐出来的口水舔转去,这个钱好像就可以要回来。你也太搞笑了嘛,好意思吗?

发表于 2015-4-1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出去的錢再要回來,太不厚道了吧..

发表于 2015-4-11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男子家家的,这些钱还要好意思要回来,不怕别人笑话唆。人家陪你睡了那么久。就当嫖娼费算了。
发表于 2015-4-1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的话 如果钱少如所谓 钱多的话 可以考虑的呢

发表于 2015-4-1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她应该还你,要与不要那是你的度量。如果是你要分手估计。。。。那就不好说了。

发表于 2015-4-1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谈恋爱,花了钱,送出去的礼不好要回来了,就当爱的奉献嘛。不过呢,那个住院费你是可以要回来的。
下次恋爱就要注意了:哪些是你自发的、心甘意情愿付的,哪些是你借给她的,说明白了。也要明辨,不能让那些打着恋爱的幌子骗吃骗喝骗钱骗财的人得逞。

发表于 2015-4-1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咆哮者一号 发表于 2015-4-11 12:47
大男子家家的,这些钱还要好意思要回来,不怕别人笑话唆。人家陪你睡了那么久。就当嫖娼费算了。

哇擦,兄弟你说的太直白了,含蓄点嘛{:4_105:}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4-1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当时你完全自愿花出去的,肯定就不应当要回来三
其中的道理你懂的嘛,其实我也相信你懂这些,来发这个贴就是找个心理安慰而已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纠结这些问题只会让自己心理更不平衡。

发表于 2015-4-1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这些确实有点不好

发表于 2015-4-11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睡她没有嘛,要是睡了还是算了,没有还是应该要点回来。

发表于 2015-4-1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女性,如果是我主动提出的分手,我会主动退还男方的钱物,至少如楼主所列的那些我是会还的,电脑手机类也会还。换位思考一下,不是每个男人都是土豪,人家也不是冤大头,感觉现在个别女孩子就是以谈恋爱的名义敛财,如果男人在遇到结婚对象前都遇到类似情况,遇到类似的好几个女友,那岂不是要破产。

发表于 2015-4-1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两个人在一起,花的钱就算了。要也没什么意思!女的真不想跟你过了,就打要回来心里也过不去,你付出的那些还是比较实在的,或许她还能记住你一辈子,为自已以后的人生多一份真挚。当然父母给的见面礼3999元应该还给老人家,如果不还,这个男人对以后的女友是一种亏欠,对父母是有一种负罪感的。多少还点是份心意.结婚送的2000也应该还1000。因为要是你们结婚别人才会还礼2000,现在走不到一起,至少还1000给你!这个男的能发这样的贴子,说明他还有良知,也有责任。至少说明当初是真心给的钱的。不像有些女人,给人睡了,好像自已上当了,别人给的真心也成了付费。女人不要把自已不当回事。要不回来就算了吧,男人嘛,多赚点钱,把老人的见面礼补上。你也是一个能包容别人的人。

发表于 2015-4-11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真不好说

发表于 2015-4-11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还是看那女的是那种人,水性杨花那种就必须要回来,不能便宜他

发表于 2015-4-1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日了她,钱就算了。
发表于 2015-4-1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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