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通中学是一所民办初中,归属淮安中学教育集团,在该集团下面还有一所高中——淮安中学。但是该中学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该校老师必须把成绩优秀的孩子送到自己学校就读,否则将会被辞退。目前被辞退的教师已经有20多名。
早在2007年就已经出现教师被辞退现象。2007年4月6日,江苏省淮安中学教育集团颁布了《关于强化集团两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淮集发【2007】1号)。文件规定:“集团全体教职工有义务支持学校的发展,凡未将小学成绩优秀的子女送进淮安市文通中学就读的教职工,凡成绩优秀的子女中考统招第一志愿不填报‘江苏省淮安中学’的教职工,新学年学校将不予聘用,改制的老人员退回楚州区(记者注:现改为淮安区)教育局,由楚州区教育局酌情处理。”
被辞退教师认为,选择在哪里上学时孩子的自由和追求,该学校集不能为了自己的追求,扼杀小孩的追求。而且以这种辞退教师的高压做法,确实让一些教师选择把孩子留在集团内学校上学,而且人数不在少数。这些被辞退教师40多岁,在学校工作10多年,积累了好多教学工作经验,一般都是学校的骨干教师。那为何要辞退这些优秀教师呢?淮安中学教育集团董事长高尚梅称,这是集团的内部规定,已经执行多年。过去几年,集团在学习、住房、生活等方面,为教职工及其子女提供了各种优惠政策,目的也是为了吸引他们的孩子留在本校就读,将来为集团冲刺名牌大学。
对于劳动合同中没有对聘用条件进行规定,高尚梅认为,这是双方心知肚明的“约定”,合同双方要遵守学校规定。在教师子女报考淮阴中学前,集团有关领导也挨个儿做思想工作,也慎重地跟区政府、教育局主要领导汇报,他们也很理解。因为区里也希望优质生源尽量留在本区读书。
但就这一事件相关部门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辞退了到底该找谁?淮安中学这种做法是否存在问题? 淮安区教育局副局长高云海称,教育局并没有收到学校专门的汇报,也不清楚教师是否被辞退。对于教师和学校是怎么签订的合同,他也不清楚。 淮安区教育局纪检室陈主任则表示,她曾参与受理几位教师的信访。这些被学校解聘的教师,将由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安置。但具体怎么安排,她也不知道。 淮安区教育局人事科的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知情。 淮安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招生范围和方式上有自主权,教育主管部门不好评判。“教育局没有批准他们这么做,但是至于合法性,我也不知道怎么判断,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文件可以参照。” 北京博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候安春不认同教育主管部门的这一说法。候安春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有招生自主权,但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曲解了这一相关规定。灵活招生和限制该学校教师子女去该校就读这是两个概念。 被辞退的教师张强认为这是个不公平政策。他反问校长,董事长也是集团一分子,她的孩子送到北京上学,为何不用处理?如果集团要创办一个民办大专,那集团教职工也要把孩子送到大专吗? 后来,张强等教师找到劳动监察大队,对方让学校出具书面解聘通知才予以受理。 他们又找到教育局,教育局回答:这是民办学校,私人企业内部的事情,教育局不好过问太多。 究竟教师们该不该支持集团发展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淮安中学教育集团所属中学读书?如果不该,那教师们又该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饭碗呢?小伙伴们你们的意见呢? |