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静听松风

凉山州委官员开办公司并拖欠员工工资长达一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说了呀,收到钱后给你结清拖欠的工资呀!

发表于 2015-3-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总理说:政府官员有权不可任性。当事者,还是早把拖欠的工资给结清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兰馨幽梦 发表于 2015-3-5 14:02
李总理说:政府官员有权不可任性。当事者,还是早把拖欠的工资给结清吧。

人家是相当的任性。
我也是莫法才来论坛求助的。
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liuliyuan116 发表于 2015-3-5 13:58
人家说了呀,收到钱后给你结清拖欠的工资呀!

一年多了还没收到?不到两万他都拿不出来?真是一个清廉到让人无言以对的好官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5 14:11
刚才楼主不是说赖钱的那个官现身了?问不敢出来说话呢!怕个锤子,你是官得嘛。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14.54.x 发表于 2015-3-5 14:11
刚才楼主不是说赖钱的那个官现身了?问不敢出来说话呢!怕个锤子,你是官得嘛。

整件事好像就是因为他是官,我是民。

可我也是光脚的。

发表于 2015-3-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个人是公务员那么已经违反了公务员法律法规了。公务员是不允许开办公司的。你可以举报到纪委和检查院。

发表于 2015-3-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五弟 发表于 2015-3-5 14:20
如果这个人是公务员那么已经违反了公务员法律法规了。公务员是不允许开办公司的。你可以举报到纪委和检查院 ...

人家是事业单位,说是开公司是个人行为。

我也不是要把他爪子,两万块钱都不给我,我莫法。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你任性 发表于 2015-3-5 14:21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自古以来,无赖也不少,见识到这样一个,我也是开眼了。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5-3-5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听松风 发表于 2015-3-5 14:23
人家是事业单位,说是开公司是个人行为。

我也不是要把他爪子,两万块钱都不给我,我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发表于 2015-3-5 14: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5 14:47
他就是从事了公共事务管理嘛,还有闲情开公司,难怪会开垮
所以欠钱不还也不出预料,他只擅长当官说瞎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5 14:49
无赖到这个地步!也算是官员中的奇葩了!作为纳税人,我很痛心我养了这么个东西!希望组织希望政府能依法处治!

发表于 2015-3-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打着政府的旗号办事又不付钱的人太多了!真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清理一下这些毒瘤,不要给政府再抹黑了!
发表于 2015-3-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截图!
我可以作证这位喻某是州委政府官员,楼上所说的情况都是真的。不要问我为什么!真的!这是一个笑话。因为我也被骗了,虽然没有拖欠工资,但是严重是压榨。曾经的我还是懵懂的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四应届毕业生。喻某等人打着政府的旗号在学校招聘,我去应聘了,期间工资最多才900块,还每个月都要拖。
支持楼主!维护自身权益!!支持支持!!
我就是来顶这个贴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五弟 发表于 2015-3-5 1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 ...

啊哈,居然还有玄机。谢谢你!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14.54.x 发表于 2015-3-5 14:47
他就是从事了公共事务管理嘛,还有闲情开公司,难怪会开垮
所以欠钱不还也不出预料,他只擅长当官说瞎话

又不是好多钱,,至于不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15.37.x 发表于 2015-3-5 14:49
无赖到这个地步!也算是官员中的奇葩了!作为纳税人,我很痛心我养了这么个东西!希望组织希望政府能依法处 ...

喻某刚才还在别的帖子喊依法治国呢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