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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拆迁户十四年以来的悲惨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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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张学卫,女,现年47岁,身份证号码:511122196711084741,手机:15183337388,儿子朱艾涛现年25岁,手机:18228527776,身份证号码:513821198902017456,户籍在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明星街5号。

       下面是我作为房屋拆迁户张学卫漫长的十四年艰难的维权经过……

      一:我家在19975月以前在眉山县(现为东坡区)有两处房产,一处是父辈留下来的四合院砖木结构瓦房10间,约200㎡,位于原眉山县明星村5组,现为东坡区景苏东街。

     二:我家另一处房产是我(张学卫)和丈夫朱玉坤(张学卫和朱玉坤是合法夫妻关系,朱玉坤由于房屋补偿问题气而生病于2001426日病亡。)用勤劳的双手劳动经营致富后,于19949月修建的房屋,并且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为324㎡,建筑占地面积为184㎡,3间铺面和9间住房均为砖混结构(详见房屋拆迁前的照片,房屋所有权证和录像资料)

     三:我家两处房产的拆迁情况:
     19975月份,我家位于东坡区景苏街的四合院住房10间,约200㎡被县政府全部统一征收,并于5月份拆除,县政府征用了我们农民的农田和宅基地,按当时的政策规定,每人分得半间铺面,我家有四口人,即分得了2间就业铺面约90㎡,住房面积120㎡我家没有得到安置,因为考虑到我家另外一处房产即位于东坡区高灯街还有住房9间,和3间铺面。由于我家修建高灯街的铺面和住房贷有债务,所以就将分得的铺面卖给杨德蓉了。

     四:20006月份,由于眉山县城镇建设的需要,要将对我家位于高灯街的全产权房屋9间和3间商铺进行拆除,作为高灯街的街道,即公益事业通道来使用,这处房产的拆迁经过如下:
     200062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原眉山县(现为东坡区)城镇房产拆迁办公室主任宋光正,带领本单位工作人员米晋、蹇登贵、拆迁补偿费用承担人朱清贵(高灯街街道两边开发修建商老板,是我家的邻居,系本组村民代表,本组人)在我家召开门面、房屋拆迁会议。我们本组组长金玉平参加了会议。当天会议形成了《眉山县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2000622日会议纪要》(详见会议纪要)
     200082日县拆迁办主任宋光正带领县拆迁办工作人员米晋、蹇登贵、拆迁补偿费用承担人朱清贵,眉山县拓达法律事务所律师许鹰,根据
     2000622日眉山县城镇房屋拆迁按照《会议纪要》内容,监督和协调拆迁补偿费用承担人开发商老板朱清贵与我丈夫朱玉坤签定铺面房屋拆迁补偿置换协议书(详见协议书)。开始我和丈夫朱玉坤不同意与朱清贵签订协议书,县拆迁办主任宋光正和工作人员米晋、蹇登贵多次反复做我们夫妻的政策宣传工作,宋光正说:“朱清贵是协助县政府拆迁安置的,我们都要在这个协议书上签字,你们不相信朱清贵,但你们要相信县政府,相信我们在场的国家工作人员,有我们的签字你们有什么担心和不放心的呢?万一有什么事情,我们一定会为你家作主并且弄巴适的,拆迁办是代表县政府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所以,当天我丈夫朱玉坤与朱清贵就签定了协议书。我家位于高灯街的3间营业铺面和9间住房到2000629日拆除。事后,我们多次找朱清贵,拆迁办履行协议书,兑现两间铺面及空间位置,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朱清贵说:“他是政府拆迁办喊我出来撑杆杆的,我现在都没得办法了,不要找我,去找县政府。”后来没得办法就只有去找拆迁办;可拆迁办又叫我们去找朱清贵,就把我家的事当皮球踢来踢去。事后朱清贵到至今生死下落不明,无影无踪。所以,政府协调我家的拆迁补偿铺面及空间一事,一拖再拖十四年都没有得到补偿和解决。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8号文件,19916月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的规定:任何拆迁单位和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详见国务院78号文件第一页)

     眉山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199178号文件制定了眉府发(199544号文件,其中第四条: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县建设委员会是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机关。第十一条:城镇建设拆迁安置补偿按下列原则实施:(一)拆迁安置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拆迁,谁安置,谁补偿的原则。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县政府把房屋拆迁户张学卫的房屋拆迁来作为高灯街街道,即公共通道用地来使用,这是不争的事实,随时随地都可以到高灯街街道现场验证(详见照片),公益性事业是政府机关的政府行为,拆迁补偿和房屋置换工作是按照眉府发(199544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第一项:拆迁安置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拆迁、谁安置、谁补偿的原则进行开展工作的。“谁主管”是县政府在主管,“谁负责”是县政府在负责,“谁拆迁”是县政府下辖的县拆迁办在拆迁,“谁安置”是县政府下辖的拆迁办和开发商朱清贵在安置,“谁补偿”是县政府下辖的拆迁办在补偿。200062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县拆迁办主任宋光正,办事员米晋、蹇登贵,明星村五组队长金玉平,拆迁补偿费用承担人即开发商朱清贵(县拆迁办确认的房屋拆迁费用和房屋置换承担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详见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的

