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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最高院的视频约谈:虚情假意又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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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9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3月24日上午九点,轰动一时的“成都链子门事件”等6人集体赴约,来到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信访接待办公室。

   首先为没有申请约谈的同案,是否可以旁听进行询问,以及陆大春邀请的律师也想一起旁听进行争取,被合法拒绝后,我们抱着新鲜的态度,接受了这个决定,选择了配合的方式.

   在视频约谈点,安全检查非常苛刻,手机和录音设备一律不得带入。为此,我们用“周强院长说公开是常态保密属特例”道理,还有法律“只要不是个人隐私、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等,一律都要公开”的法律条款进行争辩,还是被法警和法院工作人员态度坚定的拒绝。
进入只能容纳六七个人的视频约谈室内,在距离三米的30寸的液晶电视屏幕已有一个上半身显现的,落有308接待室的法官坐在那儿。询问对方的姓名和职务,对方不予回答。

   “成都链子门”申诉理由主要是:
第一,欺骗中央五部委联合调查组,提供的交通堵塞11小时是虚假不实、没有质证、相互矛盾,一审法庭已经宣布为不予采纳的无效证据;
第二,乐山一审法院在证据和事实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违心采纳、执行四川省高院机密文件,以及利用利害关系人的不实证言,强行定罪判决;
第三,造成冤假错案的背后原因,有四川高官参与其间、插手办案和审理,其实是为掩盖贪腐行为,打击报复揭露他们丑行,保护所谓的政绩、功劳;
第四,一审和二审卷宗,缺页断码、抽取隐匿,一些关键的行政批文,首页的证据目录上有,但在后面的卷宗内却没有,而且虚造被告人陈述和签字,同时判决书描述的内容和证人证言严重不符,以及卷宗内应该有的基本材料,诸如逮捕证、扣押清单、损失清单、情况说明等定罪依据,有文字没具体的物证支持;

据此提出,不服乐山市(2010)刑初字第7号<判决书>和刑终字第202号<裁定书>的认定,提出应做无罪决定.

   最高院视频约谈308接待员,根本不针对提出的疑问和问题,看着准备好的稿子代表“最高院”,宣布以下基本观点和裁定决定(大致):
第一,2009年2月23日发生在成都中院门前,赌塞交通、跳楼作秀、高喊口号、头戴冤帽、栓铁链子,这是客观存在、具体发生的真实事件。对这个事件的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不存在重新处理或平反昭雪的错案。
第二,在过去的几年里,类似的行为和事件,在全国发生至少几千起和数万件,不可能重新处理或者是另行做出新的说法。你们要息诉罢访、接受处罚,不要再为这个事件进行活动和上诉上访,所有的行为都是徒劳无效的。
第三,不管事前因为什么缘故,你们有多少的理由和委屈,都不可以用违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当依法有序通过正当的渠道和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遵纪守法是你们维护自身利益的先决条件。
第四,你们的街头抗议、赌塞交通行为,是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要严厉打击、依法判处的刑事犯罪行为.
第五,整个事件处理,不存在官员打击报复,也不涉及到官员腐败,也不涉及政治和官员,是你们为了利益向政府施压的违法行为。

    闻讯如此结果,多次中断问他怎不看证据?告诉他很多都不是事实和真相,他则不予解释。向他要文字的决定,他说没有。问他是否负责,他不予回答,最后干脆把视频关闭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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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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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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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x j p 指出"我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总体上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法委M书记还说“对司法体制改革,老百姓看重的不是我们出台了多少文件、建立了多少制度,而是他们关心的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是不是得到了更好的体现.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贯穿改革始终,让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M书记还说“对司法体制改革,老百姓看重的不是我们出台了多少文件、建立了多少制度,而是他们关心的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是不是得到了更好的体现.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贯穿改革始终,让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说“对司法体制改革,老百姓看重的不是我们出台了多少文件、建立了多少制度,而是他们关心的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是不是得到了更好的体现.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贯穿改革始终,让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原则,确保改革符合中央精神,又要鼓励地方积极探索.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司法活动特点和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院的,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时强调,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

发表于 2015-3-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依法治民,依法治官!!!!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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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06: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人人都在为反腐而高兴时,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只有利益倾轧,帮派斗争,难有真正意义上的反腐。法制不健康、法律的制定有问题,强奸民意的现象明显存在,等等。所以,现阶段的依法治国,实质上成了依法抽血,依法治民,绝不是依法治贪,依法治恶,决不可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看不到一点希望。
  当法律是按少数人的意思去理解或解释的时候,法律很可能成为镇压多数人的依据,成为抽民众鲜血的依据,公检法武警就会被人拿来当枪使唤。

发表于 2015-3-30 06: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3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质疑:冤假错案为什么得不到迅速/全面/彻底的纠正?最高院和各级法院的法官,有没有故意违法审理/故意违法判决/故意违法接访/故意违法审查/故意押案不办的法官在作祟?有没有披着羊皮的狼法官/助纣为虐的法官在作祟?如果有,是不是上下法官和领导,属于集体玩忽职守?如果是,算不算助纣为虐蛇鼠同窝?

发表于 2015-4-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3个警察的故事,如何善待被迫害的人群,留给后人深刻的启示。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人热议“两个规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 近日,中央印发的“两个规定”引起了法律工作者热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毋爱斌表示,“两个规定”科学设计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构成了严密的制度体系。而它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能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发表于 2015-4-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有那么多冤案,就是因为有这些腐败法官存在,不清理法官队伍 依法治国不可能实现!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让民众恐惧,就是专制;民众让政府敬畏,就是民主。民众取悦官员,就是专制;官员取悦民众,就是民主。民众被政府管制,就是专制;政府被民众制衡,就是民主。民众不能选择政府,就是专制;政府接受民众选择,就是民主。官员命运不由民众决定,就是专制;民众决定官员命运,就是民主。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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