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小花猫咪

[群众呼声] 试问合江县政府何时兑现对全县教师工资"先降1000元再涨工资"的官方承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7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双流县教师人均工资4500元左右
       四川的教师工资有哪些部分?你知道吗?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赓即责成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县中小学教师收入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执行,基本工资为全省统一标准,津补贴为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标准,并参照我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总量确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经查,工作五年的教师按月发放工资情况为:
    大专毕业参加工作的,每月工资为3069元-3416元;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的,每月工资为3104元-3454元;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的教师,每月工资3187元-3542元(均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保留津贴、教龄津贴、基础性绩效岗位津贴<即绩效工资总额的70%>、农村教师补贴<县城教师无>、节日费等项目)。
我县教师每月实领工资为:上述档次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无法核实您对应的工资档次,以上述最低档次工资为例,教师每月实领工资应为:3069元(月工资)-146元(“五险”)- 800元(住房公积金)=2123元,与您反映的“拿到手的工资才1754元”不相符。如您有疑问,可向您所在学校或向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5822749、85830821)。
    此外,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人均约14000元/年、约1160元/月)于年终安排到学校,由学校按照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发放。我县教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在4500元左右。
    另据了解,目前天府新区教师工资除正常的调资(我县也已进行)外,并没有进行其他工资调整。我县教师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每年进行薪级工资调整。自2009年1月开始,我县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013年初提高了绩效工资标准后补发了从2010年9月起的提高标准部分,又于2013年1月起实施了教育教学质量三年振兴行动计划,并且县委、县政府为此安排了专项资金。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发表于 2015-1-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江县的新大专毕业的乡镇教师,谁的住房公积金每月扣的800元?年终绩效谁能拿到1万4左右?

发表于 2015-1-7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江县新毕业的大专教师,谁的公积金每月扣的800元?谁的年终30%绩效有1万4左右?

发表于 2015-1-8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时涨工资呀?

发表于 2015-1-8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继续努力啊~              

发表于 2015-1-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底了,大家猜猜单位会发些什么福利?

发表于 2015-1-9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教师最近已涨工资,从2014年1月补起!

巴中教师工资从2014年1月开始涨起,最近已补发了2014年1至10月的工资,目前每月工资打卡人均有2500左右。

发表于 2015-1-1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元旦刚过,物价也悄然涨价!

发表于 2015-1-10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底通货开始膨胀了,物价飞涨,工资啥时候涨呢?

发表于 2015-1-10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新鲜了,怎么会降工资呢?我天津最偏远的一个县的,最近涨工资,中一职称,拿到手将近5000,就这样还跟天津市区差1000块钱,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加起来2700多,没有市区的房补,公积金也低1000.。。。但是跟你们比,貌似我们高了

发表于 2015-1-14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发表于 2015-1-1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2015年10月1日起,教师也要扣工资的12%,其中8%养老保险、4%职业年金,合计每月要扣300-400元左右!!!

发表于 2015-1-15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2014年10月1日起,教师也要扣工资的12%,其中8%养老保险、4%职业年金,合计每月要扣300-400元左右!!!

发表于 2015-1-17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办发[2015]3号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60--1100
在职事业单位每月增加600--1000
机关单位每月增加700-4200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要补发4个月工资

发表于 2015-1-17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扣的,基本没有了!:@

发表于 2015-1-1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办发[2015]3号

国办发[2015]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 2015-1-1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办发[2015]3号

:):lol:D

发表于 2015-1-17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办发[2015]3号

国办发[2015]3号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60--1100
2、在职事业单位每月增加600--1000
3、在职机关单位每月增加700--4200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要补发4个月工资

发表于 2015-1-17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5]3号

(具体文件内容请看下面1-19图片)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60--1100
2、在职事业单位每月增加600--1000
3、在职机关单位每月增加700--4200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要补发4个月工资





国办发[2015]3号

国办发[2015]3号

发表于 2015-1-17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办发[2015]3号

国办发[2015]3号

国办发[2015]3号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