     第二条:对朱玉坤、张学卫进行补偿。

     第三条:县拆迁办限期拆除通知要求拆迁户朱玉坤、张学卫夫妻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房屋全部拆除,否则将被县政府实施强制拆除。
第四条:拆除完毕后,一次性付清朱玉坤的旧房补偿款。

     第五条:其他补充协议即房屋拆除后的房屋置换协议,由县政府县拆迁办认定的开发商来负责房屋置换补偿,详见在县拆迁办主任宋光正、蹇登贵监督和协调下朱清贵与朱玉坤签定的房屋置换协议书

     《国务院78号文件》,《眉府发(199544号文件》,《会议纪要》,朱清贵与朱玉坤签定的房屋置换《协议书》都是符合法定程序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综上法律文件和事实依据,眉山县政府下辖的拆迁办和朱清贵必须对张学卫、朱玉坤房屋拆迁补偿置换,这是不争事实

     六:县政府下辖的拆迁办是房屋拆迁补偿置换的主体,朱清贵是协助县政府拆迁办工作的,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开发商朱清贵因犯诈骗罪逃跑了。十四年以来,张学卫的房屋置换均没有得到落实和解决,县政府,县建设委员会和拆迁办是朱清贵的主管机关,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开发商朱清贵逃跑了,就应该由县政府来承担房屋的补偿置换工作,现在拆迁户张学卫强烈要求东坡区人民政府尽快将房屋补偿置换的铺面和住房给予得到落实和解决,置换标准按《协议书》上的约定执行。十四年以来,我家一直都在找政府,拆迁办,朱清贵,他们都相互推卸责任,踢皮球,至今没有落实和解决。

     七:20131123日我到东坡区信访局上访交了书面材料维权。20131223日我到眉山市信访局上访,当天是东坡区区委书记李明舟接待的我,李书记喊我放心,会得到落实和解决的,并且亲自批示交办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今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我家反应的问题仍然没有结果。2014623日我到省委十七督察组上访:反应我家门面住房拆迁后签定的补偿协议书没有履行的问题。由于拆迁补偿协议书没有履行,给我整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和不幸。我丈夫朱玉坤因政府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造成忧郁症后精神失常,积劳成疾,于2001426日死亡,离我们母子而去。由于丈夫朱玉坤的早逝(34岁),我老公公因失去儿子悲痛万分,朝思暮想他的独生儿子呀,父亲思儿心切,久气生病,于20103月去世,去世时嘴里还念念不忘唤着独生儿子(儿子命苦,从1岁妈妈就去世了,是父亲一个人拉扯养大的)。政府拆迁补偿协议未补偿置换,使我家相继失去了两位亲人,让我终日以泪洗面,肝肠寸断,万分悲痛,无处诉说……为了此事奔波,拖得我孤儿寡母生活一贫如洗,让我精神崩溃,久而久之,我已病魔缠身——心脏病、肾病、糖尿病、高血压,现因无钱医治,病情正在一天天恶化……

     为了医治我去世丈夫的病、医治我去世公公的病,我已向亲朋好友借钱贷账50多万元,现在再也借不动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呀?各种生活的压力,压得我都快要疯了……

     我孤儿寡母,无家,无住房,无钱,好凄惨呀!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勉强在一家中介所打零工,借宿在门市里,我25岁的儿子也只能在亲戚家里借宿,这不是长久之事呀!……

     我家的房屋在没有被政府拆迁前是小康富裕人家,被县政府拆迁后没有得到补偿置换成为了最凄惨的穷苦人家……

     为此,我孤儿寡母敬请各级政府、各级领导为我家作主!向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和各大网站,全国人民呐喊,声援,直到置换补偿我家的住房门面为谢(详见我家房屋拆除前的照片和录像资料)。

     八:东坡区大石桥办事处的领导于2014116日对我的反映拆迁置换作出的书面答复意见书是错误的决定(详见答复意见书)。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即东坡区人民政府给予纠正,将我家的铺面和住房得到补偿置换。

     第一:大石桥办事处负责人没有认真学习《国务院第78号》文件和《眉府发(199544号》文件,没有领会到《会议纪要》存在的原因和《协议书》的内容。

     第二:县拆迁办是代表县政府在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朱清贵是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朱清贵作为开发商是给政府缴纳了各种税费和城市建设配套设施费的。县政府、县建设委员会、县拆迁办是朱清贵的主管机关,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关系,现在朱清贵逃跑了,县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法律责任,即使要找朱清贵,皆由政府去找,我家铺面和房屋不是朱清贵拆迁的,也不是朱清贵使用的,而是县政府作为高灯街街道使用的,是公益事业。是县政府下辖的拆迁办拆迁的,我家的拆迁补偿的建筑成本费和搬迁过渡安置费等都是在拆迁办领取的,所以补偿置换我家铺面和住房应该由县政府负责补偿置换。

