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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人为造堵    新都现奇怪单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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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3-10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为造堵  新都现奇怪单行道


  新都老城区现在有两条奇怪的单行道,其一是新中路由南向北的汽车单行道,其二是上南街由由北向南的单行道(见图一)。按照机动车靠右行驶、左拐转大弯的原则,每天都看见(尤其是高峰时段)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图中所示的节点处形成了堵车现象,有时交警在场也处理不了。(不知其他路段有否类似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只要改变一下单行道的行车方向就可以迎刃而解(见图二)。不知新都交管部门当初为什么没考虑到这个问题,不仅造成了堵车现象,也给值班交警增添了麻烦。成都市最近了实施直行待行区的办法,仅这一项措施就提高通行能力近三成。希望新都也能改一改了。


图一
单行道现在.jpg

图二
单行道修改.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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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0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政,问的是路政;帖子,贴的是胆子。

发表于 2015-3-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非常好。但问题的关键是:新都的领导人上新都麻辣论坛么?

2019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人会知道

发表于 2015-3-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友自会

发表于 2015-3-1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94.......

问题是新都本并不堵车,用得着搞单行道吗??:o有种黄帝外衣的赶脚.........{:5_152:}

2019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zkmm666 发表于 2015-3-12 15:32
94.......

问题是新都本并不堵车,用得着搞单行道吗??有种黄帝外衣的赶脚.........

谢谢你的关注,也希望更多新都人关注

发表于 2015-3-13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改进的

发表于 2015-3-1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5-3-1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太好了,我就是新都的情况确实如此

发表于 2015-3-13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才能把这个贴子转到新都香城网区长信箱或书记信箱里啊

发表于 2015-3-1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自己可以把这帖子发到新都香城网里去啊

发表于 2015-3-1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新都不赌车啊

发表于 2015-3-13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交警就只会罚款,TNND,前几天LZ驾车行使超速10%未达20%,罚款200元,扣3分。用的是道法90条,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妈的,为什么不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直接就罚200元?八十七条还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发表于 2015-3-1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交警就只会罚款,TNND,前几天驾车行使超速10%未达20%,罚款200元,扣3分。用的是道法90条,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妈的,为什么不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直接就罚200元?八十七条还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发表于 2015-3-13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交警就只会罚款,TNND,前几天驾车行使超速10%未达20%,罚款200元,扣3分。用的是道法90条,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妈的,为什么不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直接就罚200元?八十七条还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发表于 2015-3-1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不错。

发表于 2015-3-14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到香城新都网去建议一下
发表于 2015-3-2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星人@ 发表于 2015-3-12 23:20
谢谢你的关注,也希望更多新都人关注

看的我爽死了 哈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22:24
老子中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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