   第三:张学卫于2014116日收到大石桥办事处的答复意见书后,对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没有对张学卫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约谈、质询、听证,也没有深入基层了解调查,尤其是没有对《眉山县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的会议纪要》进行深入了解,问明原因,就妄下结论:“补偿费已足额发放,农村居民经过安置后就不能再安置,不符合政策规定。”这是大石桥办事处负责人对《国务院78号文件》和《眉府发(199544号文件》和相关法律文件学习不够,对我家两处房屋拆迁的情况了解不深刻的原因造成的。1997年县政府拆除我家的房屋是政府统一拆迁的,占用了农民的农田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政府作出的补偿安置是就业门面补偿安置。而我家200082日的3间门面和9间住房拆迁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拆迁,根据法律文件应当给予补偿置换。我家的两处房产就好比是政府借了我家两样东西:一件是摩托车,一件是小汽车,你只还了我家摩托车,而没有还我家的小汽车,为什么不还我家的小汽车呢?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是强盗政府,所以就该还我家的小汽车,该还小汽车也就该补偿置换我家的门面和住房。也就好比我家在两座不同的城市有产权证的房产一样,政府在任何一座城市拆除了我家一处房产均要得到安置补偿一样,我们国家有两处房产的居民是很多的嘛……这么简单的法律常识大石桥办事处的负责人怎么就会搞错呢?这是大石桥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的疏忽大意,还是对工作的轻浮,对群众不负责任的表现呢?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最终我们拿大石桥办事处没有办法,只好按信访条例规定去找了东坡区法制办,法制办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张学卫和朱艾涛说:“只有大石桥办事处提到了的问题才给予复查,没有提到的地方就不予复查”,法制办叫我去找大石桥办事处增补复查材料,我们于20141124日上午去找大石桥办事处司法所所长黎炳剑要求增补复查材料,黎炳剑说这是领导们决定的,你去找领导岳玉平书记,十点钟我又去找岳玉平书记,岳玉平书记对待我们的工作态度很不好,我向他说明了找他原因,请岳书记看一看《国务院78号》文件和《眉府发(199544号》文件,以及《会议纪要》等,他说:“答复意见书是开会决定的,弄错了,不应该由你们来纠正,由上级部门来纠正,答复意见书上面盖有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我们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张学卫、朱艾涛对大石桥办事处领导对待群众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官老爷作风十分痛心和强烈不满,大石桥办事处领导不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眉府发(199544号文件精神来办事,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装聋作哑,是睁眼说瞎话!请求上级部门给予纠正,改正其错误决定。把拆迁我家的3间铺面和9间住房落到实处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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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能对此事说明一下吗?

发表于 2014-12-10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能对此事说明一下吗?

发表于 2014-12-10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现在的政府完全不顾忌人民的死活,多半内部就把钱吃了,这么多年了。当事人多半找不到了,必须给政府施加压力,不然多半又是拖字绝。同情你。。。

发表于 2014-12-1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能给个说明

发表于 2014-12-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现在的政府完全不顾忌人民的死活,多半内部就把钱吃了,这么多年了。当事人多半找不到了,必须给政府施加压力,不然多半又是拖字绝。同情你。。。

发表于 2014-12-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能给个说明

发表于 2014-12-1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中国怎么了?难道就是城管的名言“我就欺负老百姓怎么了?”别人辛辛苦苦劳动得来的血汗钱就这样被政府吃掉了?太黑了。。。。。

发表于 2014-12-1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中国的反腐政策太烂了

发表于 2014-12-1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政府怎么个说法??那么多年了。别人也本应该是少爷,为什么遭受这样的苦!!!害了人家一家,爸爸都被气死了。你们是在草菅人命吗???我希望大家能多多转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yywoainizhende 发表于 2014-12-10 17:43
问问,政府怎么个说法??那么多年了。别人也本应该是少爷,为什么遭受这样的苦!!!害了人家一家,爸爸都 ...

政府这么多年一直把我们当足球踢来踢去

发表于 2014-12-10 1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黑暗的很,眉山的那些不吃钱才怪,把这些贪官弄下台,
发表于 2014-12-10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路过
发表于 2014-12-10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路过,俺不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21:16
悲惨啊!眉山县政府(今东坡区政府)对拆迂户,乱作为和不作为,应彻底清查,给老伯姓一个交待,观望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21:31
东坡区的区委书记李明舟和办事处书记岳玉平都知道此事,怎么还解决不好此事呢?那些当官的领了纳税人,尤其是老伯姓的血汗钱作威作福.不做有益于人民的事,不作为,让普天下的人民失望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21:33
东坡区的区委书记李明舟和办事处书记岳玉平都知道此事,怎么还解决不好此事呢?那些当官的领了纳税人,尤其是老伯姓的血汗钱作威作福.不做有益于人民的事,不作为,让普天下的人民失望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21:45
十四年都没有给拆迁户解决好,当今政府办事就是拖....绕......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22:00
路见不平事,心里不踏实,十四年...人生有几个十四年啊...眉山那些当官的去干什么去了?网友见拆迁户悲惨,凄苦的遭遇后...多转发...凤凰网,风凰卫视追踪采访一下就好了,全天下的华人华侨都能看见...眉山政府能否处理好此事...
发表于 2014-12-1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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